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钩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儿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爹不懂得怎样表达爱,使我们一家人融洽相处的是我妈。他只是每天上班下班,而妈妈则把我们做过的错事开列清单,然后由他来责骂我们。

    有一次我偷了一块糖果,他要我把它送回去,告诉卖糖的说是我偷来的,说我愿意替他拆箱卸货作为赔偿。但妈妈却明白我只是个孩子。

    我在运动场打秋千跌断了腿,在前往医院途中一直抱着我的,是我妈。爹把汽车停在急诊室门口,他们叫他驶开,说那空位是留给紧急车辆停放的。爹听了便叫嚷道:“你以为这是什么车?旅游车?”

    在我的生日会上,爹总是显得有点不大相称。他只是忙于吹汽球,布置餐桌,做杂务。把插着蜡烛的蛋糕推过来让我吹的,是我妈。

    我翻阅照相册时,人们总是问:“你爸爸是什么样子的?”天晓得!他老是忙着替别人拍照。妈和我笑容可掬地一起拍的照片,多得不可胜数。

    我记得妈有一次叫他教我骑自行车。我叫他别放手,但他却说是应该放手的时候了。我摔倒之后,妈跑过来扶我,爸却挥手要她走开。我当时生气极了,决心要给他点颜色看。于是我马上再爬上自行车,而且自己骑给他看。他只是微笑。

    我念大学时,所有的家信都是妈写的。他除了寄支票以外,还寄过一封短柬给我,说因为我没有在草坪上踢足球了,所以他的草坪长得很美。

    每次我打电话回家,他似乎都想跟我说话,但结果总是说:“我叫你妈来听。”

    我结婚时,掉眼泪的是我妈。他只是大声擤了一下鼻子,便走出房间。

    我从小到大都听他说:“你到哪里去?”“什么时候回家?”“汽车有没有汽油?”“不,不准去。”爹完全不知道怎样表达爱。除非——

    会不会是他已经表达了而我却未能察觉?

    学习本文写人的方法:

    本文朴实之中却蕴含了真情。本文作者想再三强调的是什么呢?是父亲深沉的、不显山露水的爱。为此,作者写了多个事例,如“偷糖”、“受伤”、“生日”、“拍照”、“学车”、“家信”、“电话”、“结婚”等一系列生活琐事,作者没有采用一般人对父爱的正面歌颂的写法,而是在琐事中用看似有些抱怨的笔调来写父亲的爱。写的这些事,多是多,但却未必散,仔细读,文章自有它的纲目在。文章最后一句很重要,“会不会是他已经表达了而我却未能察觉?”

这一篇表现的生活和朱自清《背影》里的时代大不相同,和当代许多贫穷孩子的生活比较接近。一开头的一系列细节,房子、胡同、零钱,都在强调贫穷,但是穷而不苦,文章并不突出有多么苦恼。孩子对生活要求很低,积攒几分、几毛,买得起本小人书就满足了。这一方面细致地说明了小人书便宜,另一方面又强调了当他的小人书被一个警察没收以后,他的心理反应是多么的强烈。

这里有几个关键词,是要特别注意的:

先是“号啕大哭”,“用头撞墙”.这是用行动效果来表现小人书在作者心目中的地位。接着是心理描写:小人书是“巨大的财富”,失去它就觉得“破产了”,“从绰绰富翁变成了穷光蛋”,“绝望得不想活”,“想死”.这里的用词,对读者有巨大的冲击。这是因为字典意义和文本意义有巨大的错位。从字典意义来说,这太不准确了。几本小人书,怎么就会造成这么大的痛苦?从客观的角度来说,不至于吧。但是,这里写的不是客观的东西,而是孩子的心灵。这就是童心,不是一般的童心,而是一个穷得吃饭都困难的穷孩子的童心。他把可能接触到的文化,尽管不是什么高级的文化,都当成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个后来成为着名作家的孩子的内心深处、心灵底层的价值观。

从这里,是不是令人想到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开头的“乐园”和“无限的趣味”?还有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伟大的神力”和“空前的敬意”?

这还只是前奏,为写母爱提供了一个背景,在孩子心目中,小人书这么重要,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加大母亲来解决这难题的迫切性。如果在孩子心目中没有这么重要,母亲完全可以心不在焉,不当一回事。作者的匠心在于把母亲推到一个没有退路的极端上去。用还原法,在一般情况下,妈妈会义无反顾地斗争。大叫大嚷,声嘶力竭,都是可能的。如果这样写的话,不能说没有一点特色,但却很难有新意。作者笔下的母亲,之所以给读者强烈的冲击,恰恰是因为她一方面非常英勇,非常坚定,一方面又非常平静,既没有和警察的口头顶撞,也没有正面的行为冲突。她选择的只有一个动作,就是静静地坐在警察局门口。任凭警察来来往往,对她表示不屑(“葛里高利”冷笑着),她既不在意,更不着急,她就是不动声色地坚持静坐。

在这中间插入了作者的感觉,是一种对比和反衬,孩子没有信心,但是,不敢劝妈妈回家。原因很重要,很关键。原文是这样的:“那意味着我失去的是三十几本小人书,而母亲失去的是被极端轻蔑了的尊严,一个十分自尊的女人的尊严。”

两个尊严,不是重复,而是为了强调。本来对孩子来说,小人书已经是生命了,可在和警察对抗的情况下,孩子觉得可能不能不认输了。但是,并不像孩子那样把小人书当作生命的母亲却比孩子坚定。因为这时的小人书,固然是因为在自己孩子的心目中重要,才在她的心目中重要,同时,一旦进入当下的情境,小人书在自己,又多了一份含义——做人的尊严。这一句写得很深刻。深刻不仅仅在于,写出了小人书在儿童心目中的价值,而且写出了母亲的人格,母亲的个性。这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女人,虽然很疼爱自己的孩子,为了孩子挺身而出,代替孩子说了好多好话。但是说好话无效时,她就不再啰唆,不再说任何话。这表明她自尊心很强,不因为疼爱孩子就委屈自己,作可怜相。她唯一的抗争姿态就是坚定地静坐,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抓住“自尊”这两个字,就抓住了母亲人格的核心。忽略了这两个字,对文章的理解,就可能流于皮毛。懂得了这两个字,才能深深地透视到这个贫穷的、没有多少文化的女人的高贵和坚强。正是这种坚强,让这个弱势的、贫穷的女人抗争取得了胜利。这是意志的胜利,自尊的胜利。

抗争坚持了四个小时,这个过程写得挺生动。时间的推移,本来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作者通过灯光的影子,在特定地点的特殊细节,让读者有了形象的感觉。

这种坚强,还因为警察前后截然不同的表现而得到突出。文中的“葛里高利”,起初很是蛮横。作者描写他用了不多的细节。开头,大檐帽歪戴着,动作粗暴,把母亲和我推出来。冷笑、不屑。后来,他顶不住了,把小人书“扔”在孩子的怀里。警察的行为有鲜明的对比,然而母亲的行为却一如既往,一点变化也没有。

警察输了,母子两个赢了,母亲却没有任何变化,既没有表示起码的感谢,也没有显示高兴,而是叫孩子清点一下小人书的数量。在这里,关键词语是:语调很平静。

这就表明这个妇女在逆境中和在顺境中一样是沉着的、自尊的,对强势者的前倨后恭,无动于衷。管你什么鬼样子,我只要达到我自己的目的,百分之百地维护我儿子的权益,一点也不能少。我只要保持我的尊严而已,不管你的表现、你的心情有多大的变化,都与我无关。

警察实际上是屈服了,但母亲不管他。只顾自己“昂然”走下警察局的台阶。“昂然”这两个字很传神,写透了自尊的、无声的威严。正是这种旁若无人的威严,把原来傲慢的、有点流气的警察感动了。他拦了一辆小车,让司机把母子两个送回家。弱势的母亲不但没有丧失尊严,而且赢得了强势者的尊重。

文章没有明白说,母亲是一个刚强的女人,但刚强的形象却留在了读者的印象中。

文章其实是讲了两个互不相干的故事。但由于都是写母亲和儿子的书的,因而很自然地构成一个统一体。后一个故事写的是,孩子想要买一本小说,向极端贫困的母亲要钱。母亲已经被原来的工厂辞退,只能在一个街道小工厂上班。作者用了很多细节写这个手工作坊劳动条件的恶劣,母亲工资的菲薄。而自己索要的买书的钱在工资中的比例又是相当巨大的。文章中的对话,几多重复,强调了作坊里震耳欲聋的噪音,让人连说话都听不见。文章写自己没有勇气开口要钱,而妈妈却毫不犹豫地拿了出来。作为陪衬的其他工人,也写得相当到位,一个工友反对母亲给钱,而母亲却说,谁让我是他妈呢?

这就是说,不管多么穷困,妈妈的爱,是无条件的。

文章写到这里,已经把母亲的个性刻画了出来。应该说,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但这篇文章的精华,却不完全在这里。后面,母亲这样无私的爱感染了孩子,使孩子在精神上长大了。下面几段是全文的高潮。

写受到感动的孩子在精神上的顿悟,最忌直接升华,因为那样容易脱离孩子的心理特点。本文的精彩,就在于写得很有层次,因而很自然。他不先写自己思想上的升华,而是先写自己对母亲感觉的变化。不是写她精神高大,而是写自己突然发现母亲原来是那么瘦小,那么衰老。这是暗示,母亲年轻的生命都无私地奉献给了孩子。接着,才直接表白:

那一天我第一次觉得自己长大了,应该是一个大人了。并因为自己十五岁了才意识到自己应该是个大人了而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写到这里,思想闪光点是有了,文章的主题也提升了,如果就此结束也未尝不可,但作者的才华在于,在这一般人是强弩之末的地方,他又上了一个新层次,让孩子用自己的行动来表现自己的觉悟。这不但是一个思想的升华,而且是一种结构的转折。孩子因为被感动而不忍心为自己买小说,而是为母亲买了一盒水果罐头。

这个转折本来已经相当精彩,但还不是高潮的顶点。母亲又凑足了一块多钱,叫他去买他神往的书。

从情节上来说,全文两个故事,前一个故事有两个转折,一个是警察把书还给了他们,一个是警察为他们叫了小汽车。后面的故事,有三个转折,一个是向妈妈要到了钱,第二个是要到了钱却没有买书,而是给妈妈买了水果罐头,第三个转折是妈妈又给了钱让他去买书。故事的生动全在转折。但是,写转折的笔墨却不一样,前面的转折,用的笔墨比较多,最后的转折,用的笔墨就比较少。尤其是后一个故事的最后两个转折,只花了五六行文字。前面不管多少转折,往往没有独立的价值,大都是为了最后的转折蓄势的,情节往往比较缓慢,而最后的转折,则是文章的精华所在,情节进展往往比较快,文字越是精炼越是耐人寻味。

这种结尾的特点,在情节性小说(例如欧·亨利的小说) 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更值得注意的是文章的最后一句:“我想我没有权利用那钱再买别的任何东西,无论为我还是为我母亲。”这句话说得很有分量,又很含蓄。和前面的“长大”形成呼应,实际上解释了“长大”的内涵,也就是理解了母亲,懂得了母亲的心:只要为儿子的智力的成长,不管付出多大代价,在所不计。在这之前,“我”买了水果罐头给妈妈,就是不理解妈妈,就是没有“长大”.现在懂得了不买东西给妈妈,才是“长大”了。

梁晓声

我忘不了我的小说第一次被印成铅字那份儿喜悦。我日夜祈祷的就是这回事儿。我想我该喜悦,却没什么喜悦。避开人我躲在一个地方哭了,那一时刻我最想我的母亲……

我的家搬到光仁街,已经是1963年了。那地方,一条条小胡同仿佛烟鬼的黑牙缝,一片片低矮的破房子仿佛是一片片疥疮。但饥饿对于普通人们的严重威胁毕竟开始缓解。

我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了。买粮、煤、劈柴回来,我总能得到几毛钱。母亲给我,因为知道我不会乱花,只会买小人书。我已经有三十多本小人书。

我还经常去出租小人书,在电影院门口、公园里、火车站。有一次火车站派出所一位年轻的警察,没收了我全部的小人书,说我影响了站内秩序。我一回到家就号啕大哭。我那可怜的样子,使母亲为之动容。于是她带我去讨还我的小人书。

“不给!出去出去!”车站派出所年轻的警察,大檐帽微微歪戴着,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母亲代我向他承认错误,代我向他保证以后不再到火车站出租小书,话说了很多,他烦了,粗鲁地将母亲和我从派出所推出来。母亲对他说:“不给,我就坐在台阶上不走。”他说:“谁管你!”砰-地将门关上了。“妈,咱们走吧,我不要了……”我仰起脸望着母亲,心里一阵难过,亲眼见母亲因自己而被人呵斥,还有什么事比这更令一个儿子内疚?

“不走,妈一定给你要回来!”母亲说着,就在台阶上坐了下去,并且扯我坐在她身旁,一条手臂搂着我。另外几位警察出出进进,连看也不看我们。

天渐黑了。我和母亲坐在那儿已经近四个小时。我觉得母亲似乎一动也没动过,我想我不能再对母亲说——

“妈,我们回家吧!”那意味着我失去的是三十几本小人书,而母亲失去的是被极端轻蔑的尊严,一个十分自尊的女人的尊严。

终于年轻警察走出来了。“嗨,我说你们想睡在这儿呀?”母亲不看他,不回答,望着远处的什么。“给你们吧!……”他将我的小人书连同书包扔在我怀里。母亲低声对我说:“数数。”语调很平静。我数了一遍,告诉母亲:“缺三本《水浒》。”母亲这才抬起头来,仰望着年轻警察,清清楚楚地说:“缺三本《水浒》。”他笑了,从衣兜里掏出三本小人书扔给我,咕哝道:“哟哈,还跟我来这一套……”母亲终于拉着我起身,昂然走下台阶。

“站住!”“葛列高利”跑下了台阶,向我们走来。他走到母亲跟前,用一根手指将大沿帽往上捅了一下,接着抹他的一撇小胡子。我不由得将我的“精神食粮”紧抱在怀中。

母亲则将我扯近她身旁,像刚才坐在台阶上一样,又用一条手臂搂着我。

“葛列高利”以将军命令两个士兵那种不容违抗的语言说:“等在这儿,没有我的允许不准离开!”

我惴惴地仰起脸望着母亲。

“葛列高利”转身就走。

他却是去拦截了一辆小汽车,对司机大声说:“把那个女人和孩子送回家去。要一直送到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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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有一本《青年近卫军》,想得整天失魂落魄,无精打采。在自己对自己的怂恿之下,我到母亲的工厂向母亲要钱。母亲那一年被铁路工厂辞退了,为了每月27元的收入,又在一个加工棉胶鞋帮的街道小厂上班。

那是我第一次到母亲为我们挣钱的那个地方。

空间非常低矮,低矮得使人感到压抑。不足二百平米的厂房,四壁潮湿颓败。七八十台破缝纫机一行行排列着,七八十个都不算年轻的女人忙碌在自己的缝纫机后。因为光线阴暗,每个女人头上方都吊着一只灯泡。正是酷暑炎夏,窗不能开,七八十个女人身体和七八十只灯泡所散发的热量,使我感到犹如身在蒸笼。那些女人热得只穿背心。有的背心肥大,有的背心瘦小,有的穿的还是男人的背心,暴露出相当一部分丰厚或者干瘪的胸脯,千奇百怪。毡絮如同褐色的重雾,如同漫漫的雪花飘荡。这使她们不得不一个个戴着口罩。口罩上都有三个实心的褐色的圆,那是因为她们的鼻孔和嘴的呼吸将口罩濡湿了,毡絮附着在上面。她们的头发、臂膀和背心也差不多都变成了褐色的。我觉得自己恍如置身在山顶洞人时期的女人们母亲们之间。

我穿过一排排缝纫机,走到那个角落,看见一个极瘦弱的毛茸茸的褐色的脊背弯曲着,头凑近在缝纫机板上。周围几只灯泡的电热烤着的脸。

“妈……”“妈……”背直起来了,我的母亲转过身来了。母亲大声问:“你来干什么?”“我……要钱……”我本已不想说出“要钱”两字,可是竟说出来了!“要钱干什么?”“买书……”“多少钱?”“一元五角就行……”

“……”母亲掏衣兜。掏出一卷毛票,用指尖龟裂的手指点着。旁边一个女人停止踏缝纫机,向母亲探过身,喊:“大姐姐,别给!没你这么当妈的!供他们吃,供他们穿,供他们上学,还供他们看闲书哇!……”又对我喊:“你看你妈这是在怎么挣钱?你忍心朝你妈要钱买书哇?”母亲却已将钱塞在我手里了,大声回答那个女人:“谁叫我们是当妈的啊!我挺高兴他爱看书的!”母亲说完,立刻又将头俯在缝纫机板上了,立刻又陷入了手脚并用的机械忙碌状态……

那一天我第一次发现,我的母亲原来是这么瘦小,竟快是一个老女人了!那时刻我努力想回忆起一个年轻的母亲的形象,然而竟回忆不起母亲她何时年轻过。那一天我第一次觉得我长大了,应该是一个大人了。我为自己15岁了才意识到自己应该是一个大人了而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我鼻子一酸,攥着钱跑了出去……那天我用那一元五角钱给母亲买了一听水果罐头。那一天母亲数落了我一顿。数落完了我,又给我凑足了够买《青年近卫军》的钱……

从此我拥有了第一本长篇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