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网上晒自己家的一日三餐,都是家常吃食,土豆、豆角、茄子,看起来挺诱人。只是这盛菜的器具,也忒寒酸了点,有塑料盆、搪瓷缸、小铝锅、不锈钢大碗,大大小小,参差不齐,已经消灭了一部分食欲。

网友吐槽她的餐具,她也有点不好意思,说不是钱的问题,她是觉得盘子的目的是装菜、实用,不漏不撒就行。

过度追求实用化的人都是这样,直奔目标而去,一切过程中的修饰和审美对他们都没有什么意义。

我家有个亲戚,给自己的小女儿穿得破破烂烂。其他亲戚看不过眼,给孩子买点新衣服,却全被妈妈给人了。理由是小孩子也不懂什么是美,而且长得快,买新衣服也是浪费。

家里有个旧房子常年出租,很多租客的房间又脏又乱。只有一个租户,把瓷砖擦得雪亮,简单的几件家具全部罩着碎花的布巾,墙上贴了艺术气息的壁纸。我一激动,给免了几个月房租,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改造了我的房子,还因为他们对待生活的态度令我感到钦佩。

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常带我们去看电影,我们一家人穿上最好看的衣服,手拉手从家里走到影院。我妈还给我和姐姐戴上平时舍不得戴的玻璃发卡,两个小辫子上扎着小蝴蝶结。在温暖的黑暗中,只有屏幕上发出来的光亮中有闪动的人影,我们屏住呼吸,强抑感动的泪水,进入一个神秘的光影世界中。这种经历,锻造了我一生最初的审美情趣。

现在我偶尔也会买一些花插在花瓶中,即使它们明天就凋谢了,可这一刻的美丽仍然可以愉悦我的生命。我还会把礼物藏在家里,给家人一点惊喜。那是爸爸妈妈教会我的,即使再穷,再失败,也要学会偶尔脱离现实,享受一段与美有关的时光。

木心先生说,没有审美力是绝症,知识也救不了。要想活出人的样子,就要捡起曾经被遗落的审美。生活需要惊喜,哪怕明天依然什么改变都没有,你赢了这一天,也是胜利者。

 

高一刚入校时,早晨升旗,班里的一个男生收到了高年级女生递来的情书。全班起哄传着看,刚传到我手上时,我看到班主任的影子把我的影子盖住了。我的头“嗡”一声,心想完了。我把整张字条揉成一个大力丸大小的纸球,塞进嘴里硬是生生咽下去了。这一革命烈士一样的行为在班主任眼里,简直就是罪大恶极理当论斩啊,于是我当场就在全班同学同情的目光下被拎进了办公室。班主任课也不上了,用了整整两节课的时间审我。两条路给我选,要么说出是谁,要么叫家长。我梗着脖子很不情愿地说,那就叫家长吧。那时候心里装的全是江湖道义,想宁愿自己含冤也不能供出朋友,硬着头皮给我妈打了电话。

老师把整个事情义愤填膺地给我妈叙述了一遍,我妈皱了皱眉头,看了我一会儿说:“她这样不遵守纪律,在升旗的时候和别人传字条,还吞掉罪证,真的是很不应该。但孩子也是有独立人格的,我也不能逼她说她不想说的事情,以我作为母亲对自己孩子的了解,她不至于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她这样小小年纪,我也不想教她明哲保身出卖朋友。这样吧,今天的事情,我这当妈的替她跟老师道个歉,老师,您也消消气。”说完,老妈从背后往我腰上一掐,我也心领神会,赶忙接话过去:“老师,我错了,以后我再也不掺和别人的事了。您饶了我吧,我一定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老师一看这母女俩的做派,也傻了眼。只有挥挥手,放我出去。

这件事让我从高一刚入校就变成了班里的英雄儿女,不畏强权宁死不屈,保卫同伴奋不顾身的这一优良品格,令我接下来三年人缘奇好。当天晚上回去吃饭的时候,我妈坐在餐桌上和我爸跟聊别人家女儿八卦一样聊这件事,说,你女儿今天做英雄了,为了保护同学,生吞了一封信,人家刘老师说了,连嚼都没有嚼就吞下去了。两个人说着就笑成一团,就跟我不坐在这桌旁一样。

我们从来都是什么都聊,什么都不避讳。比起母女,我们似乎更像朋友。家里发生的每一件大事她都会很认真地征询我的意见。她常说,家里不是父母管着孩子,而是父母与孩子们在一起。

我认识她二十几年了,白驹过隙,仿佛转眼我就长大了。有一年过年回家,吃过年夜饭后,她脖子里塞了条毛巾让我帮她染头发。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在帮父母染头发的时候意识到他们已经不再年轻,总之那晚跟所有的父子母女之间的老套剧情一样,我戴着薄薄的塑胶手套,拿着味道刺鼻的染发膏往她头顶上冒出来的白发上刷的时候,十分不情愿又不免伤感地在心里承认,连这样精彩有力的一个女人也开始变老了。她的青春年华就像流动的水一样,慢慢流转到我的生命里,一点一点温柔而笃定地保护着我长大。

 

【素材分析】当“我”在学校犯错时,母亲不是大发雷霆,而是既照顾老师的情绪,又考虑“我”的心情,妥善处理。母亲的理解与尊重,让我们的关系融洽和谐得如知心朋友。母爱如斯,教育便成了充满爱意的“拯救”,也变得事半功倍。

【速用名言】

1.一位好母亲抵得上一百个教师。——威尔士诗人  乔治·赫伯特

2.我之所有,我之所能,都归功于我天使般的母亲。——美国第16任总统   林肯

 

在青草的记忆中,父亲一直是一个犹豫、怯懦、没有主见的男人。爸爸这个样子,大可追溯到青草很小很小的时候。

那时,青草一家租住在筒子楼里。中午总是爸爸给青草做午饭。在过道门口支一口锅,刚把煤火点上,面条下入锅里,就听见对面门哗啦闪开一条缝,一个女人闪出半边脸,厉声嚷嚷:谁又在过道里做饭,呛死人!没有炒菜,没有油烟,青草奇怪那个女人怎么会被呛死。她以为爸爸会和这个女人理论,但爸爸带着讨好的笑容说:快好了,快好了。很多次,青草的午饭就是在这种卑微的情绪中吃完的。青草在日记中写道,爸爸,我真生你的气,你真没用。

上初中时,青草的同桌是小城某局长的千金,很胖,两人同桌的时候,女生经常挤占青草的空间。一次她故意挤过来的时候,青草毫不妥协地用胳膊肘抗击回去。不料,却被胖女生反咬一口,在班主任面前楚楚可怜地说自己被青草打着胳膊了。班主任喊来爸爸,青草希望爸爸能说点什么,比如青草不是这样的孩子,老师您误会了。但犹豫的父亲始终低着头,没有为青草说一句好话。

因为这件事,青草整整一个月没有跟爸爸说话。她觉得,这个犹豫、怯懦的男人,不配做她的父亲。再后来,青草有什么事情就很少跟父亲说了。

直到初中毕业那年,青草中招考试没考好,分数不够进重点高中。周围的亲戚都劝,上个普通高中吧,或者去读个职业中专,学个美容美发啥的,还能早点挣钱。七嘴八舌,叽叽喳喳的,最后,爸爸站起来:去重点高中读书,掏点赞助费。

那点赞助费,要好几千块钱。几乎是爸爸小半年的工资了。青草犹豫了,她知道家里不富裕。她想,普通中学也无所谓的。她嘴里嘟囔着:算了,读普通高中罢了。爸爸却出奇地坚定:读,一定要去重点高中读书。钱,你不用管。青草惊讶于这个一贯犹豫,甚至有些怯懦的男人,此时怎么会有这样坚定的力量。

报到那天,爸爸提前来了,给青草交了钱。青草明白爸爸的心思,不想让别的同学看出自己是高价生。高中三年,青草发奋读书,终于考进一所重点大学。临上大学前,爸爸对青草说:青草啊,爸爸之前有很多地方做得很不够,让你受委屈了。看着爸爸鬓角如霜的白发,青草只是微微笑着说:没有啊,爸爸,你是一个很好的父亲。

她当然记得那些不愉快的经历,但她更记得,这个一贯犹豫的男人,做出过的最坚决的决定。三年前的酷夏的傍晚,在闷热得让人窒息的风中,他对她说:读,一定要去重点高中读书。她清晰地记得,父亲的眼睛在渐沉的暮色中越发明亮,如黑暗中的灯塔,给15岁的她,前所未有的信心和安定。

 

【素材分析】爱是一种特别的力量,在有分歧时,可以包容一切,在困境面前,又能释放一往无前的勇气。青草童年记忆中的父亲,是犹豫、怯懦、“不争气”的父亲。然而正是这“不争气”的父亲,在青草人生重要的岔道口为她“争”了满满的一口气,尽管肩负的担子会变得更加沉重。这“不争”与“争”之间,隐藏着的是一颗宽容、善良、坚强,有爱的心。正是这样一种特别的父爱,使青草走出了困境,走进了人生的春天。

【速用名言】

1.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     ——法国作家雨果

2.只有勇敢的人才懂得如何宽容;懦夫决不会宽容,这不是他的本性。   ——英国小说家   劳伦斯·斯特恩

百字新事:上次在医院里,看到了祖孙三代,那个中年男人在孩子挂上水后便出去了,很久才回来,他一眼便看到自己年过花甲的老母亲竟然怀里抱着孩子还在打瞌睡,于是立即破口大骂:“你没看到没水了啊?叫你来是睡觉的吗?……”那位老母亲吓得一下子醒了过来,眼光慌乱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她是个典型的农村妇女,苍老的面容带着十足的倦意,也许刚刚从田里被叫回来,裤管上还带着泥土。中年男人粗鲁地一把将孩子抱过去,嘴里骂得越来越难听。直到最后,那位母亲都始终未发一言。

小编微评:在你笔下,人物有了温度,亲情令人感伤。虽然那位老母亲未曾开口说话,但我们听到了她内心痛苦的叹息。无声胜有声。

百字新事:南方的冬,像是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总是让人猝不及防。昨天的短裤,今日已压在箱底。南方的冬有着不一样的特别,它没有“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的壮观场面,但是,那路上瑟瑟发抖的身影,那光秃秃的枝干,那清晨昏暗的天空,都在告诉你:冬天来了。南方的冬,最特别的是风,它不像北方的风那样嘶吼,但是吹到人的脸上,是一种刺骨的痛,尤其是清晨时分,这种痛越发剧烈。

小编微评:用对比的方法,写出了南方冬天的“特别”,从时间、景色等不同方面分别描画,给人一种具体的感觉,很细致。最后由面到点,突出了冬天的风,给文章增添了优美的诗意。

百字新事:生活中,人的声音、活动盖过一切,人们太容易焦躁不安。身为一名高三学子,有时在书声琅琅的教室里,竟然滋生出一种想要逃离的难以言表的心情。多想寻到一处“静谧”之地,去体会《醉眠》中“山静如太古”的幽幽岁月。静下心来,却也深知,此时于高三的我们是多么奢侈……正如海水表面波涛汹涌,但深处总是静止一样,喧嚣与静谧实为一体,心静,则万物静。

小编微评:从文字中读到一种禅意,一缕哲思。万物均静,大脑喧嚣,它总在永不停止的思考,替人们发现与雕琢世界的智慧。喧嚣与静谧永远相对,辩证统一,无法分离。

百字新事:给老爸的手机号备注是“秦始皇”。某日,舅妈看到有人给我打电话,刚要替我接,一看是“秦始皇”,顿时吓得扔了手机……这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感受。

小编微评:谁的青春不调皮!糗事、乐事,每一笔都是不可替代的记忆!只是,吓唬大人,这样真的好吗?过年的压岁钱有收到吗?

百字新事:最近发现了一个秘密,叶芽的形状就像是裂开的心形,是不是上帝想告诉我,一个人想要成长,必须经历过心碎、挫折,才能够长出茁壮的嫩芽?

小编微评:大自然处处暗含哲理,智慧是唯一的开启密码,随着你的内心一天天丰富,大自然也会一点点告诉你更多。

看到女儿拍的猫的图片,突然觉得自己也喜欢猫了。只是我不喜欢猫,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那一年,大姐出嫁了,我去姐姐家小住。冬天,半夜醒来,怀里居然有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我下意识地抓起那东西,摔到地上,听到”吱哇”一声惨叫,我才知道,那是一只怕冷的猫,钻我被窝里了!

这一吓,惊得我再也不能入睡,辗转反侧,又怕又冷,漫漫长夜的煎熬啊,让我从此对猫没有一点儿好感。

又一年,我去妈妈那儿小住。

一天下午,母亲做了一筐子馒头,放到饭桌上,就出去了。我午睡醒来,看到那只可恶的猫,正在那一筐子馒头上,优雅地漫步!

我气坏了,操起一根棍子,把那只猫,追出好远。

从此,只要我在家的时候,

那只猫就绝对不能进门。妈妈因此非常不解:”你说你,哪辈子和猫结下的冤仇?”

后来,我们搬家到学校,住在一个大杂院里。邻居家养了一只乌黑乌黑的猫。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怕看到那只猫,总觉得它很邪恶。到后来,这只猫做了妈妈,不久,邻居发现小猫越来越少了,最后,居然在猫窝里,看到了没吃完的小猫的残骸!

这件事,我每次想起来,都觉得毛骨悚然。

再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猫突然变得稀罕起来,要想像以前那样能到处看到它们的身影真是难上加难,偶尔看到一只,孩子们都欢喜地抢抱在怀里。朋友家的小猫做了妈妈,她家的小猫满月后,给了我们一只。我虽然不怎么喜欢,但物以稀为贵,还是勉强养起来。这时候,我才知道,这小猫也是极可爱的。因而,女儿们抱着猫玩的时候,我便默许了。但我自己从不去抱,也从不让猫接近我。

想想这小猫有什么错呢?为什么因为偶尔几只可恶的猫,就把它们全部否定了?可见我的固执和褊狭。

可是,这样的悲剧,又何止发生在猫的身上呢?

【素材分析】猫有时的确不招人喜欢,甚至遭人痛恨:它在馒头一上漫步,甚而邪恶地吃小猫。可是,那只是其中的几只而已,并不代表全部。等作者自己养起小猫来,才发现猫还有许多可爱之处。所以,看问题不要轻易戴上有色眼镜,对问题要全面了解后再下论断,以避免偏颇。宽容也是让爱永存的法宝。

【速用名言】

偏见是无知的产物。 ——英国作家 威廉•赫兹里特

放弃偏见永远不会为时过晚。    ——美国作家 梭洛

晚上我准备发微信,随便问儿子:照片上的水印可以去掉吗?他说应该可,马上从准备入睡状态调成精神抖擞状态,坐在电脑前。我以为他会操作,结果他是在百度上键入”如何去水印“几个字,几分钟后水印真的去掉了。

我拜托他把剩余的十几张的水印都去掉。几分钟后回来,我以为他已做好,结果还没有。原来他又在百度上键入“如何批量去水印”。五分钟,本来可以把其余照片水印一张张去掉,但一个孩子愿意用五分钟时间,尝试学会新的技术再学以致用。

刹那间,我觉得自己思想老了。孩子带着成功的满足欣然入睡,他又学会两个技能。

人们常说:坚持锻炼,六十岁可以有三十岁的心脏。但这是表层的年轻,真正的年轻是有求知求新的心,有不断搅动不断激活的思维。

作家心语:在自己心中,亮一盏灯,即使穿行在寂寂的幽暗岁月里,也有了一抹永恒的光亮。

周末,和风送暖,阳光晴好,是难得的好天气。女儿小美闹着逛公园。城市不大,每逢节假日,公园是小美最向往的去处。

我们搭乘公交车,朝着公园的方向行驶。车开过两站路,上来兄妹两人。哥哥眼盲,妹妹腿有残疾,那姑娘轻声提醒:“哥哥,抬脚。”他们相互搀扶着上了车。两个年轻人起身让座,妹妹扶着哥哥坐稳。售票员走到兄妹面前,妹妹从衣兜里掏出证件递过去,售票员接过,眼睛迅速地瞟了一眼,说:“早换新证了,这证不管用。”

妹妹赔了笑脸,慌忙解释:“今天天气好,我陪哥哥到河堤上转转,我们不知道换证了,回头就去补办。”

“不行,下车。”售票员固执地说。

这时,一位老大爷站起来,对售票员说:“他们是残疾人,车上的人都能看出来,你看不见吗?”

“这是公司的规定。”售票员心里不服,理直气壮地声明,“我也是照章办事。”

“他们行动不便,把他们撵下车,你心里能过得去吗?”

“只这一次,快换新证。”售票员口气软下来,转身继续售票。貌似倔强的人,最终还是在善意的人文关怀面前让步。

车上的人都松了一口气,妹妹感激地望着老人。公交车到站,妹妹扶哥哥起身,两人缓缓移步。盲人哥哥突然转过身,弯腰,鞠躬……面带微笑,神情羞赧,他是在以最纯朴的方式,向让位的年轻人、据理力争的老人、态度缓和的售票员以及关心他们的乘客,致以深深的敬意。因为,他心里明白,即使眼前一片黑暗,社会还在拉着他。众人目送他们下车,他们的背影越来越远,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

我们常被不如意的事困扰,脸上笑容浮动,内心愤懑不平,为无人赏识而力争,为无人喝彩而沮丧,甚至为几句冷言,与人剑拔弩张。可是,刚才那位盲人,穿着干净朴素,脸上泛着光彩,神情庄严自重。盲人眼睛看不见,可是他们内心清澈,心灯常明,懂得感恩生活。相比盲人,我们何其幸运,大千世界的美好,可尽收眼底,更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

公交车上的肓人,用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陌路关怀的感谢,这本身也是一种善良。我想起了一则故事:一位盲人,晚上出门时,手里常提一盏灯笼,人们感到很好奇,就问他:“你自己看不见,为什么提着灯笼走路呢?”盲人认真地说:“我提灯笼不是为自己照亮道路,而是为了给別人照亮,让他们能看见我,这样做既帮助了别人,又保护了自己。”关爱他人,其实就是善待自己。

快擦亮你的心灯,让爱与希望在心底升腾,既照亮了别人,也温暖着自己。

①雨季到来的时候,你不要打伞,不要披上被雨水砸得当当响的塑料薄膜的廉价蓑衣,就那么冒着雨水,借故从家里出来办些事情,然后把鞋子脱下来,放在谁家的房后或树下。你光脚钻出竹林间的那条小道,就是身后有了下班回来的汽车喇叭声,也一定不要回头,预防那是你的熟人或邻居,一声召唤,你因无法回答而泄露了你蓄谋已久的秘密。

②天空是乌云的灰黑,但在树林中还能看到雨滴在树叶上聚大落下,划过眼前晶莹的闪亮。衣服已经完全湿了,那就索性脱下来,挂在树枝上,单穿着一条短裤站在柏树,或者松树下,去听雨滴落在各种树上不同的声音和音乐。雨滴打在掌状的银杏树叶上,如无数的指骨敲在鼓面上;打在细碎柏叶上,就有如玻璃落在一片石子上的响;而落在松针上,就有松针连续穿透水珠那样的吱吱吱的尖叫声。槐树霸占了柳树的天空,这时落下的雨滴,就会无情地击打着因为它们的侵占而被讨伐的喊杀,而在槐树下矮人一头的柳树,猛烈的雨滴落在槐树上时,它躲在槐树下边,也正闪过了第一线的枪林弹雨,从槐树上得到缓冲、或被反弹起来减缓了速度才又下落的雨,对于柳树,正是一场大小适中的淋浴。

③原来在树林里飞来爬去的昆虫,也都各自躲到了自己的避风港,偶尔落单留在树林中的小蜜蜂,这时候委屈地落在某棵树的疤节上,等待着阳光的到来,其焦虑和不安,催促着它在一片水湿的木节上爬来爬去,抖动着飞不起来的翅膀。而那生来不惧雨水的螳螂,则在树林间的草地上,沐浴着天然的洗浴,享受着愈加清新的空气和树林中早时似乎燥闷到想要着火,而这时在顷刻之间就变得心神气定的树木气。

④整个的树林,成了雨滴和树枝、树枝的合唱。就在这最为原始、自然的音乐声中,你不要单单地站在某棵古树下孤单地倾听,还要在那林子里走来走去,乃至跑来跑去,让你的气喘吁吁,成为大自然雨天合唱的音乐之一。然后再在你心跳平静下来的时候,把你的耳朵紧紧地贴在银杏树身上,贴在古柏多皱的树皮上,贴在松树身上的某一光滑处。搬几块石头来,垫在脚下站上去,把耳朵贴在某棵杨树永远没有眨眼、日夜都在浏览世界的那只漂亮的眼睛上,那眼睛会以它独特的语言告诉你它看到的一切。那些古树会以自己树种和历史的语言,告诉我们它所经历的世事。

⑤你坚信,在那个雨天里,你听到来自天籁的声音了,知道了大自然和这个社会许多的秘密。

⑥站在除了雨声、树声而绝无人声的寂静中,雨水在树叶、树枝过滤后,纯净地从你的头上、脸上、肩上、身上流下来,渗进大地里,你就觉得你和自然融为一体了。你和大地站在一起了,你有幸成为大地和大自然的儿子了,大自然的呼吸就是你的呼吸了,草木的生死就是你的命运了。那一刻,透过被雨水洗涤的每一棵树木湿漉漉的身上,望着远处雨帘背后仍然是一棵一棵的树身,你像一个失散多年的孩子回到了母亲的怀抱般,想哭,也想笑。就在哭笑的模糊分割处,泪水夺眶而出,涌流着汇入脸颊和身上的雨水小溪。(选自《北京,最后的纪念》)

 

赏析:雨季到来的时候,你会干什么呢?作者怀着童心,假想着一次特别的行动:不穿雨衣,光着脚,走进诗意的雨中,走进一片美丽的森林,然后尽情的倾听,贪婪的观赏,听任雨水在心空飘落……这分明就是作者曾经的一次经历呀。跟随这如诗的文字一起在雨中穿行,你是不是也已心动,跃跃欲试呢?

为了把雨的诗意世界呈现出来,作者写雨声,写小昆虫,写树木,写自己独特的感受,恰当的比喻,生动的拟人,真挚的情感,共同组成了一支雨的小夜曲,缓缓的,流进读者者心田,让人顿生许多感悟,久久不散。

少年时代读到苏轼的一厥词,非常喜欢,到现在还能背诵:
细雨斜风作小寒,
淡烟疏柳媚晴滩。
入淮清洛渐漫漫,
雪沫乳花浮午盏。
蓼茸蒿笋试春盘,
人间有味是清欢。
这厥词,苏轼在旁边写着“元丰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从泗州刘倩叔游南山”,原来是苏轼和朋友到郊外去玩,在南山里喝了浮着雪沫乳花的小酒,配着春日山野里的蓼菜、茼篙、新笋,以及野草的嫩芽等等,然后自己赞叹着:“人间有味是清欢!” 当时所以能深记这厥词,最主要的是爱极了后面这一句,因为试吃野菜的这种平凡的清欢,才是人间更有滋味。“清欢”是什么呢?清欢几乎是难以翻译的,可以说是“清淡的欢愉”,这种清淡的欢愉不是来自别处,正是来自对平静的疏淡的简朴的生活的一种热爱。当一个人可以品味山野菜的清香胜过了山珍海味,或者一个人在路边的石头里看出了比钻石更引人的滋味,或者一个人听林间鸟鸣的声音感受到比提笼遛鸟更感动,或者甚至于体会了静静品一壶乌龙茶比起在喧闹的晚宴中更能清洗心灵……这些就是“清欢”.
清欢之所以好,是因为它对生活的无求,是它不讲究物质的条件,只讲究心灵的品味,“清欢”的境界是很高的,它不同于李白的“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那样的自我放逐;或者“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那种尽情的欢乐。它也不同于杜甫的“人生有情泪沾臆,江水江花岂终极”这样悲痛的心事,或者“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那种无奈的感叹。
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有千百种人生。文天祥的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汉青”,我们很容易体会到他的壮怀激烈。欧阳修的是“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我们很能体会到他的绵绵情恨。纳兰性德是“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不多情”,我们也不难会意到他无奈的哀伤。甚至于像王国维的“人生只似风前絮,欢也零星,悲也零星,都作连江点点萍!”那种对人生无常所发出的刻骨的感触,也依然能够知悉。
可是“清欢”就难了!
尤其是生活在现代的人,差不多是没有清欢的。
你说什么样是清欢呢?我们想在路边好好地散个步,可是人声车声不断地呼吼而过,一天里,几乎没有纯然安静的一刻。
我们到馆子里,想要吃一些清淡的小菜,几乎是杳不可得,过多的油、过多的酱、过多的盐和味精已经成为中国菜最大的特色,有时害怕了那样的油腻,特别嘱咐厨子白煮一个菜,菜端出来时让人吓一跳,因为菜上挤的沙拉比菜还多。
我们有时没有什么事,心情上只适合和朋友缀一盅茶、饮一杯咖啡,可惜的是,心情也有了,朋友也有了,就是找不到地方,有茶有咖啡的地方总是嘈杂的,而且难以找到一边饮茶一边观景的处所。
俗世里没有清欢了,那么到山里去吧!到海边去吧!但是,山边和海湄也不纯净了,凡是人的足迹可以到的地方,就有了垃圾,就有了臭秽,就有了吵闹!
有几个地方我以前经常去的,像阳明山的白云山庄,叫一壶兰花茶,俯望着台北盆地里堆叠着的高楼与人欲,自己饮着茶,可以品到茶中有清欢。像在北投和阳明山间的山路边有一个小湖,湖畔有小贩卖功夫茶,小小的茶几,藤制的躺椅,独自开车去,走过石板的小路,叫一壶茶,在躺椅上静静地靠着,有时湖中的荷花开了,真是惊艳一山的沉默,有一次和朋友去,两人在躺椅上静静喝茶,一下午竟说不到几句话,那时我想,这大概是“人间有味是清欢”了。
现在这两个地方也不能去了,去了也只有伤心。湖里的不是荷花了,是飘荡着的汽水罐子,池畔也无法静静躺着,因为人比草多,石板也被踏损了。到假日的时候,走路都很难不和别人推挤,更别说坐下来喝口茶,如果运气更坏,会遇到呼啸而过的飞车党,还有带伴唱机来跳舞的青年,那时所有的感观全部电路走火,不要说清欢,连欢也不剩了。
要找清欢就一日比一日更困难了。
我当学生的时候,有一位朋友住在中和圆通寺的山下,我常常坐着颠踬的公车去找他,两个人便沿着上山的石阶,漫无速度,走走、坐坐、停停、看看,那时圆通寺山道石阶的两旁,杂乱地长着朱槿花,我们一路走,顺手拈下一朵熟透的朱槿花,吸着花朵底部的花露,其甜如蜜,而清香胜蜜,轻轻地含着一朵花的滋味,心里遂有一种只有春天才会有的欢愉。
圆通寺是一座全由坚固的石头砌成的寺院,那些黑而坚强的石头坐在山里仿佛一座不朽的城堡,绿树掩映,清风徐徐,我们站在用石板铺成的前院里,看着正在生长的小市镇,那时的寺院是澄清而安静的,让人感觉走了那样高的山路,能在那平台上看着远方,就是人生里的清欢了。
后来,朋友嫁人,到国外去了,我去了一趟圆通寺,山道已经开辟出来,车子可以环山而上,小山路已经很少人走,就在寺院的门口摆着满满的摊贩,有一摊是儿童坐的机器马,叽哩咕噜的童歌震撼半山,有两摊是打香肠的摊子,烤烘香肠的白烟正往那古寺的大佛飘去,有一位母亲因为不准她的孩子吃香肠而揍打着两个孩子,激烈的哭声尖吭而急促……我连圆通寺的寺门都没有进去,就沉默地转身离开,山还是原来的山,寺还是原来的寺,为什么感觉完全不同了,失去了什么吗?失去的正是清欢。
下山的心情是不堪的,想到星散的朋友,心情也不是悲伤,只是惆怅,浮起的是一阕词和一首诗,词是李煜的:“高楼谁与上,长记秋晴望。往事一成空,还如一梦中!”诗是李觏的:“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已恨碧山相阻隔,碧山还被暮云遮!”那时正是黄昏,在都市烟尘蒙蔽了的落日中,真的看到了一种悲剧似的橙色。
我二十岁的时候,心情很坏的时候,就跑到青年公园对面的骑马场去骑马,那些马虽然因驯服而动作缓慢,却都年轻高大,有着光滑的毛色。双腿用力一夹,它也会如箭一般呼噜向前蹿去,急忙的风声就从两耳掠过,我最记得的是马跑的时候,迅速移动着的草的青色,青茸茸的,仿佛饱含生命的汁液,跑了几圈下来,一切恶劣的心情也就在风中、在绿草里、在马的呼啸中消散了。
尤其是冬日的早晨,勒着缰绳,马就立在当地,踢踏着长腿,鼻孔中冒着一缕缕的白气,那些气可以久久不散,当马的气息在空气中消弭的时候,人也好象得到了某些舒放了。
骑完马,到青年公园去散步,走到成行的树荫下,冷而强悍的空气在林间流荡着,可以放纵地、深深地呼吸,品味着空气里所含的元素,那元素不是别的,正是清欢。
最近有一天,突然想到了骑马,已经有十几年没骑了。到青年公园的骑马场时差一点没有吓昏,原来偌大的马场里已经没有一根草了,一根草也没有的马场大概只有台湾才有,马跑起来的时候,灰尘滚滚,弥漫在空气里的尽是令人窒息的黄土,蒙蔽人的眼睛。马也老了,毛色斑剥而失去光泽。
最可怕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在马场搭了一个塑胶棚子,铺了水泥地,其丑无比,里面 则摆满了机器的小马,让人骑用,其吵无比。为什么为了些微的小利,而牺牲了这个马场呢?
马会老是我知道的事,人会转变是我知道的事,而在有真马的地方放机器马,在马跑的地方没有一株草则是我不能理解的事。
就在马场对面的青年公园,那里已经不能说是公园了,人比西门町还拥挤吵闹,空气比咖啡馆还坏,树也萎了,草也黄了,阳光也照不灿烂了。我从公园穿越过去,想到少年时代
的这个公园,心痛如绞,别说清欢了,简直像极了佛经所说的“五浊恶世”!
生在这个年代,为何“清欢”如此难觅。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宁静和谐;鼻要清欢,找不到干净空气;舌要清欢,找不到蓼茸蒿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土;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如果你要享受清欢,唯一的方法是守在自己小小的天地,洗涤自己的心灵,因为在我们拥有愈多的物质世界,我们的清淡的欢愉就日渐失去了。
现代人的欢乐,是到油烟爆起,卫生堪虑的啤酒屋去吃炒蟋蟀;是到黑天暗地、不见天日的卡拉OK去乱唱一气;是到乡村野店、胡乱搭成的土鸡山庄去豪饮一番;以及狭小的房间里做方城之戏,永远重复着摸牌的一个动作……这些污浊的放逸的生活以为是欢乐,想起来毋宁是可悲的事。为什么现代人不能过清欢的生活,反而以浊为欢,以清为苦呢?
当一个人以浊为欢的时候,就很难体会到生命清明的滋味,而在欢乐已尽,浊心再起的时候,人间就愈来愈无味了。
这使我想起东坡的另一首诗来:
梨花淡白柳深青,
柳絮飞时花满城;
惆怅东南一枝雪,
人生看得几清明?
苏轼凭着东栏看着栏杆外的梨花,满城都飞着柳絮时,梨花也开了遍地,东栏的那株梨花却从深青的柳树间伸了出来,仿佛雪一样的清丽,有一种惆怅之美,但是,人生,看这么清明可喜的梨花能有几回呢?这正是千古风流人物的性情,这正是清朝画家盛大士在溪山卧游录中说的:“凡人多熟一分世故,即多一分机智。多一分机智,即少却一分高雅。”“山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只可子怡悦,不堪持赠君,自是第一流人物。”
第一流人物是什么人物?
第一流人物是能在清欢里也能体会人间有味的人物!
第一流人物是在污浊滔滔的人间,也能找到清欢的滋味的人物!

VOL.1433 为什么说一个人太过独立会给人感觉难以亲近?

李理工问: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很独立的人,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基本上生活中的大小问题自己都能解决,可前不久聚餐的时候,朋友们却说我这个人就是太独立了,让人觉得难以亲近。这令我很不解,为什么独立也会成为我社交中的障碍呢,难道要变成一个依赖狂么?

@彭小玲达达令 答李理工:

这几天在追《请回答1988》,其中有一集是金正焕的妈妈有事要回娘家一趟,所以要离开家里几天。

在她离开之前,她很严肃地给家里的丈夫还有两个儿子上了一堂“接下来这几天如何保证你们活下去”的教学课。妈妈出门临走前还在唠叨:要注意瓦斯,洗手间的马桶开关要使劲按一点,野菜今天要吃完不然会坏掉,煮饭的时候水量要刚好到手背,孩子的校服跟运动服都熨好了一轮……三个男人不耐烦地催促她离开,她依旧一步三回头“真是挪不开步啊,挪不开步啊……”

妈妈离开胡同的一瞬间,家里这三个男人马上如同从牢里放出来一样。爸爸躺在地上跷起二郎腿看电视,直接用脚丫抠遥控器换台。大儿子用白糖泡饭吃,而且撒了整整半包糖。小儿子光着膀子吃了一地的薯片。晚饭的时候三人把冰箱里的蔬菜全部一股脑倒进一个大盆里,搅拌几轮,又是一顿饱餐。两天下来,家里里里外外被搞得乌烟瘴气。

后来突然得知妈妈要提前回家,并且已经在火车站了。家里三个男人那真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速收拾完家里的一切。妈妈到家走进家门的时候,发现家里整齐干净,跟她离开之前没有异样。丈夫走到她耳边说了一句:你看吧,你不在,我们也一点没有不方便呢。

妈妈那一刻脸上的表情很复杂,继而是失落。她默不吱声,躲回房间里去了。

还是小儿子正焕贴心,他疑惑自问:很奇怪,我们做得这么好,为什么妈妈回来会不开心呢?他旁边的小伙伴东龙回答了一句:因为妈妈不在家,而你们还过得很好

正焕一语被点醒。他回到家里,把哥哥在煮面的手故意烫得红肿,然后大喊妈妈救命。他把厨房里的煤饼打翻,向妈妈告状说爸爸把煤饼打翻了。他回到房间里把自己衣柜的衣服打乱,然后大喊妈妈说找不到内裤……妈妈一脸嫌弃的表情忙来忙去,可是抑制不住得意的眼神念着:你们真是我的冤家,没有我你们怎么活呀!什么都做不好……

一通忙碌下来,妈妈突然就高兴起来了。

这个剧情太触动我,以至于来来回回翻看了好几遍。或许是自己越长大,才觉得有父母的唠叨啰嗦是很幸福的一件事。每次有假期回到家里的时候,即使我自己厨艺不错,可是在我妈面前我从不露手。我花了很多年的时间,想要证明没有她我也不会被饿死,我也可以在另一个城市里过得很好。可是后来我发现我每次顶撞这一句的时候,她并没有很开心。

于是我换了一种方式,每一次回家我都点名要吃我喜欢的那一道菜。那几天假期里的每一顿饭的分量加起来,可能在后面要花上我一个多月的跑步才能调节过来。可是我依旧乐此不疲,并且一边吃一边说着:我馋这个真是好久了啊!

我妈说,那你平时也可以自己做啊。来来来,我教你这样这样……可是不等她说完,我就会反驳:算了,我一辈子也学不会这个,而且再怎么也比不上你做的好吃。这个时候的她很开心。

其实她并不知道,这些年里我早就学会了做豆腐酿、竹笋酿、扣肉、白斩鸡、红烧肉、糖醋排骨外加各种泡菜。可是我不想在她面前做得这么好,因为我害怕她失去那份自己是“被需要”的资本。就是这一份资本,正是她作为一个母亲,作为一个家庭主妇的存在感和成就感。

“存在感”这个词语之于我们而言太重要了。

我曾经的一份工作里,有个总监在公司里特别受欢迎。有一天公司开大会,我跟另外一个女生布置准备工作。小姑娘刚入职不久,加上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公司的高层领导,所以有些紧张。会议临开始前,领导们陆续入座。小姑娘在端茶倒水的时候差点把开水洒了出来。那个场面很尴尬。

就在我还在脑袋放空的时候,就是那位传说中极受欢迎的总监,把小姑娘喊了过去,然后说,我一会要演示的PPT拷在我的U盘里,忘了拿过来了。小姑娘灵机一动说了一句,呀,我的电脑跟U盘都有备份,您现在可以直接用呢。总监报之以温和的微笑,说了一句,太好了,幸亏有你,否则我今天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小姑娘那一刻愣住了,三五秒过后回过神来,感激到声音颤抖,就差没有泪流满面了。

这个小细节让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是这个总监如此大受欢迎——他太懂得给人以“被需要”的尊重了。

在我以前的学生思维里,我一直觉得独立自主不依附他人是很重要的一项品质。可是后来我进入到职场里,有一个坐在我旁边的同事提醒了我一句,“你要适当占一点便宜。”我疑惑。她说,就是有人给你一个苹果,你最好不要拒绝。你就收下来。因为这样你才有机会下一次还他一个橘子啊!什么叫你来我往,这就叫你来我往。你总是要拿点什么,这样你才有借口跟别人走动起来。

后来我渐渐意识到,除了那些在工作专业上很厉害的人之外,还有一种人在职场里很受欢迎,那就是他在某一方面很懂行。

于是我们知道下班聚餐的时候找谁推荐餐厅,节假日打折的时候问谁推荐品牌,我们还知道自己不舒服了就找那个懂得养生的同事聊几句。办公室甚至还有个男生一年四季都会带一小瓶盐在身上,这个习惯让我们觉得很诡异。可是据说他有比较严重的洁癖,洗手洗杯子都需要用一丁点盐。有一天公司下午茶买了一盘菠萝回来,大家都说要泡一下盐水才好吃。可是办公室里哪里有盐呢?结果所有人不约而同大喊出了那个“为自己带盐”的男同事的名字。就是这些生活化气息浓郁同事的存在,才让我觉得无聊枯燥的工作这件事情有了那么一些乐趣可言。

我们需要这些千奇百怪长处的人的存在,我更希望自己也可以成为那样的人,在别人需要一些什么的时候,可以第一时间想到我的存在。

我以前是一个会把所有心事放在心里的人,几乎从不对外人讲。后来有个前辈提醒我说,你这么下去会没有朋友的。他仿佛看透了一般,于是赤裸裸地揭穿我:你比别人要强,这是优点,也是致命伤。如果你总是把所有的负担都自己扛,从不对朋友分享或者哭诉,时间久了,再好的朋友也会觉得你并不在意他们,你并不重视他们。当他们知道你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他们会难免失望。因为朋友存在的意义就是在于相互需要和被需要的。

这一番话过后,我就是那一夜给在远方的一个闺蜜打了一个电话。我还没开口,眼泪就掉下来。她电话里说,你先慢慢哭,我什么都懂,等你平静了再跟我说。我哭得更加不能自已了。

等到挂下电话之后,我才敢相信原来悲伤的情绪在有了另外一个人为你分担的时候,你会觉得身上的担子轻松了如此之多。

我很珍惜那个愿意半夜里接到我电话也不抱怨的人。我也愿意在日常有规律的生活里,偶尔某个夜里接到响起的电话,对方那一头开口就是崩溃大哭以及语无伦次的发泄。而我在这一头也不会生气,反而是欣喜万分。

这样的时刻太少,大多数人都活在压抑以及拿起电话不知道打给谁的愁绪里。这样的朋友太少,所以每一次我都会感恩对方陪伴自己一同感受喜怒哀乐的深夜时刻。

韩国电影《我的黑色小礼服》有一句台词:我怕你过得比我好,但我更怕你过得不好。

此刻我的脑海里浮现出我妈的面孔,旁白就是:我怕我不在家的时候,你们过得不好;可是我更害怕我不在家的时候,你们也能过得很好。

哎,这得是人类最纠结的情感部分了。可是无法否认的是,我就是需要这么些有点矫情而又复杂的思绪,就是需要这一番“被需要”的能力,来建立我的自信,来给予我报答父母的感激,来回馈那真诚以待的友谊。

生而为人,我们需要太多的借口活下去。而这一份“被需要”,就是我们可以更有勇气活下去的存在感。就连纪德都在他的《人间食粮》里大大方方地说出:

你永远也无法理解,为了让自己对生活发生兴趣,我们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而这份存在感,便是一种使命。

 

1902年,27岁的诗人里尔克应聘去给62岁的画家、雕塑大师罗丹当助理,在初出茅庐的诗人的猜想中,名满天下的罗丹一定过着十分浪漫、疯狂、与众不同的生活。然而,他看到的真实景象与想象中的大相径庭,罗丹竟是一个整天孤独地埋头于画室的老人。里尔克问他:“如何能够寻找到一个要素,足以表达自己的一切?”罗丹沉默片刻,然后及其严肃地说:“应当工作,只要工作。还要有耐心。”

是什么让某些人变得与众不同?我觉得罗丹说出了真正的秘密,那就是:工作,和足够的耐心。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想一夜成名,张爱玲说过的,“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这句话真的耽误了很多少年人。其实,你如果把人生当成一次马拉松长跑的话,在前一千米是否跑在第一名真是一件那么重要的事情吗?

我身边有着很多与众不同的杰出人物——至少在世俗的意义上是这样,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质,那就是全身心地投入于自己的工作中。

在我熟悉的中国经济学家中,张五常大概是天赋最高的一位,他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就差点儿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同时他又是一个十分勤勉的人,早年为了写《佃农理论》,他把十几箱原始档案一一分拣完,这份工作大概是很多博士所不屑于去做的。到今天,他已经是一位年近80的老人了,可是每周还要写两篇1500字以上的专栏文章。

在我了解的当代西方学者中,英国的尼尔·弗格森是公认的“神童”,他的研究领域横跨历史学、经济学与政治学三界之间,不到30岁就被牛津大学聘为研究员,40岁时被《时代》周刊评为“影响世界的一百人”。可是他的勤奋又是非常人能比的,为了写作《罗斯柴尔德家族》一书,他和助理们翻阅了罗氏家族百年以来的上万封家信及成吨的原始资料。

所以,在与众不同的背后,往往是一些不足与外人道的辛苦。他们简单地长跑,简单地做一件事情。他们做事,只为意义本身。所谓的成功,只是一个结果,它也许水到渠成,也许永无来日。

与众不同的东西,往往在制造的过程中是枯燥的、重复的和需要耐心的。

在流传至今的明清漆器中,有犀皮斑纹的是最昂贵的,几乎一器难求。在很长的时间里,人们甚至不知道它是由哪些天才制作出来的。后来,王世襄终于在他的书中把秘密泄露了出来,它的制作过程是这样的——

工匠制作犀皮,先用调色漆灰堆出一颗颗或者一条条高起的底子,那是“底”;在底上再刷不同颜色的漆,刷到一定的厚度,那是“中”和“面”了,干透了再磨平抛光,光滑的表面于是浮现细密和多层次的色漆斑纹。

当我读到这个秘密的时候,突然莞尔。

每一件与众不同的绝世好东西,其实都是以无比寂寞的勤奋为前提的,要么是血,要么是汗,要么是大把大把的曼妙青春好时光。

 

莫言

这个世界,总有你不喜欢的人,也总有人不喜欢你。这都很正常。而且,无论你有多好,也无论对方有多好,都苛求彼此不得。因为,好不好是一回事,喜欢不喜欢是另一回事。

刻意去讨人喜欢,折损的,只能是自我的尊严。不要用无数次的折腰,去换得一个漠然的低眉。纡尊降贵换来的,只会是对方愈发地居高临下和颐指气使。没有平视,就永无对等。

也不要在喜欢不喜欢上,分出好人和坏人来。带着情绪倾向的眼光,难免会陷入褊狭。咬人的,你不能说它是坏狗。狗总是要咬人的,这是狗的天性和使命。也就是说,在盯着别人的同时,还要看到自我的缺陷和不足。

当然了,极致的喜欢,更像是一个自己与另一个自己在光阴里的隔世重逢。愿为对方毫无道理地盛开,会为对方无可救药地投入,这都是极致的喜欢。这时候,若只说是脾气、情趣和品性相投或相通,那不过是浅喜;最深的喜欢,就是爱,就是生命内里的黏附和吸引,就是灵魂深处的执着相守与深情对望。

这是一场诡秘而又盛大的私人化进程。私人化的意思就是,即使无比错误,也无限正确。有时候,你的无数个回眸,未必能看到一个擦肩而过。有时候,你拿出天使的心,并不一定换来天使的礼遇。如果对方不喜欢,都懒得为你装一次天使。谁也不需要逢场作戏。尽管,一时的虚情假意,也能抚慰人陶醉人,但终会留下搪塞的痛,敷衍的伤。

所以,这个世界最冒傻气的事,就是跑到不喜欢的人那里去问为什么。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了,没有为什么。就像一阵风刮过,你要做的是,拍拍身上的灰尘,一转身沉静走开。然后,把这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寂然忘掉。

一个人,风尘仆仆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要为喜欢自己的人而活着。这才是最好的态度。不要在不喜欢你的人那里丢掉了快乐,然后又在喜欢自己的人这里忘记了快乐。

勉强不来的事情,不去追逐。你为此而累的时候,或许对方也最累。你停下来了,你放下了,终会发现,天不会塌,世界始终为所有人祥云缭绕。

谁都在世俗的泥淖里扑腾着。有的人天生是来爱你的,有的人注定要来给你上课的。你苦心经营的,是对方不以为意的;你刻骨憎恨的,却是对方习以为常的。喜欢与不喜欢之间,不是死磕,便是死拧。然而,这就是生活,有贴心的温暖,也有刺骨的寒冷,不过是想让你的人生,变得更加丰富,更加完整。

在辽阔的生命里,总会有一朵或几朵祥云为你缭绕。与其在你不喜欢或不喜欢你的人那里苦苦挣扎,不如在这几朵祥云下面快乐散步。天底下赏心快事不要那么多,只一朵,就足够了。

上高一的弟弟以前很乖,每次我大学假期回家的时候,弟弟就一个人早早在车站等候。那时候高高大大的弟弟双手插进裤子口袋,表情焦急地靠在栅栏旁看着来来往往的每一个人。看见我大包小包地从车上下来,弟弟就会高兴地一边招手一边跑着喊:“姐,我在这儿,你站着别动。”跑过来的弟弟满脸喜悦,一把夺过我手中的旅行包,说:“姐,我快想死你了,我都等你一个多小时了。”

上了高一的弟弟学习还不错,升了学交了新的朋友,和我这个姐姐聊天的时候也学会了拐弯抹角,再问他什么事情就支支吾吾地不说是也不说不是。他经常回家后把自己关在屋里,还把自己的抽屉上了锁,锁住了只属于自己的秘密。有时候房间里会传出嘈杂的摇滚音乐,弟弟阳光般的眼神从此慢慢黯淡,取而代之的是渐渐升起的桀骜不驯。

后来通过与母亲的电话聊天,得知弟弟学会了抽烟,有好几次母亲在弟弟的书包里搜出了整盒的香烟。她质问弟弟,弟弟不屑地说抽烟算多大的事情呀。还有比抽烟更让人着急的事:弟弟偷偷地谈起了恋爱!他每天放学回家都借口补课回家很晚,甚至有几次回家身上还带着一点酒气。

这激怒了父亲。面对父亲的拳头,弟弟重重地摔响卧室的门,让满脸怒气的父亲不知所措。

后来弟弟开始和父母冷战,采取不合作的态度,父母问什么也不多说,问得多了,弟弟就会躲到自己的房间里,开大了录音机的声音。

我想,我必须要跟弟弟好好谈谈了。我给他打电话,问他的近况。他说一切还好,明显地和我这个曾经无话不说的姐姐有了隔阂。我问他和那个女孩谈得怎么样了,女孩长得是否可爱漂亮,他一时语塞,说没有的事情,只是一起看看书而已。他怀疑我是父母的说客或者父母安插的间谍,说起话来总是遮遮掩掩。

我告诉他,姐曾经在高中暗恋一个男孩三年,一直到高中毕业时才告诉那个男孩。我告诉他,有些感情藏在心里要比表现出来还要美,如果你真的喜欢那个女孩,你们就应该相约考上同一所好的大学,你们应该牵手在大学校园里而不是在现在。我还告诉他大学的校园很美,你会接触更多的事认识更多的人,你的眼界会变得更宽广。你们现在的感情虽然纯洁,但只是青春期两个小屁孩的蠢蠢欲动,等你们长大后,就会后悔为这段感情付出太多,而这些付出将会使你深深感叹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电话线那一头的弟弟先默不作声,然后说,姐,她很可爱也很懂事,其实我们也没有像父母和老师说得那么严重,我们互有好感,可我们都知道现在什么事情才是最重要的。我就是特别反感老师和父母的一惊一乍,总觉得我们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那次同学过生日,因为难得开心和放松就喝了两瓶啤酒,结果父母就觉得天要塌下来了,你说这才多大的事情呀。

我笑了笑,说弟弟,这不是大家关心你嘛!不管大家关心的方法对错与否,你必须承认他们的出发点是为你好为你负责。挂电话的时候,我告诉弟弟,谁的青春不跋扈?你看你姐够听话的吧,其实在青春期也没少做傻事,没有寄出去的情书也写了一大堆,还偷偷装病和同学去听演唱会。青春期不做几件傻事还叫青春期吗?人不怕做傻事,就怕一直做傻事呀。弟弟听后乐了,斗嘴地说,姐,你慢点说,我找个本子记下来,听姐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呀!

再后来,母亲打电话说弟弟早起晚睡,和当年备考的我一模一样。虽然弟弟的抽屉还锁着属于自己的秘密,虽然弟弟有时候还会控制不住摔门而去,虽然弟弟有时候还会把想法藏在心里谁也不告诉,但我知道青春的海洋正在慢慢退潮。我可以想象弟弟正凝神坐在书桌前,支起胳膊认真地想着只属于自己的事。

也许,这就是青春。你可以嘲笑它的横冲直撞,你可以斥责它不按常理出牌、不走寻常路,可是你要知道,正是在这场青春的海啸里,暗藏着未来人生的壮美。

 

 

[送你一杯茶]

青春是什么?常常这样问自己。青春在我们的心里,可以有很多定义。

青春是只唱一遍的歌,青春是只扬帆的船,青春是阵路过的风。青春,我们迷茫也彷徨、期待也渴望;青春,我们激昂也内敛、自信也含蓄;青春,我们孤寂也落寞,轻狂也不羁。

青春的味道很复杂!可以是不顾一切,快乐到极点。也可能是遍体鳞伤,痛苦到悬崖!

青春的日子里,甜蜜而苍凉、短促又疼痛。像海棠花那样,今朝还开得那么灿烂,或许明晚就被雨打风吹去。而这飞扬跋扈的青春,却构成了人生中最美丽的画卷。没有经历这些,青春似乎不曾来过。

青春,无论是醉心迷人的笑,还是默默犹豫的痛,不经意间都在编织着最动人的风景。当我们意识到青春的时候,青春已转瞬即逝,青春短暂而珍贵,容不得挥霍浪费。

“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美丽小鸟飞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愿我们合着青春的舞曲,迈着恣肆的步伐,迎着灿烂的阳光,走过多姿多彩的青春。

[文题延伸]跋扈的青春、短暂的青春、挥霍不得的青春……(司俊英)

大象公会|李思楚

古装剧中常常出现的亮如白昼的夜晚和繁华热闹的夜市,现实中真的存在吗?古人晚上有哪些我们难以想象的麻烦?
文|李思楚
穿越回古代最难适应的是什么?
即使你热爱中华古典文化,能够忍受衣食住行的种种不便,古时的漫漫长夜也足以让你赶紧买票返程——古装剧、穿越剧中频频出现的繁华夜景,大多是不熟悉历史的中国编剧一厢情愿的美好想象。古代的夜晚,远比你想象的还要麻烦。

蜡烛也是奢侈品

被各种人造光源惯坏了的现代人可能早已忘记黑夜多么不适合人类活动。停电时,我们被迫以古人的方式度过漫漫长夜——点起蜡烛,在摇曳昏黄的烛光下聊天、打牌,甚至读书写字。
蜡烛的亮度比电灯差多少?假如采用光通量(流明,lumen)的概念,发光强度为 1 坎德拉(约一支蜡烛)的发光体,其光通量为 1 流明,而一盏 40 瓦的日光灯的光通量约为 2100 流明。

▍电影《巴里·林登》是少有的完全采用场景光源的影片。尽管点燃许多蜡烛再加上大光圈镜头,光线仍十分昏暗,与国产古装片对比鲜明
这样计算,其实还低估了古代照明方式与现代的差距,因为让古典文化爱好者沉醉的“何当共剪西窗烛”的美好意象,只是少数人能享受到的奢侈。
在古代,蜡烛远没有想象中那么流行。民国著名化学家曾昭抡回忆,晚清以前平民在夜间需要照明,“燃起一根松枝,或一条篾片,即可解决。夜间依赖蜡烛照明是很例外的事。”
为什么蜡烛不够流行?因为当时的蜡烛和今天完全不同。今天的蜡烛由石蜡制成,是石油工业的产物,纯度很高,燃烧稳定,且价格低廉。而古代的蜡烛往往是蜂蜡、白蜡与常温不熔的动物油脂混合而成,燃烧不稳定,极易熔化,烟气很重,动物油又往往因变质发出难闻的气味。

▍左为隋代湘阴窑烛灯,隋唐以前的蜡烛更多使用熔点较低的蜂蜡,烛台做成管状以免蜡烛熔化或变形;唐宋以后多采用熔点较高的白蜡,直立性较好可以用烛钎固定,但仍然需要用盘状的烛台承接烛泪,右为清乾隆蓝玻璃刻花烛台
何况普通人家未必用得起蜡烛。据《宋史》,北宋名相寇准少年富贵,性情豪奢,“家未尝爇油灯,虽庖匽所在,必然(燃)炬烛。”可见蜡烛在古代是富贵的象征。
宋代的蜡烛价格在 150 文左右,宋代以后开始把乌桕之类熔点高的的植物油加入蜡烛中以降低成本,但效果也不理想,晚清时期的蜡烛价格仍然高达 150-200 文。考虑到每晚可能消耗 2-3 支蜡烛,而每晚消耗的灯油价格不过 4-5 文钱,粗略计算,蜡烛的价钱是油灯的 100 倍。中国古代确实有一些巨型蜡烛可以提供很好的照明,但其价格更不是一般群众所能接受的了。
油灯也是古代比较普遍的照明工具,它的亮度可以调节,如果多放燃油,使用粗大的灯芯,油灯可以和蜡烛一样明亮,但同时也与蜡烛一样奢侈。普通油灯比较昏暗,“一灯如豆”形象说明了它的照明效果。古代经常出现灯花落在书本上烧坏书籍,说明油灯有引起火灾的风险,同时还说明古人看书时,书本和眼睛多么贴近油灯。

▍不过在如今的古装戏中,亮度从不是个问题
即便如此,油灯也不一定谁都用得起。《儒林外史》中的守财奴严监生,临死之前伸着两个指头不肯断气,就是嫌油灯里点了两茎灯草,太费油。凿壁偷光和囊萤映雪的典故,也说明油灯远没有今天的电灯这么普及。
室内尚且如此昏暗,街道上又如何呢?古人也想出了一些室外照明的办法,比如从唐宋时期开始,行人较多的街道或者桥头,往往会设置公益性的街灯。一些富裕的寺庙也会在高塔上面点燃长明灯,以示佛光普照。

▍明代《环翠堂园景图》,可以看到明代已有挂于高杆、形式与现代接近的路灯
不过,如果你是夜盲症患者,最好还是不要出去。因为在绝大多数道路上,夜行者只能靠灯笼或火把,借着月光艰难行走。
甚至禁城宫殿的道路上都很少有灯火。唐宋时期,臣子们在夜间被召见时若能获赐以灯火送归,会被看作无上恩宠。整个宋代只有 10 人曾享受这种待遇,最著名的是苏东坡,其夜间被太皇太后和哲宗召见,临走时命人用“御前金莲烛”送归,传为美谈。
明代的紫禁城有了路灯,“以石为座,铜为楼,铜丝为门壁。每日晚,内府库监工添油点灯,以便巡看关防。”后来魏忠贤为了方便他自己夜间出入,把这些路灯全部撤去。
清代紫禁城中除帝后皇子们的居所之外都不设路灯,令官员们十分困扰,他们上朝时通常只能自己小灯笼照明。光绪初年的一个大雨之夜,有个笔帖式竟因天黑失足落入御河而死。直到 1888 年,慈禧太后的寝宫装上了李鸿章进贡来的电灯,紫禁城才告别了漆黑一片的夜晚。

▍《火烧圆明园》中同治皇帝登基大典,由于紫禁城三大殿区域不设灯火,天亮之前就要赶到的大臣们纷纷手提灯笼

严格的宵禁制度

平民百姓或许舍不得点灯燃烛,经营酒楼歌肆的店家则无此压力。以它们为核心能形成一个相当壮观的夜间市场——如果官府不去管制的话。
古代官府一直试图管理百姓的作息时间。《国语》中,鲁桓公妻子敬姜教育儿子时说:为了防止人们过分安逸生出邪念,从天子、诸侯到平民百姓,每个人的作息都要安排好。学者葛兆光曾总结:“对作息时间的管理,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社会秩序的管理,大家步伐一致,各地时间一致,才会觉得像一个‘民族’,一个‘国家’。”
在夜晚,官府最容易失去对平民的控制——除了赌博,盗窃,最大的问题可能是阴谋颠覆政府。例如唐宋时期,官员们发现各地常有“合党连群,夜聚晓散”的人群,顿时感到如临大敌,因为这些人很可能是吃菜事魔(摩尼教)的信徒,应该抓起来治罪。
因此,中国古代绝大多数时期都有关于宵禁的法令——每到黄昏,城门闭锁,各居民区也封闭起来,如无要事不得在街上行走,否则称为“犯夜”,要予以处罚。

▍《清明上河图》清院本中的栅栏
对犯夜者的处罚有多严重?一个极端的例子与曹操有关。他做洛阳北部尉时曾将皇帝宠臣蹇硕的叔父杖刑处死,仅仅因为他触犯了宵禁。不过,多数犯夜者不会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依据《大清律》,通常会处以 30-50 下的杖刑,拒捕者杖一百。
唐代的长安城是实施宵禁令的模范。长安城在规划上将商业区(市)和住宅区(坊)严格分离,东西两市的营业时间是正午到黄昏。黄昏时刻,长安的承天门击鼓四百下,城门全部关闭。鼓声再响六百下后,城内的坊门一律关闭,行人也禁止夜行。夜鼓和晓鼓之间,在街上行走即为犯夜,违者笞打二十。“六街鼓歇行人绝,九衢茫茫空有月”,就是长安夜晚街头的景象。

▍唐长安城宵禁极为严格,城内的道路呈棋盘式分布,皇城外被划为东西两市、百余个里坊,坊和市的四周都被墙封闭,晚间只要坊门关闭,坊内居民便无法出入
不小心回来晚了怎么办呢?《太平广记》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天宝年间,布政坊居民张无是走在街上,夜鼓忽绝,坊门都关闭了,无奈之下他只好在桥下蹲了一宿。
明清时期的宵禁制度依然严格,清代北京内城(大致是今天二环以内)的每条胡同口都有栅栏,其中皇城内 116 个,皇城外 1199 个。这些栅栏每晚闭锁,内城居民想要过夜生活也非常困难。今天灯火辉煌的北京,古代的夜里却是冷冷清清。

那么,难道中国古代的夜生活仅限于室内吗?

难得的夜生活

当然不是,古人的夜生活同样可以十分丰富,只是要想办法避开宵禁制度。
例如每年元宵节前后通常都会解除宵禁,“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游伎皆秾李,行歌尽落梅。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这些难得的浪漫之夜都发生在元宵节。
除元宵节外,绕过宵禁令的最简单办法,就是进入夜市区域后干脆彻夜不归,这样就不受宵禁令的限制了。通常内城的宵禁比外城严格得多,而城外通常无人巡夜,因此古代夜生活丰富的地点往往在大城市的外城中,或者干脆就在城外。例如北京的八大胡同,南京的秦淮河,杭州的北关,苏州的阊门外等。

▍今天的秦淮河画舫
唐代长安城宵禁虽然严格,但并不妨碍人们到特定的区域寻欢作乐,如平康里就是主要的红灯区。卢照邻的名诗《长安古意》中还有这样的故事情节:一群游侠少年在长安红灯区寻欢作乐,继而朝廷命官“执金吾”带着大批随从光顾,过了不久又有贵为将相的大人物莅临。
如果不愿在外面过夜,还可以享受外送服务。唐宋至明朝的中央地方官府往往蓄养“官妓”,方便公职人员设宴时陪酒。后来无论何人只要肯花钱也可享受同等待遇,清代行话称为“叫一个局”。苏东坡在杭州时,常常约宾客来到西湖,早餐之后,令客人各自上船,每条船上各领歌妓数名,随客人泛舟游玩,傍晚时才集合,又到其他地方游玩,深夜方归。

▍清代书画家黄山寿作《琴操悟禅》,苏东坡爱与歌妓往来,他在西湖曾以眼前的美景作喻,使杭州著名歌妓琴操悟道
宋代的《东京梦华录》和《梦梁录》中记载了承办宴会的“四司六局”,主人只需花钱即可从官私服务行业请来厨师、歌妓,甚至“专掌灯火照耀、立台剪烛、壁灯、烛笼、装香簇炭之类”的技术人员,在自己家中摆下上档次的酒席。
更豪富的人家,还可以自己蓄养和调教歌妓。唐代传奇小说《昆仑奴》中的某位一品大员宅中竟然有十院歌姬,比起那些夜宿娼家还要担心宵禁的普通市民高明多了。
宋代是个基本取消宵禁的时代,在中国古代难得一见。与唐代长安不同,宋代开封和临安的城市布局打破了市与坊的界限,宵禁难以执行。喜欢夜行的宋太祖将宵禁时间延迟到三更,而五更解除宵禁,禁止夜行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两个时辰。东京城内普遍出现了“夜市”与“早市”。
北宋末年宵禁令干脆名存实亡,不再执行。南宋临安夜市更加繁荣,“杭城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鼓,游人始稀,五更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酒楼歌馆直至四鼓后方静;而五鼓朝马将动,其有趁卖早市者,复起开张”。临安或许是中国古代最真正的不夜城。

▍开封“清明上河园”演出的夜剧《东京梦华》
解除宵禁的代价是频繁发生的火灾。北宋一朝开封失火多达 44 次,导致朝廷一度实行非常严厉的灯火管制:士庶人家夜间点火必须申报,一旦失火而又找不到纵火者,主管的官吏就会获罪。禁火令一出,宋代的刁民们开始故意纵火以陷害长官,无奈的朝廷只好放宽限制。
古代的夜生活不仅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经济和文化,还可以视为朝廷控制力的晴雨表。一个朝代的末期,朝廷没有人力、财力实施宵禁,人们的夜生活往往也会丰富起来,晚唐的长安城宵禁制度逐渐松弛,与盛唐时期的严肃气氛形成鲜明对比。明代和清代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形。
因此,如果穿越到古代突然发现严格的宵禁逐渐松弛下来的话,先别急着高兴,要做好迎接黄巾、闯王、革命党们的准备。

 

文/丁立梅

养过两条小金鱼,一红一白,像两朵小花,在水里开。

为这两条小金鱼,我特地买了一只漂亮的鱼缸。还不辞十来里,去城郊的河里,捞得鲜嫩的水草几根,放进鱼缸里。

专买的鱼食,放在随手可取的地方。一有闲暇,我就伏在鱼缸前,一边给它们喂食,一边不错眼地看它们。它们的红身子白身子,穿行于绿绿的水草间,如善舞的伶人,长袖飘飘于舞台上,煞是动人。

某天清晨,我起床去看它们,却发现它们翻着肚皮,死了。鱼缸静穆,水草静穆。我难过了很久。朋友得知,笑我:“它们是被你的爱害死的。”原来,给鱼喂食不能太勤,太勤了,会撑死它们。怅然。从此,不再养鱼。

后来,我又养过一盆名贵的花。剑兰,花朵橘红,叶柄如剑。装它的盆子也好看,奶白的底子上,拓印一朵兰花。一眼看中,目光再难他移。兴兴地把它捧回家,当作珍宝,日日勤浇水。不几日,花竟萎了,先是花苞儿未开先谢,后是叶片儿一点一点发黄、卷起,直至整株花腐烂。伤心不已,不明白,我这么爱它啊。还是朋友一语道破天机:“你浇水浇得太勤了,花给淹死了。”

自此,我亦不再养花。自知自己是个无法把握爱的尺度的人,爱有几分,哀愁就有几分。如同年轻时的一场恋爱。

那时,满心里装着他,吃饭时,想他爱吃的。买衣时,想他爱穿的。即便是随便看到一朵花开,也想着他,恨不得采了带给他。相处的过程,却不全是欢愉,他常常眉头紧锁,充满忧伤地望着我。那么近,又那么远,仿佛隔山隔水。当时,我心里有不好的预感,只以为自己做得不够好,所以,加倍对他好。最后,他还是提出分手,分手的理由竟是,你太好了,我怕辜负。

爱一个人,原是爱到七分就够了,还有三分要留着爱自己。爱太满了,对他而言不是幸福,而是负担。这是经年之后,我才明白的道理。

我想起一个母亲。结婚好几年,没孩子。后来,好不容易得一子,宠爱有加,真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跌了。一路溺爱着长大,二十好几的人了,却不学无术,整天关在房内打游戏。一不高兴,就对母亲非骂即打。一日,因母亲劝他早点睡,扫了他打游戏的兴致,他竟勒令母亲跪在地板上,跪了大半夜。一贯木讷的父亲,也被激怒了,终于忍无可忍,趁儿子熟睡,一锤砸死儿子。警务室里,母亲哭得肝肠寸断,语无伦次地说:“作孽啊,作孽啊。”

为她痛惜,一个原本天真如雪的孩子,毁了。还有她,和她忠厚的男人,这辈子的伤痛,谁能疗治?

世上的道理,原都是这么简单,无论是爱物,还是爱人,都要有节制。月满则亏,水满则溢,有时,太多的爱不是爱,而是巨大的伤害。

丁立梅

我顶喜欢蟹爪兰,因为好养。

我养着好几盆,粉色居多,桃粉、玫粉、杏粉,还有珍珠粉。

一入冬,它们就紧锣密鼓地忙活起来,准备着开花,急急地,在那些低垂下来,类似于螃蟹脚爪的茎叶顶端,镶上一粒粒可爱的粉色“珠子”。我猜想,原先它们一定把那些“小珠子”藏什么地方了,不然何以那么短的时间里,它们就能全部镶嵌到位?

然后,你眼见着那些“小珠子”跟吹气泡般的,膨胀起来,膨胀起来,花骨朵渐渐成形。那些花骨朵实在好看,粉妆玉雕般的,有点类似于荷花的,只不过要小巧玲珑得多了。每一个花骨朵里,都端坐着一个娇俏粉嫩的小女儿,直直粉到你的心里去,你要加倍地疼着怜着才是。看着它们,总使人轻易就能高兴起来,感激起来,觉着,世间有这样的花在,诸事都可以原谅,万般都是好了。

花说开,也就开了。从里面横空出世的,果真是娇俏粉嫩的一个小女儿。只见她眉眼儿低垂着,粉衣粉裙微张着,像是刚换上去的,就要登台跳舞了,有些害羞,有些小紧张。

再一朵开了,也是这般的一派娇羞。再再一朵,仍是这般的一派娇羞。它们也不吵,也不闹,一个接着一个,排着队,安静地候着。不像有些花,一开起来就不要命,争先恐后忙忙乱乱,好像迟了一步,就赶不上了似的。烟花一般,“嘭”一下,燃了,灿烂了,然后,灰飞烟灭,来得快去得也快。它们似乎很懂“惜”,惜己惜人惜光阴,表现得很有教养,叫人敬重。

我想,生命唯其珍惜,也才有了厚度和质地吧。花慢慢开,我慢慢赏,我今天赏一朵,明天赏一朵,这么赏着,一个冬天,也就过去了。

我的朋友们也养蟹爪兰,却告诉我,少有能成活的。他们看到我的蟹爪兰养得这么好,纷纷问我讨经验。我却惭愧着,因为实在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奉送。我待它们,并没有一点点特别之处,我基本上是放养,肥也不施,虫也不治,也没换过土,只偶尔浇点儿水,一切听凭它们自己做主。

说来也是奇怪,我养别的花,也都养不好。茶花、杜鹃、扶桑,无一例外,都被我养死。连最好长的太阳花,到了我家,也都活不长。文友大福曾送我一盆海棠,那是来自他青海老家院子里的。他拣了长得最好的一盆送我,叶阔,花密,看上去相当的神采飞扬精神抖擞。大福说,这花命贱,好长。我开心地把它请进我家,没几天,它竟叶也枯了,花也萎了,最后,连根都烂了。我至今没敢告诉大福,他送我的海棠死了。我怕他难过,自己也觉得难为情。

但我就是能养蟹爪兰,一盆接一盆的,且都长得欢天喜地的,让我颇有成就感。最年长的,是一盆玫粉的,跟了我近十年了。

花与人,原也是讲究缘分的。

方文山

相信有很多人都会盲目而不切实际地羡慕电视偶像剧里,那男女主角多彩多姿、丰富多变的感情生活。其实,每个人都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个体,谁也无法被他人复制与取代,如同世上没有两个指纹一样的人。任何一个人都有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轨道,无论你这一路上会遭遇到什么样的喜怒哀乐,都是经过量身定做,只适合你自己去体会的戏份儿。
通常大部分的人都只是选择性地节选自己羡慕的对象以及想要模仿的部分。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所钦羡的对象在你看不到的另一面,有什么样的烦恼与缺憾,你不会知道,或者你也不会感兴趣。
什么叫做平淡无奇如白开水般的日子?你每天上学固定坐同一班捷运,或许当天出门前还跟妈妈怄气,接着中午吃六十块钱的便当,上课时与同学间发生些小争执,到了周末跟男(女)朋友人挤人地看场电影,在假日的夜晚上网聊天,或者参加朋友在KTV举办的生日聚会等。以上这些日常生活中的琐碎细节,全部加起来,就已经算是一种人生戏剧,你已经在演以自己为主角的偶像剧了。
生活不是一定要有惊天动地的情节,才叫精彩;感情也并非一定要有山盟海誓的冲突,才算真爱。电视中的偶像剧,因为收视率与时间的压力,它必须把真实的时间浓缩,然后以紧凑的剧情与经过渲染的情节去铺陈故事内容,如此才会有所谓的收视率,以及伴随而来的广告收益。这就像你可以透过一场短短一小时半的电影,观赏一个人长长的一生;或者了解一个民族的兴衰、一个年代的更迭。但是,真实的人生是很琐碎、冗长而沉闷的,甚至在生活中会有很多机械式的重复。这些所谓平凡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讲究戏剧冲突与张力的偶像剧里,是不可能演出与交代的。
不要一直抱怨自己所不能控制与拥有的一切,每个人都在演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偶像剧。在这场戏里,你的角色与戏份没有人能够取而代之,你只有真正发自内心地接受自己现在所能拥有的一切,不管是外貌、身材、学历、朋友圈跟工作环境,以及家世背景,还有所交往的对象等等,否则你就会永远没有快乐的一天。
因为,一个人最大的悲哀,就是不愿意当自己。

1

松浦弥太郎,被称为是“全日本最会生活的男人”。

在他创办的公司里,他对员工的要求是早上9点上班,下午5点半必须准时下班,周末也决不允许加班。多出来的时间,要用来陪孩子,和朋友看电影,或是在家做饭。

而他对于生活,一直坚持着自己的原则,并有着自己的“100个基本”。

他坚持一周买一次花,两周剪一次头发。

他坚持一年四个季节里,有四次不可错过的享受当季美食的机会。

在他的生活中,每一件细微的小事都有其重要的意义,也持续思考着什么才是生活中美的事物。

他珍惜、享受、体味独处的时间。在他的家里,他认为若增加一件东西,就想办法减去一件。而在寝具与家具上的花钱更不应吝啬。

平日在家中,他会用心地做食物,哪怕泡一杯燕麦片,煎一只荷包蛋,都值得被郑重其事地对待。

也会费些心思地购置一些小物件,摆在家中,享受着亲手创造的生活美感所带来的喜悦

他所坚持的生活美学,在他接手的杂志《生活手帖》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他把用心生活当成自己的全部事业,用极致的生活仪式感愉悦着自己,也提醒着自己的每一个读者生活细节有多重要。

在我们的生活中,大多数时间都是平淡无趣又充满匆忙的焦躁松浦弥太郎的生活之道在于他用认真庄重的态度看待生活里一切细琐又看似不重要的小事。

找到生活的情趣是对生活的尊重,也能让我们发现其中一些被遗忘的快乐。这些快乐,与财富的多少并无太大的关联。

缺乏对生活的敏感,生活中一些趣味盎然的瞬间或许就会被我们错过。比如你种植的绿萝在你新买的花瓶中伸展出来的一片还带着晶莹露珠的叶子,就能然给你感受到那抹绿色带来的生机,或是夕阳西下时,照进房间里铺着的地毯上形成的一轮好看的光影,像是一幅画一样。

我们并不需要投掷千金买一盏华丽高贵的水晶吊灯,相反,一台简约花纹氤氲着暖光的落地灯,更能让我们感受到家的温暖。

找到生活的情趣是一种能力,生活就像加减法,我们该学会去掉一些不重要的东西,添进能增加生活味道的物品,一点一滴地构筑生活的乐趣。

2

村上春树创造了一个词——“小确幸”,指的是微小而确实的幸福,是稍纵即逝的美好。村上春树说他生活中的小确幸多得不得了,例如买回刚刚出炉的香喷喷的面包,他站在厨房里一边用刀切片一边抓食面包的一角,那一刻可以察觉到幸福;独处时,一边听勃拉姆斯的室内乐,一边凝视秋日午后的阳光在白色的纸糊拉窗上描绘树叶的影子。

他说,没有小确幸的人生,不过是干巴巴的沙漠罢了。

在节奏感快速的现在,很多人选择拼命工作,牺牲所有时间换取财富,为了追求外人看来高贵奢侈的生活。他们穿着光鲜亮丽,却以机器制造的食物果脯,用昂贵的粉底盖住厚重的黑眼圈。

可是,以我看来,奢侈感的生活并不是用昂贵的名牌包包或是带着耀眼Logo的鞋子才能堆砌出来。

每天早起一小时,和家人一起品尝用心准备的早餐;在一天忙碌的工作之后,回到家沏上一杯热茶,坐在温暖舒适的沙发上盘着腿,燃一柱熏香,看一本自己喜爱的小说,或是用自己精心挑选的珐琅锅为爱人炖煮一锅香气四溢的浓汤。

这些,未必不是真正奢侈的生活。

想起曾经在台湾环岛的时候,在台东住过的一家民宿。民宿老板是一对年轻夫妻,养着一只金毛猎犬。他们的民宿装潢简单,但每一处皆可看到主人的用心。散发淡淡香气的实木地板,干净洁白的纯棉床铺,桌上欲滴的鲜花,墙上挂着色调自然的壁画,每个角落一尘不染。

老板娘自己种植蔬菜和水果,清晨早早地到田园里采摘新鲜的西红柿与黄瓜,洗净后与鸡蛋简单翻炒,已然味美。早餐时间与他们闲聊,才知道他们俩都是从知名大学研究所毕业出来,曾经有着令人艳羡的高薪工作,最后却回到家乡,改造了父亲留下的老房子,作为民宿。他们每天在沐浴着日光的房间里醒来,在草地上与狗狗追逐跳跃,和来来往往住宿的陌生人攀谈,给花浇水,研究不同食物的做法。

他们说,城市生活并没有不好,只是繁忙的工作让自己没有时间停下来思考,忙碌的一切好像让生活越来越失去意义了。

老板娘说,生活是有仪式感的,我们想要尊重生命给予的一切,多去感受其中有趣的体验。正是我们看重的仪式感让生活成其为生活,而非简单快速的生存方式。在这里或许喧嚣热闹的街道,也没有浮光掠影的大商场,但我们可以在这里感受生命静静流淌的力量。也更明白了家的意义,就是和爱的人在一起,做我们想做的事。

即使我只是过往的旅客,也能在住着的那几日里感受到满溢的爱意,是那种叫做“家”的温暖。

3

 在我心目中,生活的意义,是即使是一个人,也能把日子过得热气腾腾的情趣。这种对生活有着不停息的热烈感动,让我坚信让自己及生活的空间保持干净整洁,是对生活的尊重。有位女作家曾说过,衣要有衣的美妙,人要有人的精神,家要有家的样子。

我愿意盖着阳光晒过后的有着淡淡香味的棉被安然入睡,也愿意在周末起个大早,清洗衣服床单,把沙发和桌子整理清爽。

更愿意在阳台种几盆花草,养一只可以依偎在脚边的宠物,把住宅打扮得精致漂亮。

王小波曾说,“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过这种诗意的生活并不是矫情的造作,而是在庸常生活里让自己带一点格调与品位做事,把生活过得浪漫有趣,不让自己活得粗糙。

一个人生活品质的改善,并不需要多少钱来堆砌,更与地位无关。把日子过得精致了,才是你的本事。只有对生活不将就,才能把日子过成诗。

我有一个朋友H,这些年来虽然她一个人住,却把家住成了令人艳羡的样子。当年毕业后,她孤身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里,租一间简单的房子,早出晚归。她说工作的操劳让她已经难以描绘生活的形状。直到有一天她走进美克美家的家居店,冲着店员说的一句“不需要多么华美的装饰才能让家有家的样子呀,从细节改变生活方式,生活品质就大不相同了”,就冲动买了一座落地灯和一套单人沙发回去,以为添了两样家具她的小房间会显得逼仄局促,却没想到它们持续供应的温暖让她坚持守在这座以理想为出发点的城市五年。也让她开始喜欢上这种用“家的美学”来思考改变生活方式的生活情趣。

她说,风格别致、舒适整洁的房间,是开启我们新生活的序曲,每一件生活的琐事,即使是洗脸刷牙做饭煮咖啡,都是建立起精致生活品质的一砖一瓦。

过一个有品质的生活,还要懂得时不时扔掉一些无用且旧的事物,增添新的物件。换掉沾满油渍的桌布,换掉昏暗刺眼的台灯,换掉被岁月抹去光彩的墙纸,换掉开启时会嘎吱作响的墙头柜…

过一个诗意的生活,是可以从一件一件的小事去实现的。

给自己布置一个优雅的客厅,摆上几盆绿色植物,铺上柔软的地毯。

收拾好卧房,因为这里是梦开始的地方。

在家里给自己开辟一个可以安静思考的空间,在这里看书,写字,听音乐。

就像松浦弥太郎对生活细节的坚持,村上春树努力发掘生活中的小确幸,民宿老板夫妇对生活仪式感的看重一样,美克美家也一直在追求“家”对生活的意义与价值,并坚信,好的生活,不一定非要价格昂贵才能实现。

美克美家一直以来都秉持着这样的信念——只有美和愉悦才能真正开启价值之门。也只有懂得用心生活的人,才能用艺术的感悟对话生活,创造每个人都值得拥有的理想家居文化,以巨匠精神启发生活的灵感,来赢得对生活品质有无限追求的人们的共鸣。

过一个精致的生活,追寻生活品质的核心,并不需要我们付诸多少金钱才能实现,而是我们都该学会善待自己,尊重生活的能力。

幸 福

龙应台

幸福就是,生活中不必时时恐惧。

走在街上的人不必把背包护在胸前,时时刻刻戒备。

睡在屋里的人可以酣睡,不担心自己一醒来发现屋子已经被强制拆除,家具像破烂一样丢在街上。

到杂货店里买婴儿奶粉的妇人,不必想奶粉会不会是假的,婴儿吃了会不会死。买廉价的烈酒喝的老头,不必担心买到假酒,假酒里的化学品会不会让他瞎眼。江上打鱼的人张开大网用力抛进水里,不必想江水里有没有重金属,鱼虾会不会在几年内死绝。

小学生一个人走路上学,不必顾前顾后提防自己被绑票。到城里闲荡的人,看见穿着制服的人向他走近,不会惊慌失色,以为自己马上要被逮捕。被逮捕的人看见警察局不会吓得发抖,知道有律师和法律保护着他的基本权利。已经坐在牢里的人不必害怕被社会忘记。到机关去办什么证件的市井小民不必准备受气受辱。在秋夜寒灯下读书的人,听到巷子里突然人声杂沓,拍门呼叫他的名字,不必觉得大难临头,把所有的稿纸当场烧掉。

幸福就是,寻常的日子依旧。水果摊上仍旧有最普通的香蕉。市场里仍旧有一笼一笼肥胖的活鸡。花店里仍旧摆出水仙和银柳,水仙仍然香得浓郁,银柳仍然含着毛茸茸的花苞。俗气无比、大红大绿的金橘和牡丹一盆一盆摆满了骑楼,仍旧大红大绿、俗气无比。银行和邮局仍旧开着,让你寄红包和情书到远方。药行就在街角,金铺也黄澄澄地亮着。电车仍旧叮当响着,火车仍旧按时到站,出租车仍旧在站口排队,红绿灯仍旧红了变绿,消防车仍旧风风火火赶路,垃圾车仍旧挤挤压压驶进最窄的巷子。打开水龙头,仍旧有清水流出来。天黑了,路灯仍旧自动亮起。

幸福就是,机场仍旧开放,电视里仍旧有人唱歌,报摊上仍旧卖着报纸,饭店门口仍旧有外国人进出,幼儿园里仍旧传出孩子的嬉闹。幸福就是,寒流来袭的深夜里,医院门口“急诊室”三个字的灯,仍旧醒目地亮着。

幸福就是,寻常的人儿依旧。在晚餐的灯下,一样的人坐在一样的位子上,讲一样的话题。年少的仍旧叽叽喳喳谈自己的学校,年老的仍旧唠唠叨叨谈自己的假牙。厨房里一样传来煎鱼的香味,客厅里一样响着聒噪的电视新闻。

幸福就是,头发白了、背已驼了、用放大镜艰辛读报的人,还能自己走到街角买两副烧饼油条回头叫你起床。幸福就是,平常没空见面的人,一接到你午夜仓皇的电话,什么都不问,人已经出现在你的门口,带来一个手电筒。幸福就是,在一个寻寻常常的下午,和你同在一个城市里的人来电话平淡问道,“我们正要去买菜,要不要帮你带鸡蛋牛奶?你的冰箱空了吗?”

幸福就是,你仍旧能看见,黑沉沉的海上,满缀着灯火的船缓缓行驶,灯火的倒影随着水光荡漾。十五岁的少年正在长高,脸庞的棱角分明,眼睛清亮地追问你世界从哪里开始。两个老人坐在水池边依偎着看金鱼,手牵着手。春天的木棉开出第一朵迫不及待的红花,清晨四点小鸟忍不住开始喧闹,一只鹅在薄冰上滑倒,拙态可掬,冬天的阳光照在你微微仰起的脸上。

幸福就是,早上挥手说“再见”的人,晚上又平平常常地回来了,书包丢在同一个角落,臭球鞋塞在同一张椅下。

(二月春风选自《中外书摘》2010年第3期)

 

 

[送你一杯茶]

千万不要把幸福想得太玄妙,否则你总也不能看清幸福的模样。其实,幸福是一种比较之下的自我满足的心理状态。就像电影《求求你表扬我》中杨红旗解释的那样:“幸福就是我饿了,看别人手里拿个肉包子,那他就比我幸福;我冷了,看别人穿了一件厚棉袄,他就比我幸福……”这些话看似简单,却蕴含着很深刻的生活哲理。即幸福总是相对而言的。想想看,世上还有成千上万的人在战乱中颠沛流离,在饥寒交迫中命悬一线,在疾病的折磨下痛不欲生,相比之下,你难道没有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吗?也许是周遭的一切都来得太轻易了:法制的社会,文明的秩序,有条不紊的生活,相亲相爱的家人……你浸染其中却浑然不觉。当你开始懂得对已有的生活感恩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幸福总是在平常的日子里悄然来袭。

【文题延伸】“感恩”、“散佚在生活里的_________”、“幸福的细节”……

(小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