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代读到苏轼的一厥词,非常喜欢,到现在还能背诵:
细雨斜风作小寒,
淡烟疏柳媚晴滩。
入淮清洛渐漫漫,
雪沫乳花浮午盏。
蓼茸蒿笋试春盘,
人间有味是清欢。
这厥词,苏轼在旁边写着“元丰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从泗州刘倩叔游南山”,原来是苏轼和朋友到郊外去玩,在南山里喝了浮着雪沫乳花的小酒,配着春日山野里的蓼菜、茼篙、新笋,以及野草的嫩芽等等,然后自己赞叹着:“人间有味是清欢!” 当时所以能深记这厥词,最主要的是爱极了后面这一句,因为试吃野菜的这种平凡的清欢,才是人间更有滋味。“清欢”是什么呢?清欢几乎是难以翻译的,可以说是“清淡的欢愉”,这种清淡的欢愉不是来自别处,正是来自对平静的疏淡的简朴的生活的一种热爱。当一个人可以品味山野菜的清香胜过了山珍海味,或者一个人在路边的石头里看出了比钻石更引人的滋味,或者一个人听林间鸟鸣的声音感受到比提笼遛鸟更感动,或者甚至于体会了静静品一壶乌龙茶比起在喧闹的晚宴中更能清洗心灵……这些就是“清欢”.
清欢之所以好,是因为它对生活的无求,是它不讲究物质的条件,只讲究心灵的品味,“清欢”的境界是很高的,它不同于李白的“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那样的自我放逐;或者“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那种尽情的欢乐。它也不同于杜甫的“人生有情泪沾臆,江水江花岂终极”这样悲痛的心事,或者“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那种无奈的感叹。
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有千百种人生。文天祥的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汉青”,我们很容易体会到他的壮怀激烈。欧阳修的是“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我们很能体会到他的绵绵情恨。纳兰性德是“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不多情”,我们也不难会意到他无奈的哀伤。甚至于像王国维的“人生只似风前絮,欢也零星,悲也零星,都作连江点点萍!”那种对人生无常所发出的刻骨的感触,也依然能够知悉。
可是“清欢”就难了!
尤其是生活在现代的人,差不多是没有清欢的。
你说什么样是清欢呢?我们想在路边好好地散个步,可是人声车声不断地呼吼而过,一天里,几乎没有纯然安静的一刻。
我们到馆子里,想要吃一些清淡的小菜,几乎是杳不可得,过多的油、过多的酱、过多的盐和味精已经成为中国菜最大的特色,有时害怕了那样的油腻,特别嘱咐厨子白煮一个菜,菜端出来时让人吓一跳,因为菜上挤的沙拉比菜还多。
我们有时没有什么事,心情上只适合和朋友缀一盅茶、饮一杯咖啡,可惜的是,心情也有了,朋友也有了,就是找不到地方,有茶有咖啡的地方总是嘈杂的,而且难以找到一边饮茶一边观景的处所。
俗世里没有清欢了,那么到山里去吧!到海边去吧!但是,山边和海湄也不纯净了,凡是人的足迹可以到的地方,就有了垃圾,就有了臭秽,就有了吵闹!
有几个地方我以前经常去的,像阳明山的白云山庄,叫一壶兰花茶,俯望着台北盆地里堆叠着的高楼与人欲,自己饮着茶,可以品到茶中有清欢。像在北投和阳明山间的山路边有一个小湖,湖畔有小贩卖功夫茶,小小的茶几,藤制的躺椅,独自开车去,走过石板的小路,叫一壶茶,在躺椅上静静地靠着,有时湖中的荷花开了,真是惊艳一山的沉默,有一次和朋友去,两人在躺椅上静静喝茶,一下午竟说不到几句话,那时我想,这大概是“人间有味是清欢”了。
现在这两个地方也不能去了,去了也只有伤心。湖里的不是荷花了,是飘荡着的汽水罐子,池畔也无法静静躺着,因为人比草多,石板也被踏损了。到假日的时候,走路都很难不和别人推挤,更别说坐下来喝口茶,如果运气更坏,会遇到呼啸而过的飞车党,还有带伴唱机来跳舞的青年,那时所有的感观全部电路走火,不要说清欢,连欢也不剩了。
要找清欢就一日比一日更困难了。
我当学生的时候,有一位朋友住在中和圆通寺的山下,我常常坐着颠踬的公车去找他,两个人便沿着上山的石阶,漫无速度,走走、坐坐、停停、看看,那时圆通寺山道石阶的两旁,杂乱地长着朱槿花,我们一路走,顺手拈下一朵熟透的朱槿花,吸着花朵底部的花露,其甜如蜜,而清香胜蜜,轻轻地含着一朵花的滋味,心里遂有一种只有春天才会有的欢愉。
圆通寺是一座全由坚固的石头砌成的寺院,那些黑而坚强的石头坐在山里仿佛一座不朽的城堡,绿树掩映,清风徐徐,我们站在用石板铺成的前院里,看着正在生长的小市镇,那时的寺院是澄清而安静的,让人感觉走了那样高的山路,能在那平台上看着远方,就是人生里的清欢了。
后来,朋友嫁人,到国外去了,我去了一趟圆通寺,山道已经开辟出来,车子可以环山而上,小山路已经很少人走,就在寺院的门口摆着满满的摊贩,有一摊是儿童坐的机器马,叽哩咕噜的童歌震撼半山,有两摊是打香肠的摊子,烤烘香肠的白烟正往那古寺的大佛飘去,有一位母亲因为不准她的孩子吃香肠而揍打着两个孩子,激烈的哭声尖吭而急促……我连圆通寺的寺门都没有进去,就沉默地转身离开,山还是原来的山,寺还是原来的寺,为什么感觉完全不同了,失去了什么吗?失去的正是清欢。
下山的心情是不堪的,想到星散的朋友,心情也不是悲伤,只是惆怅,浮起的是一阕词和一首诗,词是李煜的:“高楼谁与上,长记秋晴望。往事一成空,还如一梦中!”诗是李觏的:“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已恨碧山相阻隔,碧山还被暮云遮!”那时正是黄昏,在都市烟尘蒙蔽了的落日中,真的看到了一种悲剧似的橙色。
我二十岁的时候,心情很坏的时候,就跑到青年公园对面的骑马场去骑马,那些马虽然因驯服而动作缓慢,却都年轻高大,有着光滑的毛色。双腿用力一夹,它也会如箭一般呼噜向前蹿去,急忙的风声就从两耳掠过,我最记得的是马跑的时候,迅速移动着的草的青色,青茸茸的,仿佛饱含生命的汁液,跑了几圈下来,一切恶劣的心情也就在风中、在绿草里、在马的呼啸中消散了。
尤其是冬日的早晨,勒着缰绳,马就立在当地,踢踏着长腿,鼻孔中冒着一缕缕的白气,那些气可以久久不散,当马的气息在空气中消弭的时候,人也好象得到了某些舒放了。
骑完马,到青年公园去散步,走到成行的树荫下,冷而强悍的空气在林间流荡着,可以放纵地、深深地呼吸,品味着空气里所含的元素,那元素不是别的,正是清欢。
最近有一天,突然想到了骑马,已经有十几年没骑了。到青年公园的骑马场时差一点没有吓昏,原来偌大的马场里已经没有一根草了,一根草也没有的马场大概只有台湾才有,马跑起来的时候,灰尘滚滚,弥漫在空气里的尽是令人窒息的黄土,蒙蔽人的眼睛。马也老了,毛色斑剥而失去光泽。
最可怕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在马场搭了一个塑胶棚子,铺了水泥地,其丑无比,里面 则摆满了机器的小马,让人骑用,其吵无比。为什么为了些微的小利,而牺牲了这个马场呢?
马会老是我知道的事,人会转变是我知道的事,而在有真马的地方放机器马,在马跑的地方没有一株草则是我不能理解的事。
就在马场对面的青年公园,那里已经不能说是公园了,人比西门町还拥挤吵闹,空气比咖啡馆还坏,树也萎了,草也黄了,阳光也照不灿烂了。我从公园穿越过去,想到少年时代
的这个公园,心痛如绞,别说清欢了,简直像极了佛经所说的“五浊恶世”!
生在这个年代,为何“清欢”如此难觅。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宁静和谐;鼻要清欢,找不到干净空气;舌要清欢,找不到蓼茸蒿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土;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如果你要享受清欢,唯一的方法是守在自己小小的天地,洗涤自己的心灵,因为在我们拥有愈多的物质世界,我们的清淡的欢愉就日渐失去了。
现代人的欢乐,是到油烟爆起,卫生堪虑的啤酒屋去吃炒蟋蟀;是到黑天暗地、不见天日的卡拉OK去乱唱一气;是到乡村野店、胡乱搭成的土鸡山庄去豪饮一番;以及狭小的房间里做方城之戏,永远重复着摸牌的一个动作……这些污浊的放逸的生活以为是欢乐,想起来毋宁是可悲的事。为什么现代人不能过清欢的生活,反而以浊为欢,以清为苦呢?
当一个人以浊为欢的时候,就很难体会到生命清明的滋味,而在欢乐已尽,浊心再起的时候,人间就愈来愈无味了。
这使我想起东坡的另一首诗来:
梨花淡白柳深青,
柳絮飞时花满城;
惆怅东南一枝雪,
人生看得几清明?
苏轼凭着东栏看着栏杆外的梨花,满城都飞着柳絮时,梨花也开了遍地,东栏的那株梨花却从深青的柳树间伸了出来,仿佛雪一样的清丽,有一种惆怅之美,但是,人生,看这么清明可喜的梨花能有几回呢?这正是千古风流人物的性情,这正是清朝画家盛大士在溪山卧游录中说的:“凡人多熟一分世故,即多一分机智。多一分机智,即少却一分高雅。”“山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只可子怡悦,不堪持赠君,自是第一流人物。”
第一流人物是什么人物?
第一流人物是能在清欢里也能体会人间有味的人物!
第一流人物是在污浊滔滔的人间,也能找到清欢的滋味的人物!
VOL.1433 为什么说一个人太过独立会给人感觉难以亲近?
李理工问: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很独立的人,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基本上生活中的大小问题自己都能解决,可前不久聚餐的时候,朋友们却说我这个人就是太独立了,让人觉得难以亲近。这令我很不解,为什么独立也会成为我社交中的障碍呢,难道要变成一个依赖狂么?
@彭小玲达达令 答李理工:
这几天在追《请回答1988》,其中有一集是金正焕的妈妈有事要回娘家一趟,所以要离开家里几天。
在她离开之前,她很严肃地给家里的丈夫还有两个儿子上了一堂“接下来这几天如何保证你们活下去”的教学课。妈妈出门临走前还在唠叨:要注意瓦斯,洗手间的马桶开关要使劲按一点,野菜今天要吃完不然会坏掉,煮饭的时候水量要刚好到手背,孩子的校服跟运动服都熨好了一轮……三个男人不耐烦地催促她离开,她依旧一步三回头“真是挪不开步啊,挪不开步啊……”
妈妈离开胡同的一瞬间,家里这三个男人马上如同从牢里放出来一样。爸爸躺在地上跷起二郎腿看电视,直接用脚丫抠遥控器换台。大儿子用白糖泡饭吃,而且撒了整整半包糖。小儿子光着膀子吃了一地的薯片。晚饭的时候三人把冰箱里的蔬菜全部一股脑倒进一个大盆里,搅拌几轮,又是一顿饱餐。两天下来,家里里里外外被搞得乌烟瘴气。
后来突然得知妈妈要提前回家,并且已经在火车站了。家里三个男人那真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速收拾完家里的一切。妈妈到家走进家门的时候,发现家里整齐干净,跟她离开之前没有异样。丈夫走到她耳边说了一句:你看吧,你不在,我们也一点没有不方便呢。
妈妈那一刻脸上的表情很复杂,继而是失落。她默不吱声,躲回房间里去了。
还是小儿子正焕贴心,他疑惑自问:很奇怪,我们做得这么好,为什么妈妈回来会不开心呢?他旁边的小伙伴东龙回答了一句:因为妈妈不在家,而你们还过得很好。
正焕一语被点醒。他回到家里,把哥哥在煮面的手故意烫得红肿,然后大喊妈妈救命。他把厨房里的煤饼打翻,向妈妈告状说爸爸把煤饼打翻了。他回到房间里把自己衣柜的衣服打乱,然后大喊妈妈说找不到内裤……妈妈一脸嫌弃的表情忙来忙去,可是抑制不住得意的眼神念着:你们真是我的冤家,没有我你们怎么活呀!什么都做不好……
一通忙碌下来,妈妈突然就高兴起来了。
这个剧情太触动我,以至于来来回回翻看了好几遍。或许是自己越长大,才觉得有父母的唠叨啰嗦是很幸福的一件事。每次有假期回到家里的时候,即使我自己厨艺不错,可是在我妈面前我从不露手。我花了很多年的时间,想要证明没有她我也不会被饿死,我也可以在另一个城市里过得很好。可是后来我发现我每次顶撞这一句的时候,她并没有很开心。
于是我换了一种方式,每一次回家我都点名要吃我喜欢的那一道菜。那几天假期里的每一顿饭的分量加起来,可能在后面要花上我一个多月的跑步才能调节过来。可是我依旧乐此不疲,并且一边吃一边说着:我馋这个真是好久了啊!
我妈说,那你平时也可以自己做啊。来来来,我教你这样这样……可是不等她说完,我就会反驳:算了,我一辈子也学不会这个,而且再怎么也比不上你做的好吃。这个时候的她很开心。
其实她并不知道,这些年里我早就学会了做豆腐酿、竹笋酿、扣肉、白斩鸡、红烧肉、糖醋排骨外加各种泡菜。可是我不想在她面前做得这么好,因为我害怕她失去那份自己是“被需要”的资本。就是这一份资本,正是她作为一个母亲,作为一个家庭主妇的存在感和成就感。
“存在感”这个词语之于我们而言太重要了。
我曾经的一份工作里,有个总监在公司里特别受欢迎。有一天公司开大会,我跟另外一个女生布置准备工作。小姑娘刚入职不久,加上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公司的高层领导,所以有些紧张。会议临开始前,领导们陆续入座。小姑娘在端茶倒水的时候差点把开水洒了出来。那个场面很尴尬。
就在我还在脑袋放空的时候,就是那位传说中极受欢迎的总监,把小姑娘喊了过去,然后说,我一会要演示的PPT拷在我的U盘里,忘了拿过来了。小姑娘灵机一动说了一句,呀,我的电脑跟U盘都有备份,您现在可以直接用呢。总监报之以温和的微笑,说了一句,太好了,幸亏有你,否则我今天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小姑娘那一刻愣住了,三五秒过后回过神来,感激到声音颤抖,就差没有泪流满面了。
这个小细节让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是这个总监如此大受欢迎——他太懂得给人以“被需要”的尊重了。
在我以前的学生思维里,我一直觉得独立自主不依附他人是很重要的一项品质。可是后来我进入到职场里,有一个坐在我旁边的同事提醒了我一句,“你要适当占一点便宜。”我疑惑。她说,就是有人给你一个苹果,你最好不要拒绝。你就收下来。因为这样你才有机会下一次还他一个橘子啊!什么叫你来我往,这就叫你来我往。你总是要拿点什么,这样你才有借口跟别人走动起来。
后来我渐渐意识到,除了那些在工作专业上很厉害的人之外,还有一种人在职场里很受欢迎,那就是他在某一方面很懂行。
于是我们知道下班聚餐的时候找谁推荐餐厅,节假日打折的时候问谁推荐品牌,我们还知道自己不舒服了就找那个懂得养生的同事聊几句。办公室甚至还有个男生一年四季都会带一小瓶盐在身上,这个习惯让我们觉得很诡异。可是据说他有比较严重的洁癖,洗手洗杯子都需要用一丁点盐。有一天公司下午茶买了一盘菠萝回来,大家都说要泡一下盐水才好吃。可是办公室里哪里有盐呢?结果所有人不约而同大喊出了那个“为自己带盐”的男同事的名字。就是这些生活化气息浓郁同事的存在,才让我觉得无聊枯燥的工作这件事情有了那么一些乐趣可言。
我们需要这些千奇百怪长处的人的存在,我更希望自己也可以成为那样的人,在别人需要一些什么的时候,可以第一时间想到我的存在。
我以前是一个会把所有心事放在心里的人,几乎从不对外人讲。后来有个前辈提醒我说,你这么下去会没有朋友的。他仿佛看透了一般,于是赤裸裸地揭穿我:你比别人要强,这是优点,也是致命伤。如果你总是把所有的负担都自己扛,从不对朋友分享或者哭诉,时间久了,再好的朋友也会觉得你并不在意他们,你并不重视他们。当他们知道你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他们会难免失望。因为朋友存在的意义就是在于相互需要和被需要的。
这一番话过后,我就是那一夜给在远方的一个闺蜜打了一个电话。我还没开口,眼泪就掉下来。她电话里说,你先慢慢哭,我什么都懂,等你平静了再跟我说。我哭得更加不能自已了。
等到挂下电话之后,我才敢相信原来悲伤的情绪在有了另外一个人为你分担的时候,你会觉得身上的担子轻松了如此之多。
我很珍惜那个愿意半夜里接到我电话也不抱怨的人。我也愿意在日常有规律的生活里,偶尔某个夜里接到响起的电话,对方那一头开口就是崩溃大哭以及语无伦次的发泄。而我在这一头也不会生气,反而是欣喜万分。
这样的时刻太少,大多数人都活在压抑以及拿起电话不知道打给谁的愁绪里。这样的朋友太少,所以每一次我都会感恩对方陪伴自己一同感受喜怒哀乐的深夜时刻。
韩国电影《我的黑色小礼服》有一句台词:我怕你过得比我好,但我更怕你过得不好。
此刻我的脑海里浮现出我妈的面孔,旁白就是:我怕我不在家的时候,你们过得不好;可是我更害怕我不在家的时候,你们也能过得很好。
哎,这得是人类最纠结的情感部分了。可是无法否认的是,我就是需要这么些有点矫情而又复杂的思绪,就是需要这一番“被需要”的能力,来建立我的自信,来给予我报答父母的感激,来回馈那真诚以待的友谊。
生而为人,我们需要太多的借口活下去。而这一份“被需要”,就是我们可以更有勇气活下去的存在感。就连纪德都在他的《人间食粮》里大大方方地说出:
你永远也无法理解,为了让自己对生活发生兴趣,我们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而这份存在感,便是一种使命。
1902年,27岁的诗人里尔克应聘去给62岁的画家、雕塑大师罗丹当助理,在初出茅庐的诗人的猜想中,名满天下的罗丹一定过着十分浪漫、疯狂、与众不同的生活。然而,他看到的真实景象与想象中的大相径庭,罗丹竟是一个整天孤独地埋头于画室的老人。里尔克问他:“如何能够寻找到一个要素,足以表达自己的一切?”罗丹沉默片刻,然后及其严肃地说:“应当工作,只要工作。还要有耐心。”
是什么让某些人变得与众不同?我觉得罗丹说出了真正的秘密,那就是:工作,和足够的耐心。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想一夜成名,张爱玲说过的,“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这句话真的耽误了很多少年人。其实,你如果把人生当成一次马拉松长跑的话,在前一千米是否跑在第一名真是一件那么重要的事情吗?
我身边有着很多与众不同的杰出人物——至少在世俗的意义上是这样,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质,那就是全身心地投入于自己的工作中。
在我熟悉的中国经济学家中,张五常大概是天赋最高的一位,他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就差点儿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同时他又是一个十分勤勉的人,早年为了写《佃农理论》,他把十几箱原始档案一一分拣完,这份工作大概是很多博士所不屑于去做的。到今天,他已经是一位年近80的老人了,可是每周还要写两篇1500字以上的专栏文章。
在我了解的当代西方学者中,英国的尼尔·弗格森是公认的“神童”,他的研究领域横跨历史学、经济学与政治学三界之间,不到30岁就被牛津大学聘为研究员,40岁时被《时代》周刊评为“影响世界的一百人”。可是他的勤奋又是非常人能比的,为了写作《罗斯柴尔德家族》一书,他和助理们翻阅了罗氏家族百年以来的上万封家信及成吨的原始资料。
所以,在与众不同的背后,往往是一些不足与外人道的辛苦。他们简单地长跑,简单地做一件事情。他们做事,只为意义本身。所谓的成功,只是一个结果,它也许水到渠成,也许永无来日。
与众不同的东西,往往在制造的过程中是枯燥的、重复的和需要耐心的。
在流传至今的明清漆器中,有犀皮斑纹的是最昂贵的,几乎一器难求。在很长的时间里,人们甚至不知道它是由哪些天才制作出来的。后来,王世襄终于在他的书中把秘密泄露了出来,它的制作过程是这样的——
工匠制作犀皮,先用调色漆灰堆出一颗颗或者一条条高起的底子,那是“底”;在底上再刷不同颜色的漆,刷到一定的厚度,那是“中”和“面”了,干透了再磨平抛光,光滑的表面于是浮现细密和多层次的色漆斑纹。
当我读到这个秘密的时候,突然莞尔。
每一件与众不同的绝世好东西,其实都是以无比寂寞的勤奋为前提的,要么是血,要么是汗,要么是大把大把的曼妙青春好时光。
莫言
这个世界,总有你不喜欢的人,也总有人不喜欢你。这都很正常。而且,无论你有多好,也无论对方有多好,都苛求彼此不得。因为,好不好是一回事,喜欢不喜欢是另一回事。
刻意去讨人喜欢,折损的,只能是自我的尊严。不要用无数次的折腰,去换得一个漠然的低眉。纡尊降贵换来的,只会是对方愈发地居高临下和颐指气使。没有平视,就永无对等。
也不要在喜欢不喜欢上,分出好人和坏人来。带着情绪倾向的眼光,难免会陷入褊狭。咬人的,你不能说它是坏狗。狗总是要咬人的,这是狗的天性和使命。也就是说,在盯着别人的同时,还要看到自我的缺陷和不足。
当然了,极致的喜欢,更像是一个自己与另一个自己在光阴里的隔世重逢。愿为对方毫无道理地盛开,会为对方无可救药地投入,这都是极致的喜欢。这时候,若只说是脾气、情趣和品性相投或相通,那不过是浅喜;最深的喜欢,就是爱,就是生命内里的黏附和吸引,就是灵魂深处的执着相守与深情对望。
这是一场诡秘而又盛大的私人化进程。私人化的意思就是,即使无比错误,也无限正确。有时候,你的无数个回眸,未必能看到一个擦肩而过。有时候,你拿出天使的心,并不一定换来天使的礼遇。如果对方不喜欢,都懒得为你装一次天使。谁也不需要逢场作戏。尽管,一时的虚情假意,也能抚慰人陶醉人,但终会留下搪塞的痛,敷衍的伤。
所以,这个世界最冒傻气的事,就是跑到不喜欢的人那里去问为什么。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了,没有为什么。就像一阵风刮过,你要做的是,拍拍身上的灰尘,一转身沉静走开。然后,把这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寂然忘掉。
一个人,风尘仆仆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要为喜欢自己的人而活着。这才是最好的态度。不要在不喜欢你的人那里丢掉了快乐,然后又在喜欢自己的人这里忘记了快乐。
勉强不来的事情,不去追逐。你为此而累的时候,或许对方也最累。你停下来了,你放下了,终会发现,天不会塌,世界始终为所有人祥云缭绕。
谁都在世俗的泥淖里扑腾着。有的人天生是来爱你的,有的人注定要来给你上课的。你苦心经营的,是对方不以为意的;你刻骨憎恨的,却是对方习以为常的。喜欢与不喜欢之间,不是死磕,便是死拧。然而,这就是生活,有贴心的温暖,也有刺骨的寒冷,不过是想让你的人生,变得更加丰富,更加完整。
在辽阔的生命里,总会有一朵或几朵祥云为你缭绕。与其在你不喜欢或不喜欢你的人那里苦苦挣扎,不如在这几朵祥云下面快乐散步。天底下赏心快事不要那么多,只一朵,就足够了。
上高一的弟弟以前很乖,每次我大学假期回家的时候,弟弟就一个人早早在车站等候。那时候高高大大的弟弟双手插进裤子口袋,表情焦急地靠在栅栏旁看着来来往往的每一个人。看见我大包小包地从车上下来,弟弟就会高兴地一边招手一边跑着喊:“姐,我在这儿,你站着别动。”跑过来的弟弟满脸喜悦,一把夺过我手中的旅行包,说:“姐,我快想死你了,我都等你一个多小时了。”
上了高一的弟弟学习还不错,升了学交了新的朋友,和我这个姐姐聊天的时候也学会了拐弯抹角,再问他什么事情就支支吾吾地不说是也不说不是。他经常回家后把自己关在屋里,还把自己的抽屉上了锁,锁住了只属于自己的秘密。有时候房间里会传出嘈杂的摇滚音乐,弟弟阳光般的眼神从此慢慢黯淡,取而代之的是渐渐升起的桀骜不驯。
后来通过与母亲的电话聊天,得知弟弟学会了抽烟,有好几次母亲在弟弟的书包里搜出了整盒的香烟。她质问弟弟,弟弟不屑地说抽烟算多大的事情呀。还有比抽烟更让人着急的事:弟弟偷偷地谈起了恋爱!他每天放学回家都借口补课回家很晚,甚至有几次回家身上还带着一点酒气。
这激怒了父亲。面对父亲的拳头,弟弟重重地摔响卧室的门,让满脸怒气的父亲不知所措。
后来弟弟开始和父母冷战,采取不合作的态度,父母问什么也不多说,问得多了,弟弟就会躲到自己的房间里,开大了录音机的声音。
我想,我必须要跟弟弟好好谈谈了。我给他打电话,问他的近况。他说一切还好,明显地和我这个曾经无话不说的姐姐有了隔阂。我问他和那个女孩谈得怎么样了,女孩长得是否可爱漂亮,他一时语塞,说没有的事情,只是一起看看书而已。他怀疑我是父母的说客或者父母安插的间谍,说起话来总是遮遮掩掩。
我告诉他,姐曾经在高中暗恋一个男孩三年,一直到高中毕业时才告诉那个男孩。我告诉他,有些感情藏在心里要比表现出来还要美,如果你真的喜欢那个女孩,你们就应该相约考上同一所好的大学,你们应该牵手在大学校园里而不是在现在。我还告诉他大学的校园很美,你会接触更多的事认识更多的人,你的眼界会变得更宽广。你们现在的感情虽然纯洁,但只是青春期两个小屁孩的蠢蠢欲动,等你们长大后,就会后悔为这段感情付出太多,而这些付出将会使你深深感叹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电话线那一头的弟弟先默不作声,然后说,姐,她很可爱也很懂事,其实我们也没有像父母和老师说得那么严重,我们互有好感,可我们都知道现在什么事情才是最重要的。我就是特别反感老师和父母的一惊一乍,总觉得我们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那次同学过生日,因为难得开心和放松就喝了两瓶啤酒,结果父母就觉得天要塌下来了,你说这才多大的事情呀。
我笑了笑,说弟弟,这不是大家关心你嘛!不管大家关心的方法对错与否,你必须承认他们的出发点是为你好为你负责。挂电话的时候,我告诉弟弟,谁的青春不跋扈?你看你姐够听话的吧,其实在青春期也没少做傻事,没有寄出去的情书也写了一大堆,还偷偷装病和同学去听演唱会。青春期不做几件傻事还叫青春期吗?人不怕做傻事,就怕一直做傻事呀。弟弟听后乐了,斗嘴地说,姐,你慢点说,我找个本子记下来,听姐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呀!
再后来,母亲打电话说弟弟早起晚睡,和当年备考的我一模一样。虽然弟弟的抽屉还锁着属于自己的秘密,虽然弟弟有时候还会控制不住摔门而去,虽然弟弟有时候还会把想法藏在心里谁也不告诉,但我知道青春的海洋正在慢慢退潮。我可以想象弟弟正凝神坐在书桌前,支起胳膊认真地想着只属于自己的事。
也许,这就是青春。你可以嘲笑它的横冲直撞,你可以斥责它不按常理出牌、不走寻常路,可是你要知道,正是在这场青春的海啸里,暗藏着未来人生的壮美。
[送你一杯茶]
青春是什么?常常这样问自己。青春在我们的心里,可以有很多定义。
青春是只唱一遍的歌,青春是只扬帆的船,青春是阵路过的风。青春,我们迷茫也彷徨、期待也渴望;青春,我们激昂也内敛、自信也含蓄;青春,我们孤寂也落寞,轻狂也不羁。
青春的味道很复杂!可以是不顾一切,快乐到极点。也可能是遍体鳞伤,痛苦到悬崖!
青春的日子里,甜蜜而苍凉、短促又疼痛。像海棠花那样,今朝还开得那么灿烂,或许明晚就被雨打风吹去。而这飞扬跋扈的青春,却构成了人生中最美丽的画卷。没有经历这些,青春似乎不曾来过。
青春,无论是醉心迷人的笑,还是默默犹豫的痛,不经意间都在编织着最动人的风景。当我们意识到青春的时候,青春已转瞬即逝,青春短暂而珍贵,容不得挥霍浪费。
“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美丽小鸟飞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愿我们合着青春的舞曲,迈着恣肆的步伐,迎着灿烂的阳光,走过多姿多彩的青春。
[文题延伸]跋扈的青春、短暂的青春、挥霍不得的青春……(司俊英)
文/丁立梅
养过两条小金鱼,一红一白,像两朵小花,在水里开。
为这两条小金鱼,我特地买了一只漂亮的鱼缸。还不辞十来里,去城郊的河里,捞得鲜嫩的水草几根,放进鱼缸里。
专买的鱼食,放在随手可取的地方。一有闲暇,我就伏在鱼缸前,一边给它们喂食,一边不错眼地看它们。它们的红身子白身子,穿行于绿绿的水草间,如善舞的伶人,长袖飘飘于舞台上,煞是动人。
某天清晨,我起床去看它们,却发现它们翻着肚皮,死了。鱼缸静穆,水草静穆。我难过了很久。朋友得知,笑我:“它们是被你的爱害死的。”原来,给鱼喂食不能太勤,太勤了,会撑死它们。怅然。从此,不再养鱼。
后来,我又养过一盆名贵的花。剑兰,花朵橘红,叶柄如剑。装它的盆子也好看,奶白的底子上,拓印一朵兰花。一眼看中,目光再难他移。兴兴地把它捧回家,当作珍宝,日日勤浇水。不几日,花竟萎了,先是花苞儿未开先谢,后是叶片儿一点一点发黄、卷起,直至整株花腐烂。伤心不已,不明白,我这么爱它啊。还是朋友一语道破天机:“你浇水浇得太勤了,花给淹死了。”
自此,我亦不再养花。自知自己是个无法把握爱的尺度的人,爱有几分,哀愁就有几分。如同年轻时的一场恋爱。
那时,满心里装着他,吃饭时,想他爱吃的。买衣时,想他爱穿的。即便是随便看到一朵花开,也想着他,恨不得采了带给他。相处的过程,却不全是欢愉,他常常眉头紧锁,充满忧伤地望着我。那么近,又那么远,仿佛隔山隔水。当时,我心里有不好的预感,只以为自己做得不够好,所以,加倍对他好。最后,他还是提出分手,分手的理由竟是,你太好了,我怕辜负。
爱一个人,原是爱到七分就够了,还有三分要留着爱自己。爱太满了,对他而言不是幸福,而是负担。这是经年之后,我才明白的道理。
我想起一个母亲。结婚好几年,没孩子。后来,好不容易得一子,宠爱有加,真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跌了。一路溺爱着长大,二十好几的人了,却不学无术,整天关在房内打游戏。一不高兴,就对母亲非骂即打。一日,因母亲劝他早点睡,扫了他打游戏的兴致,他竟勒令母亲跪在地板上,跪了大半夜。一贯木讷的父亲,也被激怒了,终于忍无可忍,趁儿子熟睡,一锤砸死儿子。警务室里,母亲哭得肝肠寸断,语无伦次地说:“作孽啊,作孽啊。”
为她痛惜,一个原本天真如雪的孩子,毁了。还有她,和她忠厚的男人,这辈子的伤痛,谁能疗治?
世上的道理,原都是这么简单,无论是爱物,还是爱人,都要有节制。月满则亏,水满则溢,有时,太多的爱不是爱,而是巨大的伤害。
丁立梅
我顶喜欢蟹爪兰,因为好养。
我养着好几盆,粉色居多,桃粉、玫粉、杏粉,还有珍珠粉。
一入冬,它们就紧锣密鼓地忙活起来,准备着开花,急急地,在那些低垂下来,类似于螃蟹脚爪的茎叶顶端,镶上一粒粒可爱的粉色“珠子”。我猜想,原先它们一定把那些“小珠子”藏什么地方了,不然何以那么短的时间里,它们就能全部镶嵌到位?
然后,你眼见着那些“小珠子”跟吹气泡般的,膨胀起来,膨胀起来,花骨朵渐渐成形。那些花骨朵实在好看,粉妆玉雕般的,有点类似于荷花的,只不过要小巧玲珑得多了。每一个花骨朵里,都端坐着一个娇俏粉嫩的小女儿,直直粉到你的心里去,你要加倍地疼着怜着才是。看着它们,总使人轻易就能高兴起来,感激起来,觉着,世间有这样的花在,诸事都可以原谅,万般都是好了。
花说开,也就开了。从里面横空出世的,果真是娇俏粉嫩的一个小女儿。只见她眉眼儿低垂着,粉衣粉裙微张着,像是刚换上去的,就要登台跳舞了,有些害羞,有些小紧张。
再一朵开了,也是这般的一派娇羞。再再一朵,仍是这般的一派娇羞。它们也不吵,也不闹,一个接着一个,排着队,安静地候着。不像有些花,一开起来就不要命,争先恐后忙忙乱乱,好像迟了一步,就赶不上了似的。烟花一般,“嘭”一下,燃了,灿烂了,然后,灰飞烟灭,来得快去得也快。它们似乎很懂“惜”,惜己惜人惜光阴,表现得很有教养,叫人敬重。
我想,生命唯其珍惜,也才有了厚度和质地吧。花慢慢开,我慢慢赏,我今天赏一朵,明天赏一朵,这么赏着,一个冬天,也就过去了。
我的朋友们也养蟹爪兰,却告诉我,少有能成活的。他们看到我的蟹爪兰养得这么好,纷纷问我讨经验。我却惭愧着,因为实在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奉送。我待它们,并没有一点点特别之处,我基本上是放养,肥也不施,虫也不治,也没换过土,只偶尔浇点儿水,一切听凭它们自己做主。
说来也是奇怪,我养别的花,也都养不好。茶花、杜鹃、扶桑,无一例外,都被我养死。连最好长的太阳花,到了我家,也都活不长。文友大福曾送我一盆海棠,那是来自他青海老家院子里的。他拣了长得最好的一盆送我,叶阔,花密,看上去相当的神采飞扬精神抖擞。大福说,这花命贱,好长。我开心地把它请进我家,没几天,它竟叶也枯了,花也萎了,最后,连根都烂了。我至今没敢告诉大福,他送我的海棠死了。我怕他难过,自己也觉得难为情。
但我就是能养蟹爪兰,一盆接一盆的,且都长得欢天喜地的,让我颇有成就感。最年长的,是一盆玫粉的,跟了我近十年了。
花与人,原也是讲究缘分的。
方文山
相信有很多人都会盲目而不切实际地羡慕电视偶像剧里,那男女主角多彩多姿、丰富多变的感情生活。其实,每个人都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个体,谁也无法被他人复制与取代,如同世上没有两个指纹一样的人。任何一个人都有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轨道,无论你这一路上会遭遇到什么样的喜怒哀乐,都是经过量身定做,只适合你自己去体会的戏份儿。
通常大部分的人都只是选择性地节选自己羡慕的对象以及想要模仿的部分。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所钦羡的对象在你看不到的另一面,有什么样的烦恼与缺憾,你不会知道,或者你也不会感兴趣。
什么叫做平淡无奇如白开水般的日子?你每天上学固定坐同一班捷运,或许当天出门前还跟妈妈怄气,接着中午吃六十块钱的便当,上课时与同学间发生些小争执,到了周末跟男(女)朋友人挤人地看场电影,在假日的夜晚上网聊天,或者参加朋友在KTV举办的生日聚会等。以上这些日常生活中的琐碎细节,全部加起来,就已经算是一种人生戏剧,你已经在演以自己为主角的偶像剧了。
生活不是一定要有惊天动地的情节,才叫精彩;感情也并非一定要有山盟海誓的冲突,才算真爱。电视中的偶像剧,因为收视率与时间的压力,它必须把真实的时间浓缩,然后以紧凑的剧情与经过渲染的情节去铺陈故事内容,如此才会有所谓的收视率,以及伴随而来的广告收益。这就像你可以透过一场短短一小时半的电影,观赏一个人长长的一生;或者了解一个民族的兴衰、一个年代的更迭。但是,真实的人生是很琐碎、冗长而沉闷的,甚至在生活中会有很多机械式的重复。这些所谓平凡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讲究戏剧冲突与张力的偶像剧里,是不可能演出与交代的。
不要一直抱怨自己所不能控制与拥有的一切,每个人都在演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偶像剧。在这场戏里,你的角色与戏份没有人能够取而代之,你只有真正发自内心地接受自己现在所能拥有的一切,不管是外貌、身材、学历、朋友圈跟工作环境,以及家世背景,还有所交往的对象等等,否则你就会永远没有快乐的一天。
因为,一个人最大的悲哀,就是不愿意当自己。
1
松浦弥太郎,被称为是“全日本最会生活的男人”。
在他创办的公司里,他对员工的要求是早上9点上班,下午5点半必须准时下班,周末也决不允许加班。多出来的时间,要用来陪孩子,和朋友看电影,或是在家做饭。
而他对于生活,一直坚持着自己的原则,并有着自己的“100个基本”。
他坚持一周买一次花,两周剪一次头发。
他坚持一年四个季节里,有四次不可错过的享受当季美食的机会。
在他的生活中,每一件细微的小事都有其重要的意义,也持续思考着什么才是生活中美的事物。
他珍惜、享受、体味独处的时间。在他的家里,他认为若增加一件东西,就想办法减去一件。而在寝具与家具上的花钱更不应吝啬。
平日在家中,他会用心地做食物,哪怕泡一杯燕麦片,煎一只荷包蛋,都值得被郑重其事地对待。
也会费些心思地购置一些小物件,摆在家中,享受着亲手创造的生活美感所带来的喜悦。
他所坚持的生活美学,在他接手的杂志《生活手帖》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他把用心生活当成自己的全部事业,用极致的生活仪式感愉悦着自己,也提醒着自己的每一个读者生活细节有多重要。
在我们的生活中,大多数时间都是平淡无趣又充满匆忙的焦躁。松浦弥太郎的生活之道在于他用认真庄重的态度看待生活里一切细琐又看似不重要的小事。
找到生活的情趣是对生活的尊重,也能让我们发现其中一些被遗忘的快乐。这些快乐,与财富的多少并无太大的关联。
缺乏对生活的敏感,生活中一些趣味盎然的瞬间或许就会被我们错过。比如你种植的绿萝在你新买的花瓶中伸展出来的一片还带着晶莹露珠的叶子,就能然给你感受到那抹绿色带来的生机,或是夕阳西下时,照进房间里铺着的地毯上形成的一轮好看的光影,像是一幅画一样。
我们并不需要投掷千金买一盏华丽高贵的水晶吊灯,相反,一台简约花纹氤氲着暖光的落地灯,更能让我们感受到家的温暖。
找到生活的情趣是一种能力,生活就像加减法,我们该学会去掉一些不重要的东西,添进能增加生活味道的物品,一点一滴地构筑生活的乐趣。
2
村上春树创造了一个词——“小确幸”,指的是微小而确实的幸福,是稍纵即逝的美好。村上春树说他生活中的小确幸多得不得了,例如买回刚刚出炉的香喷喷的面包,他站在厨房里一边用刀切片一边抓食面包的一角,那一刻可以察觉到幸福;独处时,一边听勃拉姆斯的室内乐,一边凝视秋日午后的阳光在白色的纸糊拉窗上描绘树叶的影子。
他说,没有小确幸的人生,不过是干巴巴的沙漠罢了。
在节奏感快速的现在,很多人选择拼命工作,牺牲所有时间换取财富,为了追求外人看来高贵奢侈的生活。他们穿着光鲜亮丽,却以机器制造的食物果脯,用昂贵的粉底盖住厚重的黑眼圈。
可是,以我看来,奢侈感的生活并不是用昂贵的名牌包包或是带着耀眼Logo的鞋子才能堆砌出来。
每天早起一小时,和家人一起品尝用心准备的早餐;在一天忙碌的工作之后,回到家沏上一杯热茶,坐在温暖舒适的沙发上盘着腿,燃一柱熏香,看一本自己喜爱的小说,或是用自己精心挑选的珐琅锅为爱人炖煮一锅香气四溢的浓汤。
这些,未必不是真正奢侈的生活。
想起曾经在台湾环岛的时候,在台东住过的一家民宿。民宿老板是一对年轻夫妻,养着一只金毛猎犬。他们的民宿装潢简单,但每一处皆可看到主人的用心。散发淡淡香气的实木地板,干净洁白的纯棉床铺,桌上欲滴的鲜花,墙上挂着色调自然的壁画,每个角落一尘不染。
老板娘自己种植蔬菜和水果,清晨早早地到田园里采摘新鲜的西红柿与黄瓜,洗净后与鸡蛋简单翻炒,已然味美。早餐时间与他们闲聊,才知道他们俩都是从知名大学研究所毕业出来,曾经有着令人艳羡的高薪工作,最后却回到家乡,改造了父亲留下的老房子,作为民宿。他们每天在沐浴着日光的房间里醒来,在草地上与狗狗追逐跳跃,和来来往往住宿的陌生人攀谈,给花浇水,研究不同食物的做法。
他们说,城市生活并没有不好,只是繁忙的工作让自己没有时间停下来思考,忙碌的一切好像让生活越来越失去意义了。
老板娘说,生活是有仪式感的,我们想要尊重生命给予的一切,多去感受其中有趣的体验。正是我们看重的仪式感让生活成其为生活,而非简单快速的生存方式。在这里或许喧嚣热闹的街道,也没有浮光掠影的大商场,但我们可以在这里感受生命静静流淌的力量。也更明白了家的意义,就是和爱的人在一起,做我们想做的事。
即使我只是过往的旅客,也能在住着的那几日里感受到满溢的爱意,是那种叫做“家”的温暖。
3
在我心目中,生活的意义,是即使是一个人,也能把日子过得热气腾腾的情趣。这种对生活有着不停息的热烈感动,让我坚信让自己及生活的空间保持干净整洁,是对生活的尊重。有位女作家曾说过,衣要有衣的美妙,人要有人的精神,家要有家的样子。
我愿意盖着阳光晒过后的有着淡淡香味的棉被安然入睡,也愿意在周末起个大早,清洗衣服床单,把沙发和桌子整理清爽。
更愿意在阳台种几盆花草,养一只可以依偎在脚边的宠物,把住宅打扮得精致漂亮。
王小波曾说,“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过这种诗意的生活并不是矫情的造作,而是在庸常生活里让自己带一点格调与品位做事,把生活过得浪漫有趣,不让自己活得粗糙。
一个人生活品质的改善,并不需要多少钱来堆砌,更与地位无关。把日子过得精致了,才是你的本事。只有对生活不将就,才能把日子过成诗。
我有一个朋友H,这些年来虽然她一个人住,却把家住成了令人艳羡的样子。当年毕业后,她孤身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里,租一间简单的房子,早出晚归。她说工作的操劳让她已经难以描绘生活的形状。直到有一天她走进美克美家的家居店,冲着店员说的一句“不需要多么华美的装饰才能让家有家的样子呀,从细节改变生活方式,生活品质就大不相同了”,就冲动买了一座落地灯和一套单人沙发回去,以为添了两样家具她的小房间会显得逼仄局促,却没想到它们持续供应的温暖让她坚持守在这座以理想为出发点的城市五年。也让她开始喜欢上这种用“家的美学”来思考改变生活方式的生活情趣。
她说,风格别致、舒适整洁的房间,是开启我们新生活的序曲,每一件生活的琐事,即使是洗脸刷牙做饭煮咖啡,都是建立起精致生活品质的一砖一瓦。
过一个有品质的生活,还要懂得时不时扔掉一些无用且旧的事物,增添新的物件。换掉沾满油渍的桌布,换掉昏暗刺眼的台灯,换掉被岁月抹去光彩的墙纸,换掉开启时会嘎吱作响的墙头柜…
过一个诗意的生活,是可以从一件一件的小事去实现的。
给自己布置一个优雅的客厅,摆上几盆绿色植物,铺上柔软的地毯。
收拾好卧房,因为这里是梦开始的地方。
在家里给自己开辟一个可以安静思考的空间,在这里看书,写字,听音乐。
就像松浦弥太郎对生活细节的坚持,村上春树努力发掘生活中的小确幸,民宿老板夫妇对生活仪式感的看重一样,美克美家也一直在追求“家”对生活的意义与价值,并坚信,好的生活,不一定非要价格昂贵才能实现。
美克美家一直以来都秉持着这样的信念——只有美和愉悦才能真正开启价值之门。也只有懂得用心生活的人,才能用艺术的感悟对话生活,创造每个人都值得拥有的理想家居文化,以巨匠精神启发生活的灵感,来赢得对生活品质有无限追求的人们的共鸣。
过一个精致的生活,追寻生活品质的核心,并不需要我们付诸多少金钱才能实现,而是我们都该学会善待自己,尊重生活的能力。
幸 福
龙应台
幸福就是,生活中不必时时恐惧。
走在街上的人不必把背包护在胸前,时时刻刻戒备。
睡在屋里的人可以酣睡,不担心自己一醒来发现屋子已经被强制拆除,家具像破烂一样丢在街上。
到杂货店里买婴儿奶粉的妇人,不必想奶粉会不会是假的,婴儿吃了会不会死。买廉价的烈酒喝的老头,不必担心买到假酒,假酒里的化学品会不会让他瞎眼。江上打鱼的人张开大网用力抛进水里,不必想江水里有没有重金属,鱼虾会不会在几年内死绝。
小学生一个人走路上学,不必顾前顾后提防自己被绑票。到城里闲荡的人,看见穿着制服的人向他走近,不会惊慌失色,以为自己马上要被逮捕。被逮捕的人看见警察局不会吓得发抖,知道有律师和法律保护着他的基本权利。已经坐在牢里的人不必害怕被社会忘记。到机关去办什么证件的市井小民不必准备受气受辱。在秋夜寒灯下读书的人,听到巷子里突然人声杂沓,拍门呼叫他的名字,不必觉得大难临头,把所有的稿纸当场烧掉。
幸福就是,寻常的日子依旧。水果摊上仍旧有最普通的香蕉。市场里仍旧有一笼一笼肥胖的活鸡。花店里仍旧摆出水仙和银柳,水仙仍然香得浓郁,银柳仍然含着毛茸茸的花苞。俗气无比、大红大绿的金橘和牡丹一盆一盆摆满了骑楼,仍旧大红大绿、俗气无比。银行和邮局仍旧开着,让你寄红包和情书到远方。药行就在街角,金铺也黄澄澄地亮着。电车仍旧叮当响着,火车仍旧按时到站,出租车仍旧在站口排队,红绿灯仍旧红了变绿,消防车仍旧风风火火赶路,垃圾车仍旧挤挤压压驶进最窄的巷子。打开水龙头,仍旧有清水流出来。天黑了,路灯仍旧自动亮起。
幸福就是,机场仍旧开放,电视里仍旧有人唱歌,报摊上仍旧卖着报纸,饭店门口仍旧有外国人进出,幼儿园里仍旧传出孩子的嬉闹。幸福就是,寒流来袭的深夜里,医院门口“急诊室”三个字的灯,仍旧醒目地亮着。
幸福就是,寻常的人儿依旧。在晚餐的灯下,一样的人坐在一样的位子上,讲一样的话题。年少的仍旧叽叽喳喳谈自己的学校,年老的仍旧唠唠叨叨谈自己的假牙。厨房里一样传来煎鱼的香味,客厅里一样响着聒噪的电视新闻。
幸福就是,头发白了、背已驼了、用放大镜艰辛读报的人,还能自己走到街角买两副烧饼油条回头叫你起床。幸福就是,平常没空见面的人,一接到你午夜仓皇的电话,什么都不问,人已经出现在你的门口,带来一个手电筒。幸福就是,在一个寻寻常常的下午,和你同在一个城市里的人来电话平淡问道,“我们正要去买菜,要不要帮你带鸡蛋牛奶?你的冰箱空了吗?”
幸福就是,你仍旧能看见,黑沉沉的海上,满缀着灯火的船缓缓行驶,灯火的倒影随着水光荡漾。十五岁的少年正在长高,脸庞的棱角分明,眼睛清亮地追问你世界从哪里开始。两个老人坐在水池边依偎着看金鱼,手牵着手。春天的木棉开出第一朵迫不及待的红花,清晨四点小鸟忍不住开始喧闹,一只鹅在薄冰上滑倒,拙态可掬,冬天的阳光照在你微微仰起的脸上。
幸福就是,早上挥手说“再见”的人,晚上又平平常常地回来了,书包丢在同一个角落,臭球鞋塞在同一张椅下。
(二月春风选自《中外书摘》2010年第3期)
[送你一杯茶]
千万不要把幸福想得太玄妙,否则你总也不能看清幸福的模样。其实,幸福是一种比较之下的自我满足的心理状态。就像电影《求求你表扬我》中杨红旗解释的那样:“幸福就是我饿了,看别人手里拿个肉包子,那他就比我幸福;我冷了,看别人穿了一件厚棉袄,他就比我幸福……”这些话看似简单,却蕴含着很深刻的生活哲理。即幸福总是相对而言的。想想看,世上还有成千上万的人在战乱中颠沛流离,在饥寒交迫中命悬一线,在疾病的折磨下痛不欲生,相比之下,你难道没有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吗?也许是周遭的一切都来得太轻易了:法制的社会,文明的秩序,有条不紊的生活,相亲相爱的家人……你浸染其中却浑然不觉。当你开始懂得对已有的生活感恩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幸福总是在平常的日子里悄然来袭。
【文题延伸】“感恩”、“散佚在生活里的_________”、“幸福的细节”……
(小引)
在“陈道明发飙”话题成为微博热搜前,一位编辑就因为深受触动,把那段视频分享给了我。陈道明发飙源于《传承者》节目的一出花鼓表演,几十个来自山西稷山的农村孩子表演了一出高台花鼓,表演难度极高,孩子们动作整齐划一,赢得满堂喝彩。而节目中的青年评论员们却评论道:很多人一起表演,面孔单一,没有个人英雄。
陈道明老师反驳道:“每一张脸怎么会是一样的呢?是你没看见他们每一张脸的样子。世界上没有这么多主角,大部分人一辈子可能要甘于寂寞,甘于平庸,但是,请不要打击他们的努力。”是啊,每一张脸,都是不一样的——只是我们没看到而已。
我想起一件真实发生过的事。我们学校常常有很多游客慕名来访,学校为了安全,规定游客要刷身份证进入,学生要出示校园卡进入。但还是有一些学生会偷懒不出示校园卡,如果保安好心体谅,也会放他们进去。
有一天,我的同学跟我抱怨:“校门口的那个保安太讨厌了,我看着不像学生吗?干嘛非把我拦下,臭着脸要我出示证件?切,他不就是个保安嘛!”
我的心有一点被刺痛到,却还是佯装平静地问:“哪个保安?”
“就是那个校门口的保安啊。”
我解释道:“他们是轮岗的,你是说哪个呢?”
同学支支吾吾答不上来,反而说:“我哪记得,反正他们都一样。”
我苦笑。对这位同学来说,所有的保安,穿着同样的制服,出现在同样的地方,所以他们没有名姓,面目模糊;他们拿着微薄的薪水,做着简单的工作,所以他们平凡庸常,甚至让她瞧不起。可是,对我来说,不是这样的。
对我来说,每一位保安都有不一样的面孔,他们年纪不一,性格不同。我知道,虽然他们的薪水就是每座城市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他们可能比那些常常翘课的大学生还要努力地在生活。
我知道这些,是因为我的父亲就是一名保安。在小区居民眼中,他穿着制服,站岗时一动不动,即使和别人换了岗,或者有一天不再来了,也不会有人注意到。他这样平凡了一辈子,很少有人会记住他的脸。
只有他的家人——比如我,才会知道:风霜雨雪,他从未迟到过——因为晚到,就意味着交接班的同事需要等到他来才能下班。冬天,寒风像是要狠狠在脸上剜出口子。路上积雪的时候,天还没亮,就要提前两小时出门,以防路上发生状况。到了岗位后,还要花几个小时铲除小区门口的雪。
上夜班,对身体很不好,可是作为一名保安,他一半的工作时间都在上夜班。半夜需要保持清醒,因为随时要给私家车放行,还要定时定点在小区内巡逻,查看有没有可疑人等。
有一次,有活动要征集和爸爸的合照,我这才发现,我和爸爸已经好多年没有一起拍照了。因为,他的工作是没有春节、国庆之类的假期的,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一起出去旅游过……
很多人认为,如果你过得不好,那都怪你没有努力。可事实上,并不是努力就一定能逆袭,就一定能站在聚光灯下,成为万众瞩目的人生赢家。
我的父亲,也没有怠慢他的工作,他还曾经因为抓到一个偷电缆的小偷被通报表扬而自豪了很久。可是,在大多人眼里,他还是面目模糊,平凡无奇。还有一些人,他们需要很辛苦地工作,才能勉强达到温饱线,过上你或许根本不屑一顾的生活。
陈道明说得没错,世界上没有这么多主角,大部分人一辈子可能都默默无闻。这才是长大后,应该明白的人生真相。给我推荐那个视频的编辑说,她最近一直在找励志类的选题,但是看到的很多文章都不太满意。那些文章没有告诉我们,这世上还有很多人,他们也在很努力很努力地生活,却依旧湮没在人海,成了你看不到的、你以为一样的面孔。
事实上,我们可能辛苦工作一年,也买不起那些富二代们随手就能刷下的奢侈品。当有的人轻松置地到海外的时候,我们还在被每个月的房贷压得喘不过气来。但我想,真正的励志,应该是教你看清生活本来的样子后,还令你仍旧愿意努力,踏踏实实地付出,只为了比现在好一丁点的未来。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我的父亲没读过罗曼罗兰,却天生有着乐观的精神,他永远开朗积极,从来不会因为工资微薄就消极怠工,从来不会因为现状艰难就满口抱怨。他守在螺丝钉一样的岗位上,认真地做好他的分内事。
我出身于平凡的家庭,早就过了相信努力就一定有回报的年纪,可我却依然选择努力地生活——因为我更喜欢这样的自己。比起无所事事,我更享受努力奋斗的过程,哪怕我清楚地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一定会有收获。
每一个平凡人的每一张脸,都是不一样的,只是你没有看见而已。陈道明跑了七年龙套,才有了出头之日;而有些人,哪怕努力一辈子,也未必能成为光鲜亮丽的主角。但是,即便没有光环加身、万众瞩目,我们也未曾懈怠,依旧选择认真地过好每一天的生活。
请你尊重,每一个平凡人的努力。
余英时:如何读书——做一个真正有知识的人
中国传统的读书法,讲得最亲切有味的无过于朱熹。《朱子语类》中有《总论为学之方》一卷和《读书法》两卷,我希望读者肯花点时间去读一读,对于怎样进入中国旧学间的世界一定有很大的帮助。朱子不但现身说法,而且也总结了荀子以来的读书经验,最能为我们指点门迳。
我们不要以为这是中国的旧方法,和今天西方的新方法相比早已落伍了。我曾经比较过朱子读书法和今天西方所谓“诠释学”的异同,发现彼此相通之处甚多。“诠释学”所分析的各种层次,大致都可以在朱子的《语类》和《文集》中找得到。
古今中外论读书,大致都不外专精和博览两途。
“专精”是指对古代经典之作必须下基础工夫。古代经典很多,今天已不能人人尽读。像清代戴震,不但十三经本文全能背诵,而且“注”也能背涌,只有“疏”不尽记得,这种工夫今天已不可能。因为我们的知识范围扩大了无数倍,无法集中在几部经、史上面。但是我们若有志治中国学问,还是要选几部经典,反覆阅读,虽不必记诵,至少要熟。近人余嘉锡在他的《四库提要辩证》的序录中说:“董遏谓读书百遍,而义自见,固是不易之论。百遍纵或未能,三复必不可少。”至少我们必须在自己想进行专门研究的范围之内,作这样的努力。经典作品大致都已经过古人和今人的一再整理,我们早已比古人占许多便宜了。不但中国传统如此,西方现代的人文研究也还是如此。从前芝加哥大学有“伟大的典籍”(GreatBooks)的课程,也是要学生精熟若干经典。近来虽稍松弛,但仍有人提倡精读柏拉图的《理想国》之类的作品。
精读的书给我们建立了作学问的基地,有了基地,我们才能扩展,这就是博览了。博览也须要有重点,不是漫无目的的乱翻。现代是知识爆炸的时代,古人所谓“一物不知,儒者之耻”,已不合时宜了。所以我们必须配合着自己专业去逐步扩大知识的范围。这里需要训练自己的判断能力:哪些学科和自己的专业相关?在相关各科之中,我们又怎样建立一个循序发展的计划?各相关学科之中又有哪些书是属于“必读”的一类?这些问题我们可请教师友,也可以从现代人的著作中找到线索。这是现代大学制度给我们的特殊便利。博览之书虽不必“三复”,但也还是要择其精者作有系统的阅读,至少要一字不遗细读一遍。稍稍熟悉之后,才能“快读”、“跳读”.朱子曾说过:读书先要花十分气力才能毕一书,第二本书只用花七八分功夫便可完成了,以后越来越省力,也越来越快。这是从“十目一行”到“一目十行”的过程,无论专精和博览都无例外。
读书要“虚心”,这是中国自古相传的不二法门。
朱子说得好:“读书别无法,只管看,便是法。正如呆人相似,崖来崖去,自己却未先要立意见,且虚心,只管看。看来看去,自然晓得。”这似乎是最笨的方法,但其实是最聪明的方法。我劝青年朋友们暂且不要信今天从西方搬来的许多意见,说甚么我们的脑子已不是一张白纸,我们必然带着许多“先入之见”来读古人的书,“客观”是不可能的等等昏话。正因为我们有主观,我们读书时才必须尽最大的可能来求“客观的了解”.事实证明:不同主观的人,只要“虚心”读书,则也未尝不能彼此印证而相悦以解。如果“虚心”是不可能的,读书的结果只不过各人加强已有的“主观”,那又何必读书呢?
“虚”和“谦”是分不开的。我们读经典之作,甚至一般有学术价值的今人之作,总要先存一点谦逊的心理,不能一开始便狂妄自大。这是今天许多中国读书人常犯的一种通病,尤以治中国学问的人为甚。他们往往“尊西人若帝天,视西籍如神圣”(这是邓实在1904年说的话),凭着平时所得的一点西方观念,对中国古籍横加“批判”,他们不是读书,而是像高高在上的法宫,把中国书籍当作囚犯一样来审问、逼供。如果有人认为这是“创造”的表现,我想他大可不必浪费时间去读中国书。倒不如像鲁迅所说的“中国书一本也不必读,要读便读外国书”,反而更干脆。不过读外国书也还是要谦逊,也还是不能狂妄自大。
古人当然是可以“批判”的,古书也不是没有漏洞。朱子说:“看文字,且信本句,不添字,那里原有缺缝,如合子相似,自家去抉开,不是浑沦底物,硬去凿。亦不可先立说,拿古人意来凑。”读书得见书中的“缺缝”,已是有相当程度以后的事,不是初学便能达得到的境界。“硬去凿”、“先立说,拿古人意来凑”却恰恰是今天中国知识界最常见的病状。有志治中国学问的人应该好好记取朱子这几句话。
今天读中国古书确有一层新的困难,是古人没有的:我们从小受教育,已浸润在现代(主要是西方)的概念之中。例如原有的经、史、子、集的旧分类(可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为标准)早已为新的(也就是西方的)学科分类所取代。人类的文化和思想在大端上本多相通的地方(否则文化之间的互相了解便不可能了),因此有些西方概念可以很自然地引入中国学术传统之中,化旧成新。但有些则是西方文化传统中特有的概念,在中国找不到相当的东西;更有许多中国文化中的特殊的观念,在西方也完全不见踪迹。我们今天读中国书最怕的是把西方的观念来穿凿附会,其结果是非驴非马,制造笑柄。
我希望青年朋友有志于读古书的,最好是尽量先从中国旧传统中去求了解,不要急于用西方观念作新解。中西会通是成学之后,有了把握,才能尝试的事。即使你同时读《论语》和柏拉图的对话,也只能分别去了解其在原有文化系统中的相传旧义,不能马上想、“合二为一”.
我可以负责地说一句:20世纪以来,中国学人有关中国学术的著作,其最有价值的都是最少以西方观念作比附的。如果治中国史者先有外国框框,则势必不能细心体会中国史籍的“本意”,而是把它当报纸一样的翻检,从字面上找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你们千万不要误信有些浅人的话,以为“本意”是找不到的,理由在此无法详说)。
“好学深思,心知其意”是每一个真正读书人所必须力求达到的最高阶段。读书的第一义是尽量求得客观的认识,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创造力”,能“发前人所未发”.其实今天中文世界里的有些“新见解”,戳穿了不过是捡来一两个外国新名词在那里乱翻花样,不但在中国书中缺乏根据,而且也不合西方原文的脉络。
中国自唐代韩愈以来,便主张“读书必先识字”.中国文字表面上古今不异,但两三千年演变下来,同一名词已有各时代的不同涵义,所以没有训话的基础知识,是看不懂古书的。西方书也是一样。不精通德文、法文而从第二手的英文著作中得来的有关欧洲大陆的思想观念,是完全不可靠的。
中国知识界似乎还没有完全摆脱殖民地的心态,一切以西方的观念为最后依据。甚至“反西方”的思想也还是来自西方,如“依赖理论”、如“批判学说”、如“解构”之类。所以特别是这十几年来,只要西方思想界稍有风吹草动(主要还是从美国转贩的),便有一批中国知识份子兴风作浪一番,而且立即用之于中国书的解读上面,这不是中西会通,而是随着外国调子起舞,像被人牵着线的傀儡一样,青年朋友们如果不幸而入此魔道,则从此便断送了自己的学问前途。
美国是一个市场取向的社会,不变点新花样、新产品,便没有销路。学术界受此影响,因此也往往在旧东西上动点手脚,当作新创造品来推销,尤以人文社会科学为然。不过大体而言,美国学术界还能维持一种实学的传统,不为新推销术所动。今年5月底,我到哈佛大学参加了一次审查中国现代史长期聘任的专案会议。其中有一位候选者首先被历史系除名,不加考虑。因为据昕过演讲的教授报告,这位候选者在一小时之内用了一百二十次以上“discourse”这个流行名词。哈佛历史系的人断定这位学人太过浅薄,是不能指导研究生作切实的文献研究的。我昕了这番话,感触很深,觉得西方史学界毕竟还有严格的水准。他们还是要求研究生平平实实地去读书的。
这其实也是中国自古相传的读书传统,一直到30年代都保持未变。据我所知,日本汉学界大致也还维持着这一朴实的作风。我在美国三十多年中,曾看见了无数次所谓“新思潮”的兴起和衰灭,真是“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塌了”.我希望中国知识界至少有少数“读书种子”,能维持着认真读中国书的传统,彻底克服殖民地的心理。至于大多数人将为时代风气席卷而去,大概已是无可奈何的事。
但是我决不是要提倡任何狭隘的“中国本土”的观点,盲目排外和盲目崇外都是不正常的心态。只有温故才能知新,只有推陈才能出新,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这是颠扑不破的关于读书的道理。
梭罗在《瓦尔登湖》中说,“读书需要训练,就如同运动员所接受的训练那样,而且,人们差不多要终其一生,追求这个目标。”他还说,绝大多数人的阅读只是为了简单的功利,而“真正的阅读不是那种用奢侈诱惑我们、让更高贵的感官一直沉睡的阅读,而是必须踮起脚尖、用我们最警觉和清醒的时间去进行的阅读”。
这位超验主义者并未夸大其词。我们或许可以天赋异禀地成为一个过目不忘的读者,却无法天生地成为一个洞若观火的读者。觉察到文字中复杂含混的意义,感受到文本中细腻逶迤的美,是需要勤学苦练方可获得的技能。有时候,阅读的行动甚至如攻城战役一般艰难!为了突入意义的城池,读者需要部署、调动、斡旋、强攻、破袭、鏖战……当然可能久攻不下,或铩羽而归,但如果在漫长战役后破城而入,那种胜利的成就感,一定会是史诗级的。
此刻我的脑海里,确实有一幅这类强力读者的标准像,他就是J·希利斯·米勒。他曾在一次访谈里,用几万字的篇幅,追忆了自己求学从教半个多世纪的历程,以回答“为什么要选择文学”这个问题。米勒说,自己1940年代在哈佛读研究生时就读过福克纳的《八月之光》,1950年代到1970年代初执教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时,又多次在课堂上教过此书。2004年,这位“耶鲁四人帮”的中坚、美国最杰出的文学评论家即将从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的讲坛上荣退,古稀之年的他在研究生研讨课上最后一次教起了《八月之光》。在读了这本最伟大的美国南方小说六十多年之后,米勒说他注意到了之前无数次重读都未曾细想的一处细节——那个因妻子偷腥而被信徒废黜的长老会派牧师盖尔·海托华某天夜里在教堂外听着里面传出的圣歌声,深感恐惧地想到,这些如此虔诚称颂耶稣的南方基督徒们,与那些下周即将参与对乔·克里斯默斯私刑的人会是同一帮人!米勒突然感到疑惑:为什么福克纳要这样将基督教新教和南方种族主义联系在一起写?他之前研究过海托华牧师对丁尼生诗歌的喜欢,研究过莉娜和乔对于食物的不同态度,但从未认真思考过《八月之光》中种族主义、私刑处死和南方新教主义的关系问题。
在暮年的这次重读中,米勒得出了一个新的观察,即福克纳笔下白人的种族主义暴力深深根植于他们的新教信仰之中,因为“如果他们不去兴高采烈地参与杀死乔,如果他们对他有一丝的怜悯,那么就将承认自我怀疑的存在,也即意味着他们会希望去悲悯自己”。事实上,米勒终于从《八月之光》中发现,美国南方的意识形态是三位一体的,性别主义、种族主义和新教信仰在这片土地是共生共灭、相互依存的!
米勒对他迟到的见解做了自我反思。他觉得,恰恰因为自己是从这样一个南方社群中长大的(他有个南方浸礼会牧师的父亲和南方长老会信徒的母亲),所以南方新教的意识形态深深写入了他的基因,以至于他无法更早地觉察到这种宗教存在着某种结构性暴力的可能。米勒用这个例子,说明了阅读绝非一时一地、一蹴而就之事,它完全可以延宕在毕生的岁月中。而且随着生命体验的更新,随着阅读视野的开阔,文本的奥秘会在不断重读中,渐次向读者打开。
和米勒一样,我也是以文学为业的大学老师,这往往意味着某种“三位一体”的身份:读者、教师和作者。我努力训练自己成为一个好的阅读者,向年轻的学生讲授如何进行文学阅读,同时以文学批评的方式论述自己的阅读。从事这样与阅读息息相关的营生,让我无比认同纳博科夫的一句话,那就是“只有重读才是真正的阅读”,而教授英语文学的职业要求,又将这种重读制度化。这往往意味着我会在自己的“英美小说”和“美国文学”课上,不断地在备课期间重读当年喜爱的文学作品。那种重访,当然与米勒精研文学大半个世纪后的重读无法比拟,却仍会不时带给我极大的快慰和惊喜。
几个星期前,我在课前再次读了舍伍德·安德森《小镇畸人》中开篇的两个故事,分别叫“手”和“纸团”。虽然在过去的五年间,我向低年级英语专业本科生已经讲过了四遍,但仍然对第二个故事中的一些细节颇觉费解。比如,为什么那个里菲医生要不断地在纸上写东西,然后又揉成纸团放到大褂口袋里?为什么要反复提到他那匹“疲惫的白马”(jaded white horse)?为什么要说这种强迫症式的写,是在建“真理的小金字塔”(little pyramids of truth)?为什么那个未婚怀孕的女人来诊所求助时,正好目击了一次血淋淋的拔牙场景?所有这些细节,当然都可以用“怪诞”一词搪塞过去——既然安德森笔下都是这些无法理喻的畸人,似乎也没什么必要深究这种古怪背后的真相了。
但在这次重读前,我恰好重温了艾米莉·狄金森。我突然想到,待在诊所的里菲医生喜欢在纸上写字,然后揉成团塞入那件亚麻罩衫的大口袋里,这个怪癖不正和美国诗歌中最著名的女隐士有几分相似吗?在狄金森创作的高峰期,她平均每天写一首诗,然后将写诗的纸笺放入白色连衣裙的口袋里。将诗封存在口袋里,这当然是狄金森极具象征性的诗人姿态,因为她曾在一首诗里宣告:“发表,是拍卖/人的心灵——/……切不可使人的精神/蒙受价格的羞辱。”既然如此,是否可以猜测,里菲医生其实是在写诗?如果他是一个诗人,那么文中将这种写作和对写作的撤销比喻为反复修建和摧毁“真理的小金字塔”就顺理成章了,因为诗人在语言中苦求的不是别物,恰恰是超验性的真理。更顺理成章的,则是多次提到的那匹“疲惫的白马”,它拉着里菲医生的轻便马车走街串户,而阿波罗那驾金色战车所驾驭的,同样是四匹白马。在希腊神话中,阿波罗不仅是光明之神,还是文艺之神,庇护着音乐家、诗人和射手;安德森笔下那个乏味无趣的温斯堡所出现的“疲惫白马”,就构成了对一个理想主义诗人困顿人生的隐喻。他对小镇生活的绝望和抗争,不恰恰就体现在他不断地写诗、毁诗于纸团中吗?
想到这里,我的眼前仿佛劈过一道闪电——安德森在故事中卖的最大关子,就是拒绝向读者透露里菲医生的诗人身份。他诱使读者去滋生疑心,去寻找和组合细节,进而去得出关于诗和诗人存在的证据!我仿佛瞬间又洞悉了另一个秘密:在前一个故事《手》中,叙事者四次提到“诗人”,并说主人公比德尔鲍姆那双患有多动症的手,就如同一只囚鸟挥动翅膀,这个譬喻只有“镇上某个寂寂无名的诗人曾经想到过”;之后,叙事者又反复说,这双手的神秘是他无法解释的,需要把诗人召唤出来才行。在一个与诗人无关的故事中,安德森四次向诗人发出元小说式的呼喊,但在接下来那个落魄医生的故事中,自始至终藏匿诗的存在。这难道不正是向读者进一步暗示,里菲医生可能就是《手》中提到的“镇上某个寂寂无名的诗人”吗?
同时,血淋淋拔牙的离题描写也在这种阐释中获得了安放之处。我从一个占卜释梦的网站中查到,在荣格的心理学中,女性梦见拔牙象征着分娩和新生。安德森通过这个奇怪的插段,让前来求助的女孩目睹了孕梦如何进入现实,而里菲医生则以诗人特有的敏锐旁观,察觉了这个象征化场景的意义(就如同他窥透了比德尔鲍姆的那双手一样),所以里菲医生才会不等到女孩开口说话,就直接对她说,“我会驾车带你去乡下。”安德森正是以这样的现代主义方式,让诗人降临并隐遁在故事中,让诗人成为这些畸人的超视者;同时通过这种设置,作者让这个短篇小说集呈现出一种奇特的内在联结,使之处于独立故事和小说章节的文类含混中。
其实,我并不确定其他人是否赞同这种解读,也不知道前人是否有过类似的阐释。这些并不重要。我想用这个例子说明的,其实是私人阅读中一种“以读攻读”的快感,一种在反复迂回、纵横交错的重读中,读者所可能获得的那种攻城拔寨的胜利。我对《小镇畸人》的解读,完全不必是最好的或唯一的解读,但对我个人而言,这是一次阅读的擢升,因为它让文本中原本突兀的细节获得了一种有机的整体感,让从前略显模糊的影像在重新对焦中变得清晰起来。
如果说伟大的文学,往往教会我们去习惯于停留在意义的不确定性和道德的含混中,那么好的阅读则完全没有任何模棱两可之处。用米勒的话说,好的阅读“要么发生,要么不发生”,并没有居中状态可言。我们读懂了,是因为我们看明白了符号,这种明白不仅是当事人心知肚明的,而且可以通过批评家的写作,通过老师在课堂的传授,清晰地从一个读者的意识,传递到另一个读者的意识中。文学阅读的功夫,也就是这样的修炼中习得的。它的效果货真价实,就像会不会武术一样,在练家子眼里明明白白。
我有一双塑胶的拖鞋,是在出国前两年买的,出国后又穿了五年。它的形状很普通,就像你在台北街头随处可见的最平常的样式:平底,浅蓝色,前端镂空成六条圆带子,中间用一个结把它们连起来。买的时候是喜欢它的颜色。穿了五、六年后,已经由浅蓝变成浅灰,鞋底也磨得一边高一边低了。好几次,有爱管闲事的,或者好心的女孩子劝我:
“阿蓉,你这双拖鞋太老爷了。”或者:
“阿蓉,你该换拖鞋啦!”我总是微笑地回答:
“还可以穿嘛,我很喜欢它。”
如果我的回答换来的是一个很不以为然的表情,我就会设法转变一个话题。如果对方还会对我善意地摇摇头,或者笑一笑,我就会忍不住要地诉他:
“你知道我为什么舍不得丢它的原因吗?”
而这是个让生命在刹那间变得非常温柔的回忆。大学毕业时,课比较少,家住在北投山上,没有课的早上,我常常会带着两只小狗满山乱跑。有太阳的日子,大屯山腰上的美丽简直无法形容。有时候我可以一直走下去,走上一两个钟头的路。最让我快乐的是在行走中猛然回过头,然后再仔细辨认,山坡下面,哪一幢是我的家。
走着走着,我的新拖鞋就不像样了。不过,我没时间管它,我的下午都是排得满满,别有用处的。晚上回家后赶快洗个澡就睡了。
直到有一天,傍晚,放学回家,隔着矮矮的石墙,看见我的拖鞋被整整齐齐地摆在花园里的水泥小路。带着刚和同学分手后的那一点嚣张,我就在矮墙外大声地叫起来:
“何方人士,敢动本人的拖鞋?”花园里没有动静。再往客厅的方向看过去,外婆正坐在纱门后面,一面摇扇子,一面看着我笑呢。那时外婆住在永和,很少上山来。但来的话就总会住上一两天,把我们好好地宠上一阵子再走。那天傍晚,她就是那样含笑地对我说:
“今天下午,我用你们浇花的水管给你把拖鞋洗了,刚放在太阳地里晒晒就干了。多方便!多大的姑娘啦!穿这么脏的鞋给人笑话。”
以后,外婆每次上山时,总会替我把拖鞋洗干净,晒好,有时甚至给我放到床前。然后在傍晚时分,她就会安详地坐在客厅里,一面摇扇子,一面等着我们回来。我常常会在穿上拖鞋时,觉得有一股暖和与舒适的感觉,不知道是院子里下午的太阳呢,还是外婆手上的余温?
就是因为舍不得这一点余温,外婆去世的消息传来以后,所有能够让我纪念她老人家的东西:比如出国前夕给我的戒指,给我买料子赶做的小棉袄,都在泪眼盈盈中好好地收起来了。这双拖鞋,也就一直留在身旁,舍不得丢。每次接触到它灰旧的表面时,便仿佛也接触到曾洗过它的外婆的温暖而多皱的手。便会想起那在夕阳下的园中小径,和外婆在客厅纱门后面的笑容。那么遥远,那么温柔,而又那么肯定地一去不返。
● 郑也夫
在古代历史中,希腊与中国是人类文明中特征殊异的两座高峰。与此同时,二者的文字也分别位于人类书写谱系之两端。一端是硕果仅存、传递和发展了三千余年仍生机勃勃的形声文字,另一端是兼备元音辅音、直接或间接被大半个世界效仿的古希腊字母文字。两种迥然不同的文字是否深刻地影响了两民族,乃至中西方大异其趣的哲学、艺术、科技,是本节旨趣所在。在形声与拼音文字对思维和文化的影响上,笔者见识过三种看法。其一是“不同文字的大脑加工方式”。一些学者认为:拼音文字主要由左脑来加工,汉字兼有形和声,故左脑加工语音,右脑司职图像,即拼音文字是单脑文字,因汉字开发了复脑,提升思维能力上别居优势。临床病例分析显示,中西方患有阅读障碍的病人中,右脑受伤者的比例相仿,都在4%左右。其他实验也不支持汉语更多使用右脑。沈孟坤雅的结论是:汉字认读与字母文字的认读建立在同样的阅读机制上。(沈孟坤雅,2009)
其二是“文字抽象能力”。该说认为:
自创文字中最早使用的“象形”造字法只能模拟有形可象的指称物,而对于无形可象的抽象概念显得力不从心;诉之于听觉的口语能够创制出表达纯抽象的语词。…… 运用汉字的中国人,在西方学术文化输入之前,几乎不能掌握纯抽象的概念。……正因为汉字与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是主客合一的,而西方表音文字与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是主客二分、主体指导的。所以导致中华文化和西方文化产生了非常鲜明的差异。
此说的致命弱点是,汉字固然源于象形,却自商周、秦汉就进入了声借和形声的时代,其语音早就进入文字中。笔者不敢说中国古代哲人的抽象能力可以比肩古希腊哲人,但若深究抽象能力的差别,恐须另寻原因。
第三种说法是本节的主题:辩论与书写。笔者是受曹念明著作(2006)的启发而思考此一命题的,最终认为西方重辩论与演讲、中国重文章与背诵的倾向贯穿古今。且从古代说起。
古希腊的辩论之风几乎在其立法与哲学发轫之时就勃然兴起。古希腊哲学之父泰勒斯(公元前624 年—前547 年)和完成雅典宪法改革的梭伦(公元前638 年—前559 年)都赞同自由辩论的原则。古希腊科学史研究者劳埃德说:
米利都人(此地孕育了古希腊第一个哲学派别,泰勒斯为这一学派的创立者——笔者注)的贡献的实质是,在人对于自然世界的态度中引进了新的批判精神,这应该视为当时整个希腊世界在政治和法律环境下进行自由辩论和公开讨论这一进展的对应物,或者看作是这一进展的产物。
论辩极盛于智者时代。智者是新运动的代表。智者这个词原来指聪明而有才能的人而言,但是在这个时期它指的是职业教师。他们周游各地,收费教授思维和辩论术,为青年人从事政治生活作好准备。
智者们同上个时代,即米利都学派、毕达哥拉斯学派、埃利亚学派的差别是,从前辈天真无畏的求索转变为对人类认识能力和普遍知识的怀疑,从而开启了思辨和认识论;在其教学和交流中开创了对话体;但因丧失了追求真理的信心,一部分智者转而痴迷于演讲和辩论的胜利,以求赢得更多学生和教学的收入。
古希腊最负盛名的医生希波克拉底(公元前460 年—前370 年?),基本不涉足同时代智者们的争论,故其著作中不经意地说及当时社会上的演讲与辩论,便具有了更大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可惜过于支离、简约:
有人听惯了演讲者讨论与医学无关的人性,对我的讲话将会一点也不感兴趣。……对同样的听众辩论同样的题目,每个参加辩论者从来不会连胜三次。这一次是这个人取胜,下一次换了另一个人,第三次又是一个人在听众面前以口才取胜。如果一个人的知识是真正的而且他能正确地表达出来,那么正常的情况是他在争论中应一直是胜者。不过,依我看,这些人由于一知半解在讨论中自相矛盾, 结果确立了麦利苏斯(melissus)的理论。
柏拉图(公元前427 年—前347 年)在其对话体著作《智者》(公元前357)中以一个巴门尼德追随者的口吻讲述智者群体的生活:
论战也应当设定为两种。其中一个,当论战发生在公开场合,涉及正义与不正义,而且表现为长篇大论与长篇大论的对抗,这就是“法庭讼辩”。另一个则相反,它在私下场合里以一问一答的方式分段进行。除了我们习惯上称之为“争论术”之外没有别的名称吧?
我们知道不仅智者自己精通于争论,而且能使其他人也如他们那样做到这点。……智者通过某种方式能使年轻人产生这样的臆见,亦即关于一切东西他们在所有人中“是”最智慧的。很明显,如果他们的争论不正确,对年轻人也“表现为”不正确,或者,就算他们“表现为”正确的,但是他们的论战对于年轻人并不“看似”更有智慧, 那么就会如你所说,几乎没有人愿意付钱给这些人并成为他们在这些方面的学生。……我想,因为他们“看似”在所争论的这些东西上拥有知识。我们说,关于一切,他们都这么争论。所以,关于一切,他们对学生们都“表现为” 智慧的。
古希腊哲学史专家这样看待智者运动的负面:
这里潜伏着一种巨大的危险。那就是形式简直要盖过内容。雄辩术要窒息追求真理的感情。智者学说不仅以其哲学的怀疑主义使人们怀疑科学的可能性,而且以其相对主义理论及其某些成员彻底的个人主义从根本上动摇了宗教、国家和家庭现存的权威。它所提出的问题超过了它所解决的问题。
正是在古希腊哲学遭遇重大危机的关头,苏格拉底出场了。他在保持怀疑精神的同时,怀抱着对真理与正义的充沛信心。尽管苏格拉底与柏拉图以其尖刻的笔调批判智者,究其实质, 二人与智者们共享很多东西:从自然哲学转向人的研究,怀疑精神,酷爱对话与论辩,等等。柏拉图的著作基本上是记述苏格拉底与各色人等的对话,其小部分是写实,大部分是柏拉图继承此种风格,借老师之口讲述自己的心得。
柏拉图哲学的方法的主要特色是用辩证法去探求知识。……辩证法,顾名思义,起初是指论辩的艺术,后来成为以问答方式发展科学知识的艺术。
与高度重视论辩和对话相对应的是,苏格拉底和柏拉图表达出令后人惊讶的对文字的蔑视。柏拉图从20 岁始跟随苏格拉底学习,《斐德若篇》写于其27 岁,也是苏格拉底被审判处死的前一年,因而有理由认为该文比较真实地记述了苏格拉底的言论。《斐德若篇》中苏格拉底表达出他对文字的三重看法。其一,文字不是帮助人们记忆,而是使人们善忘。其二,文字给学生们的“只是真实界的形似,而不是真实界的本身”。其三, 也是笔者以为最重要的:
文字写作有一个坏处在这里,斐德若,在这一点上它很像图画。图画所描写的人物站在你面前,好像是活的, 但是等到人们向他们提出问题,他们却板着尊严的面孔, 一言不发。写的文章也是如此。你可以相信文字好像有知觉在说话,但是等你想向它们请教,请它们把某句所说的话解释明白一点,它们却只能复述原来的那同一套话。
这确乎是文字比之对话与辩论的劣势之处,更是苏格拉底教育学的精髓所在。长久尽享这一甜头的希腊公民及其文化传人,自然珍爱而不肯丢弃这一提升与检验智慧的利器,它绝非阅读和背诵所能顶替。乃至论辩的传统穿越时间的隧道,存活在今天西方的学术与教育领地。选拔学生必经口试,因为一段默写说明不了什么,大而化之的笔试解答依然不能证明一个考生的分析能力。《斐德若篇》成文2200 年后的西方哲学家约翰• 密尔在其《论自由》中透彻地告诉我们,“讨论”在智力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伟大功能:
就假定真确意见是深踞心中,但系作为一个成见、一个脱离论证的信条、一个反对论证的证据而深踞心中——这也不是一个理性动物主持真理时所应取的办法。这不是有知于真理。这样主持下的真理,毋宁说只是一个迷信,偶然贴在宣告真理的字面上罢了。……在缺乏讨论的情况下,不仅意见的根据被忘掉了,就是意见的意义本身也常常被忘掉了。……鲜明的概念和活生生的信仰是没有了,代之而存在的只有一些陈套中保留下来的词句;或者假如说意义还有什么部分被保留下来,那也只是意见的外壳和表皮,其精华则已尽失去了
《第7 封信》(公元前354)是柏拉图70 岁时所写,陈述的是他自己的两重意思。其一,一个理性的人不会大胆地将其理性思考诉诸文字。其二,也是笔者更看重的:
然而,我并不认为把这些事情告诉人们是一件好事, 除非是在少数人的情况下,这些人有能力稍加指导就能独立地去发现真理。
对象多少无疑是选择表达方式的根据。而这选择中,空间要比时间更切近,当下要比未来更要紧。对哲学与科学的思考, 没必要也不可能传递给众人,毫无疑问只属于一小撮怪物。而希腊的城邦制,其政治民主与法律生活,加上周边人才被吸引到雅典,都使对话成为希腊哲人最佳的表达方式。有需要和能力听取某人的某个观点,大多可以在会晤、聆听和争辩中实现。这样的交流和切磋当然非“读死书”所能比拟。
中国有句老话“听其言观其行”,本意是看某人是否践行所言。但在一个剧变的时代中,一个思想复杂的个体常常是人格分裂的,故对一个诚挚的哲人,观其行是判断其言论后面的情感及价值观的门径。苏格拉底与柏拉图都是人格分裂的。苏格拉底贬低文字,但自己并非不阅读。人格分裂最甚者是柏拉图。上述贬低书写的文章均出自他的手笔,而他的写作生涯长达50 年。
只有很少几个希腊哲学家的著作完整地保存下来,并且真正伟大的哲学家只有柏拉图一个人的著作保存下来, 而亚里士多德的许多著作,特别是他早期的著作都已佚失。
在其当下,柏拉图明言自己更看重的是对话,但毕竟会念及外邦和后人,于是书写这门新技术就不可能不牵着他走。而一个伟大的文化保守主义者的贡献正在于,面对不可一世、无法抗拒的新技术,他能冷静地意识到希腊哲人传递到柏拉图时已近两百年的论辩、对话传统的伟大功能,从而捍卫和坚守论辩、对话,达成了口语与文字罕见的和谐,正是此种和谐成就了独一无二的希腊文明。
下面转论中国古代哲人。他们中的多数人轻视乃至蔑视口才和论辩。以下语录取自轴心时代的典籍。
司马牛问仁。子曰:仁者,其言也讱。曰:其言也讱, 斯谓之仁已乎?子曰:为之难,言之得无讱乎?(《论语》12.3。意思是:司马牛问仁德。孔子答:仁者言语迟钝。司马牛又问:言语迟钝就是仁吗?孔子说:做起来不容易, 说话能不迟钝吗?)
子曰:刚毅木讷近仁。(《论语》13.27)
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论语》4.24)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1.3)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道德经》81 章)
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春秋经世先王之志,圣人议而不辩。故分也者,有不分也;辩也者,有不辩也。曰:何也?圣人怀之,众人辩之以相示也。故曰辩也者有不见也。(《庄子• 齐物论》。意思是:天地四方宇宙之外的事,圣人总是存而不论;宇宙之内的事,圣人虽然细加研究,却不随意评说。至于古代历史上善于治理社会的前代君王们的记载,圣人虽然有所评说却不争辩。可知有分别就因为存在不能分别,有争辩也就因为存在不能辩驳。有人会说,这是为什么呢?圣人把事物都囊括于胸、容藏于己,而一般人则争辩不休夸耀于外,所以说,大凡争辩,总因为有自己所看不见的一面。)
诸子百家时代洋洋大观的怪杰中,当然不可能没有好辩之徒。庄子与惠施的“知鱼乐”便是美谈。但是惠施死后庄周这样说:楚国一个木匠在其朋友鼻子上涂一点石灰,拿起斧头风一般砍去,刚好砍掉石灰,而鼻子一点不伤。后有人请他表演时他说:伙伴死了,不再表演了。庄周接着说:现在惠子死了, 我没有对手了,没有对话的人了(吾无以为质矣,吾无与言之矣。《庄子• 徐无鬼》)。如果想到孔子的“有教无类”,领教过柏拉图笔下苏格拉底的“有辩无类”,不难意识到庄子参与辩论的偶然与褊狭。晚庄子一两代人的荀况在看待那位隔代人惠施时,竟刻薄如是:“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琦辞,甚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为治纲纪; 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惠施、邓析也。”(《荀子•非十二子》)还有比惠施更好辩的公孙龙,其招牌语是“白马非马”和“离坚白”。而可以同惠施辩说的庄子在评价公孙龙的“离坚白”时,编造老聃的口吻说“胥易技系,劳形怵心者也”。(《庄子•天地》,意思是:这是小的技术,只能使人身心疲劳。)从此一案例看,庄子对待辩者与荀况同样刻薄。
不是说战国时代的纵横家善辩吗?其实他们的目的是说服君主,儒法两家同样怀此意愿。而说服君主与驳倒论敌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前者倚重的是心计、卖点、洞察君主性格,等等, 绝非逻辑缜密、善察对手破绽。其原因很简单,政治场域有别, 人才买主不同。君主政治与城邦民主怎么可能以同一方式影响观念供应者们呢?
接下来看中国古代哲人对文字的态度。
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论语》7.25)
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论语》12.24)
吾党之小子狂简,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论语》5.22。意思是:我们
那里的学生们志向高大,文采斐然, 我不知道怎样去指导他们。)
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1.6)
诸子留下的著作数量在同期世界上几无匹敌,不是因为春秋战国之际有十余位超级作家。很可能作者并无作品这般卓越, 但门下的弟子写手却远比“诸子”数量庞大。冯友兰说:
称为先秦某子的书都是某一个学派的著作总集,虽号称为某子,但并不肯定其中某些篇是某子所自著的,更不肯定全书都是某子所自著的。这个见解,章学诚讲得很清楚。……题为某子,意思不过是说,这是以某子为首的某一个流派的人所作的文章。(1984,107,358)
比之古希腊智者崇尚辩论,中国古代哲人更热衷于将主张结晶为文字,为本派赢得生前身后名。作品的优异,作者群的庞大,无疑都证明着中国古人对文章的高度重视。
中国自轴心时代便有重文章轻辩论的倾向,经公元7 世纪科举制的确立,达到固化。李弘祺对此有过精辟的论述:
科举考试制度到隋代才开始,这时笔试被正式采纳。在此之前选拔官吏的方法也许是依靠面试。尽管如此,口述从未系统被使用过。……笔试的好处是候选人与考官互不见面,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比见面口试或论辩还公正一些, 保持一定程度的公平。这一种维护公正、公开过程的努力是中国的一项发明。……这就和几乎所有的其他主要文明不同。……唐代以后,中国人没有在任何的面试和辩论上面做出什么贡献。……公元10 世纪以后,演讲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失去了它的重要性。……中国学者从宋代以后,已经不再重视举办大型的演讲,更不重视雄辩的技巧。…… 中国的贵族教育始终缺乏对讨论或辩论的兴趣。……中国人毋宁说是一个不断要避免正面冲突的民族,他们尤其不喜欢在口头上产生冲突,也因此口试及辩论就不是他们做学问的长处。(2006)
西方重辩论,中国重文字的文化差距中,当然包含着后生的因素,比如中国的科举制,西方中世纪经院哲学中的辩论, 但中国与希腊的风格自源头就是有别的。早期的因素亦是不一而足。帝国的治理依赖文牍,文字克服了口语传递中信息的衰减变形,更不必说方言音异的障碍。城邦中的交流当推口语最便捷,一次演讲足令城邦内所有关注者尽悉详情。而与本文密切关联的一个因素绝不可以轻视,就是象形文字与字母文字的差异。曹念明说:
自源文字都是表意文字。表音文字都是他源文字,说明文字本质上是表意的。……事实上,凡是有自源型本民族自制文字的民族,都把文字的地位、作用放在口语之上。只是在希腊,由于是借用外族的文字来记录本族的口语, 所以才把文字放在口语的附属物的地位。(2006,52,164)
此为洞见。大有深入探究之必要。为何使用自源型自创文字的民族更重视文字?笔者以为,是因为源自象形的文字神秘、难掌握、门槛高,三者辐辏,造就它在人们心目中的高贵。反观拼音文字,其特征是易掌握、门槛低,故很难令其使用者有特权的感受。此为中国、希腊文化特征的分野之始。
其后,古代中国,希腊,乃至各民族,在发掘文字潜力上只有先后之别,鲜有不致力于此者。倒是口语的开发上古希腊人独辟蹊径,演绎出辩论、演讲、对话的大戏。这首先是人口规模与政治体制这双重因素,即所谓城邦民主政治所使然。这一“游戏”需要辩论与演讲,且后者是此一时空下的最佳表达手段。而政治生活中的表达利器迅速移植到思想活动和教育领地中。口语的潜力得到前所未有的发掘。使用形声文字的民族, 当然绝难有这一开发。而在字母文化的民族中,希腊也是唯一深度发掘辩论、对话与演讲的民族。
没有文字是不可能有希腊文明的,但是没有口语潜力的深度开发,同样不会有伟大的希腊文明。微观而言,口语与文字的并重造就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这样的人物,当然前者要借助后者的刀笔。宏观而言,口语与文字的并重,造就了古代文明的最高峰。
窃以为,在人类的智力生活中,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无论在微观上还是宏观上,口语与文字的并重,都是至关重要的。
新加坡电台有一个可爱的节目,叫“这不是理由”。
真的,女孩子说:我不能赴你的约会,因为妈妈不准我晚归。并不是理由,不过是推辞。
老板说:“对不起,我们薪水一律是这么多。”那也不是理由,只不过是阁下不值得他破例。
没有时间写作?不不不,更不是理由了,一切都看选择,凡事都排座次,如果真的想做一件事,想得厉害,想得憔悴,一定会做成功。
浅而易学的事不去做,很明显是不想做,没有必要做,不值得做,以及,不方便做。那么这件事在当事人心目中,自然也不是重要的事。
一位大律师接受访问,记者问他,业务繁忙如何抽空搞音乐?他笑笑答:“要是喜欢,总有时间,譬如说,人家吃饭,我不吃,人家睡觉,我不睡,我作曲,我练习乐器。”
就是那么简单。
人在爱得不够、努力得不够、用心得不够的时候,总喜欢创造一些不是理由的理由来开脱自身,以便下台。
埃凯洛夫
花睡在窗上
灯凝视着光
窗出神地凝视外面的黑暗
画倾诉着自己深藏的内容
苍蝇静静站在墙上思想
花依偎着夜
灯编织着光
猫在角落纺着睡觉用的纱
炉上的咖啡壶发出阵阵鼾声
孩子在地板上默默做着言词的游戏
铺着白布的桌子等待着某个
脚永远不会踏上楼梯的人
一列穿透远方沉寂的火车
并没有披露事物的秘密
但命运却用小数点计算着时间
欧阳子方夜读书,闻有声自西南来者,悚然而听之,曰:“异哉!”初淅沥以萧飒,忽奔腾而砰 拜,如波涛夜惊,风雨骤至。其触于物也, 铮铮,金铁皆鸣;又如赴敌之兵,街枚疾走,不闻号令,但闻人马之行声。余谓童子:“此何声也?汝出视之。”童子曰:“星月胶洁,明河在天,四无人声,声在 树间。”
余曰:“噫嘻悲哉!此秋声也,胡为而来哉?盖夫秋之为状也:其色惨淡,烟霏云敛;其容清明,天高日晶;其气 冽,砭人肌骨;其意萧条,山川寂寥。故其为声也,凄凄切切,呼号愤发。丰草绿缛而争茂,佳木葱笼百可悦;草拂之而色变,木遭之而叶脱;其所以摧败零落者, 乃其一气之馀烈。夫秋、刑官也,于时为阴;又兵象也,于行用金;是谓天地之义气,常以肃杀而为心。天之于物,春生秋实。故其在乐也,商声主西方之音;夷则 为七月之律。商,伤也,物既老而悲伤;夷,戮也,物过盛而当杀。嗟乎!草本无情,有时飘零。人为动物,惟物之零。百忧感其心,万事劳其形。有动于中,必摇 其精。而况思其力之所不及,忧其智之所不能,宜其渥然丹者为槁木,黟然黑者为星星,奈何以非金石之质,欲与草木而争荣。念谁为之戕贼,亦何恨乎秋声!”
童子莫对,垂头而睡,但闻四壁虫声唧唧,如助余之叹息。为其代表作。《秋声赋》则为其文赋佳作。
秋声赋 – 简注与简介
悚(sǒng)然:惊惧。 (cōng):金属相击声。 (lì)冽:寒冷。砭(biān):剌。黟(yī):黑。戕(qiāng):杀害。
此赋作于1059年秋,描绘了山川寂寥、草木零落的萧条景象,借景抒写了对人事忧劳和与秋关连的音声情象的悲感,但最后“念谁为之戕贼,亦何恨乎秋声!”却转喻祸根在人。全篇语言流畅、声情并茂,不愧为佳作。
秋声赋 – 译文:
欧阳先生我夜里正在读书,(忽然)听到有声音从西南方向传来,心里不禁悚然一听,惊道:“奇怪啊!”这声音初听时像淅淅沥沥的雨声夹杂着萧萧飒飒 的风声,忽然变得汹涌澎湃,像是江河夜间波涛突起,风雨骤然而至,碰到物体上发出铿锵之声,好像金属相互撞击。再(仔细)听,又像奔赴战场的军队正衔枚疾 进,听不到到任何号令声,只有人马行进的声音。于是对童子说:“这是什么声音?你出去看看。”童子回答说:“月色皎皎,星光灿烂,浩瀚银河,高悬中天。四 下里没有人声,那声音是从树林间传来的。”
我恍然大悟,叹道:“唉,可悲啊!这就是秋声呀,它为什么而来呢(它怎么突然就来了呢)?秋天的情景是:它的色调凄凄惨淡,烟霭飘散,云气密集; 它的形貌爽朗清新,天空高远,日色晶明;它的气候清冷萧瑟,悲风凛冽,刺人肌骨;它的意境冷落苍凉,川流寂静,山林空旷。所以它发出的声音时而凄凄切切, 时而呼啸激昂。秋风未起时,绿草彼此争盛,丰美繁茂;树木葱茏青翠,令人心旷神怡。然而一旦秋风吹过,拂过草地,草就要变色,掠过森林,树就要落叶。它用 来摧败花草使树木凋零的,便是一种肃杀之气的余烈。秋天是刑官执法的季节,它在时令上属阴;秋天又象征着用兵,它在五行中属金。这就是常说的天地之义气, 它常常以肃杀为意志。自然对于万物,是要它们在春天生长,在秋天结实。所以秋天在音乐的五声中又属商声,商声是西方之声,夷则是七月的曲律之名。商,也就 是‘伤’的意思,万物衰老了,都会悲伤。夷,是杀戮的意思,凡万物过了繁盛期,都会走向衰败。
”唉,草木是无情之物,尚有衰败零落之时。人为动物,在万物中又最有灵性。无穷无尽的忧虑煎熬他的心绪,无数琐碎烦恼的事来劳累他的身体;费心劳 神,必然会损耗精力。更何况常常思考自己的力量所做不到的事情,忧虑自己的智慧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自然会使他鲜红滋润的肤色变得苍老枯槁,乌黑光亮的须发 变得花白斑驳。(人非金石)为什么却要以并非金石的肌体去像草木那样争一时的荣盛呢?应当仔细考虑究竟是谁给自己带来了这么多磨难,又何必去怨恨这秋声 呢?“书童没有应答,低头沉沉睡去,只听得四壁虫鸣唧唧,像在附和我的叹息。
赏析一:
文章用第一人称的笔法来写。一开始作者就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从静到动,令人悚惊的秋夜奇声,营造了一种悲凉气氛。”欧阳子方夜读书,闻有声自西南来 者,倏然而听之。“作者正在秋夜专心致志地读书,忽听一种奇特的声音从西南方传来。作者惊讶于这样的声音,细听,起初似雨声淅淅沥沥,又似风声潇潇飒飒, 忽然又如波涛奔腾翻涌,又似狂风暴雨骤然而至。它接触到物体上,又发出如金铁相撞的鏦鏦铮铮的声音,又好像奔赴敌阵的军队,衔枚迅跑,听不到号令,只听到 人马行进之声。
作者用风声,波涛,金铁,行军四个比喻,从多方面和不同角度,由小到大,由远及近地形象地描绘了秋声状态。用形象化的比喻,生动鲜明地写出了作者听觉中的秋声的个性特点,融入了作者主观情感。
接着作者引出与童子对话,从浮想联翩,又回到现实,增强了艺术真实感。作者对童子说:”此何声也?如出视之。“童子回答:”星月皎洁,明河在 天,四无人声,声在树间。“童子的回答,质朴简明,意境优美、含蓄。这里,作者的”悚然“与童子的若无其事,作者的悲凉之感与童子的朴拙稚幼形成鲜明对 比,对秋声的两种不同的感受相映成趣,富于意味。作者在第一段通过悬念式的对声音的生动描绘,点明了文章主题即秋声。文章起始,就写得脉络清晰,波澜起 伏,摇曳多姿,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之感。
作者接着寻根溯源,探究秋声所以形成的缘由?”予曰:‘噫嘻,悲哉!此秋声也,胡为胡来哉?’“,自答曰:”盖夫秋之为状也,其色惨淡,烟飞 云敛;其容清明,天高日晶;其气栗冽,砭人肌骨;其意萧条,山川寂寥。……“秋声,是秋天的声音,作者从秋之色,容,气,意四个方面把秋天的到来之后万物 所呈现的风貌和秋之内在”气质“描绘得具体可感,其色颜容貌似乎呈现眼前,其栗冽之气似乎穿透衣服直刺肌肤,其萧条之意似已围裹全身。这种秋气,是一种肃 杀之气,是让人速生冷颤之气。它只要施展它的一点余威,就会使繁茂蓊郁的绿色变色,葱茏的佳木凋零。这样,通过秋声的描绘和感受把”秋“之威力作了形象化 的描绘。”秋“何以有这样的威力和会使人产生如此的感受呢?
接着,作者又从社会和自然两个方面,对秋声进行了剖析和议论。”夫秋,刑官也,于时为阴;又兵象也,于行用金;是谓天地之义气,常以肃杀而为 心。天之于物,春生秋实。故其在乐也,商声主西方之音;夷则为七月之律。商,伤也,物即老而悲伤;夷,戮也,物过盛而当杀。“古代用天地、四时之名命官, 如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这是六官。司寇掌刑法。故秋天是古代刑官行刑的季节。在四季中又属阴冷的季节;春夏为 阳,秋冬为阴。从五行来分,秋属金,由古代多以秋天治兵,”沙场秋点兵“,所以秋又有战争的象征;这样,秋天对人来说,意味着有悲凉肃杀死亡之气。从自然 界来看,天地万物,春天生长,秋天结实,意味着自然界中生命由盛转衰的过程,人与此同,故有对生命将息的悲叹与伤感。又以音乐为喻,古人将五声(宫、商、 角、徵、羽)和四时相配,秋属商,又将五行和东、南、中、西、北五个方位相配,秋主西方,秋属于商声,商,伤也,悲伤之意。夷则,是七月的音律,古音分十 二律,夷则为十二律之一。将乐律和历法联系起来,十二律与十二月相配,夷则配七月。《礼记?月令》:”孟秋之月,律中夷则。“夷,是删刈,杀戮之意。万 物由繁荣到衰败,则为自然之规律。作者从自然与社会两方面进行了论述,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又是社会的产物,人与自然、社会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人 从个人出发体验感悟自然和社会。这体现了中国”天人合一“的思想。
接着作者仍然抓住秋声的主题,通过无情的草木与万物中最有感情,最有灵性的人的对比,抒发议论。作者认为,百般的忧虑和万事的操劳必然损伤着 人的身心,内心受到刺激和痛苦,必然损耗精力,更何况是”思其力之所不及,忧其智之所不能“呢!这样就容易朱颜易老,乌发变白,”奈何以非金石之质,欲与 草木而争荣?“这是你自己无穷无尽的忧劳伤害了自己,又何必去怨恨秋声的悲凉呢?这就说明了作者之所以感到秋声之悲凉,其根源不在秋声,主要是当时作者面 对国家和自己的处境而产生的忧思所致。当时作者在政治上屡不得志,怀才不遇,报国无门,因此,心情郁闷。这样的情绪和秋季气息正相统一,触物伤情,有感而 发。
作者蓄积已久的深沉苦闷和悲凉没有人能理解。”童子莫对,垂头而睡。“唯有四壁的虫鸣,与”我“一同叹息。此情此景是何等悲凉:秋风呼号,秋声凄切,长夜漫漫,虫声唧唧,悲愤郁结,无可奈何,只能徒然叹息。
此文,把写景、抒情、记事、议论熔为一炉,浑然天成。作者叙事简括有法,而议论迂徐有致;章法曲折变化;而语句圆融轻快;情感节制内敛;语气 轻重和谐;节奏有张有弛;语言清丽而富于韵律。在这个秋气正浓的季节,不妨打开《秋声赋》,一方面欣赏作者优美的文字所带给你的艺术美感,另一方细细品味 秋之色,之容,之气,之意,体验自然和人生。
赏析二:
《秋声赋》作于嘉佑四年(1059),欧阳修时年53岁,是他继《醉翁亭记》后的又一名篇。它骈散结合,铺陈渲染,词采讲究,是宋代文赋的典范。
文章第一段写作者夜读时听到秋声,从而展开了对秋声的描绘。文章开头,作者简捷直人地描画了一幅生动的图景:欧阳修晚上正在读书,被一种奇特的声 音所搅动。这简捷的开头,实际上并不简单,灯下夜读,是一幅静态的图画,也可以说,作者正处于一处凝神的状态中。声音的出现是以动破静,引起了作者的注 意,不禁去倾听它,同时,也就惹动了文思。这样由伏到起,在动静的对比中,文势便蓄成了,有了这种文势,下面的文章便仿佛是泉水涌出,自然流泻。接下来, 是作者对秋声一连串的比喻,把难以捉摸的东西变得具体可感。作者通过由”初“到”忽“,再到”触于物“,写出了由远而近、由小到大、凭虚而来的撞击物体的 秋声夜至的动态过程,突出了秋声变化的急剧和来势的猛烈。这也就回答了作者闻声惊惧和感叹的原因。
第二段是对秋声的描绘和对秋气的议论。首先,作者概括了平日观察所得,运用骈偶句式和铺张渲染的赋的传统手法,抓住烟云、天日、寒气、山川等景 物,分别就秋的色、容、气、意,描绘出了秋状的四幅具有不同特征的鲜明图画。而对秋状的描绘,正是为了烘托秋声的”凄凄切切,呼号愤发“.然后,是对秋气 的议论。”丰草“四句,作者把草木在夏天和秋季作对比,通过对比,指出草木之所以摧败零落,是秋气施加强大威力的结果。在此基础上,议论又进一步展开。 ”夫秋,刑官也“到这一段结束,作者吸收前人种种说法,又运用骈偶句把秋与官制、阴阳、五行、音律等配属起来,甚至用”伤“解释”商“,用”戮“解释 ”夷“,极力铺张,突出秋对万物的强大摧残力量,说明万物盛衰的自然之理。这是宇宙生成的哲学思考,写出了秋声中永恒的悲伤,为下文进入本文主题起了铺垫 作用。
第三段是全文的题旨所在,作者由感慨自然而叹人生,百感交集,黯然神伤。这一段,作者在极力渲染秋气对自然界植物摧残的基础上,着力指出,对于人来说,人事忧劳的伤害,比秋气对植物的摧残更为严重。
第四段是全篇的结束,作者从这些沉思冥想中清醒过来,重新面对静夜,只有秋虫和呜,衬托着作者悲凉的心境。结尾处秋虫的和鸣,更衬出作者的感慨与孤独。戛然而止的结尾,给文章增添了不少的感染力,在秋虫唧唧中,读者似乎也要同声一叹j,.
欧阳修在宋仁宗嘉佑占四年(1059)春天辞去开封府尹的职务,专心著述。这时的欧阳修,在政治上早已经历了多次贬官,对政治和社会时局心情郁 结,对人生短暂、大化无情感伤于怀,正处于不知如何作为的苦闷时期。在《秋声赋》中,作者以”无形“的秋声作为描写和议论的对象,采用赋的形式抒写秋感, 极尽渲染铺陈之能事,实际上融人了作者对宦海沉浮、人生苦短深沉的感慨。
《秋声赋》写秋以立意新颖著称,从题材上讲,悲秋是中国古典文学的永恒题材,但欧阳修选择了新的角度人手,虽然承袭了写秋天肃杀萧条的传统,但却烘托出人事忧劳更甚于秋的肃杀这一主题,这就使文章在立意上有所创新。
更应该提到的,应是《秋声赋》在文体上的贡献。注重骈偶铺排以及声律的赋到了宋代以后,由于内容的空乏和形式上的矫揉造作,已经走向没落。欧阳修 深明其中之弊,当他的散文革新取得了成功之后,回过头来又为”赋‘’体打开了一条新的出路,即赋的散文化,使赋的形式活泼起来,既部分保留了骈赋、律赋的 铺陈排比、骈词俪句及设为问答的形式特征,又呈现出活泼流动的散体倾向,且增加了赋体的抒情意味。这些特点也使《秋声赋》在散文发展史上占有了一席很重要 的地位。
附:
作者简介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又号六一居士,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北宋著名文学家、史学家。幼年丧父,家境贫困,读书刻苦, 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中进士,后以右正言(谏官)充任知制诰(主管给皇帝起草诏令)。由于上疏为先后被排挤出朝的杜衍、范仲淹、韩琦、富弼等名臣分 辩,被贬为滁州太守。后又知扬州、颍州,再回朝廷任翰林学士、史馆修撰。晚年曾任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副宰相)等高官,死后追赠太子太师、谥文忠。
欧阳修继承唐代韩愈“文以载道”的精神,发扬唐代古文运动传统,被公认为北宋中期的文坛领袖,在散文、诗词、史传等方面都有较高成就,曾与宋祁合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尤以散文对后世影响最大,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莎士比亚说:“人生如舞台。”
人的一生有前台,也有后台。前台是粉墨登场的所在,费尽心思化好了妆,穿好了戏服,准备好了台词,端起了架势,调匀了呼吸,一步步踱出去,使出浑身解数:该唱的,唱得五音不乱;该说的,说得字正腔圆;该演的,演得淋漓尽致,于是博得满堂彩,名利双收,踌躇满志而归。
然而,当他回到后台,脱下戏服,卸下妆彩,露出疲惫发黄的脸部时,后台有没有一个朋友在等他,和他说一句真心话,道一声辛苦了,或默默交换一个眼神,这眼神也许比前台的满堂彩都要受用,而且必要!
后台的朋友,是心灵的休息地,在他面前,不必化妆,不必穿戏服,不必做事情,不必端架子,可以说真话,可以说泄气话,可以说没出息的话,可以让他知道你很脆弱、很懦弱、很害怕,每次要走入前台时都很紧张、很厌恶。因为你确知后台朋友只会安慰你,不会耻笑你,不会奚落你。
况且,在他面前你早已没有形象可言了,也乐得继续没形象下去。人生有一个地方,有一个人,在这人面前,可以不必有出息,可以不必有形象,可以暴露弱点,可以是全身弱点,这是很大的解放。有此解放,人可以在解放一阵子之后,重拾勇气,重披戏服,再次化妆,再次端架子,走到前台去扮演好需扮演的角色,做一个人模人样的人物,博得世俗的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