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篇表现的生活和朱自清《背影》里的时代大不相同,和当代许多贫穷孩子的生活比较接近。一开头的一系列细节,房子、胡同、零钱,都在强调贫穷,但是穷而不苦,文章并不突出有多么苦恼。孩子对生活要求很低,积攒几分、几毛,买得起本小人书就满足了。这一方面细致地说明了小人书便宜,另一方面又强调了当他的小人书被一个警察没收以后,他的心理反应是多么的强烈。

这里有几个关键词,是要特别注意的:

先是“号啕大哭”,“用头撞墙”.这是用行动效果来表现小人书在作者心目中的地位。接着是心理描写:小人书是“巨大的财富”,失去它就觉得“破产了”,“从绰绰富翁变成了穷光蛋”,“绝望得不想活”,“想死”.这里的用词,对读者有巨大的冲击。这是因为字典意义和文本意义有巨大的错位。从字典意义来说,这太不准确了。几本小人书,怎么就会造成这么大的痛苦?从客观的角度来说,不至于吧。但是,这里写的不是客观的东西,而是孩子的心灵。这就是童心,不是一般的童心,而是一个穷得吃饭都困难的穷孩子的童心。他把可能接触到的文化,尽管不是什么高级的文化,都当成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个后来成为着名作家的孩子的内心深处、心灵底层的价值观。

从这里,是不是令人想到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开头的“乐园”和“无限的趣味”?还有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伟大的神力”和“空前的敬意”?

这还只是前奏,为写母爱提供了一个背景,在孩子心目中,小人书这么重要,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加大母亲来解决这难题的迫切性。如果在孩子心目中没有这么重要,母亲完全可以心不在焉,不当一回事。作者的匠心在于把母亲推到一个没有退路的极端上去。用还原法,在一般情况下,妈妈会义无反顾地斗争。大叫大嚷,声嘶力竭,都是可能的。如果这样写的话,不能说没有一点特色,但却很难有新意。作者笔下的母亲,之所以给读者强烈的冲击,恰恰是因为她一方面非常英勇,非常坚定,一方面又非常平静,既没有和警察的口头顶撞,也没有正面的行为冲突。她选择的只有一个动作,就是静静地坐在警察局门口。任凭警察来来往往,对她表示不屑(“葛里高利”冷笑着),她既不在意,更不着急,她就是不动声色地坚持静坐。

在这中间插入了作者的感觉,是一种对比和反衬,孩子没有信心,但是,不敢劝妈妈回家。原因很重要,很关键。原文是这样的:“那意味着我失去的是三十几本小人书,而母亲失去的是被极端轻蔑了的尊严,一个十分自尊的女人的尊严。”

两个尊严,不是重复,而是为了强调。本来对孩子来说,小人书已经是生命了,可在和警察对抗的情况下,孩子觉得可能不能不认输了。但是,并不像孩子那样把小人书当作生命的母亲却比孩子坚定。因为这时的小人书,固然是因为在自己孩子的心目中重要,才在她的心目中重要,同时,一旦进入当下的情境,小人书在自己,又多了一份含义——做人的尊严。这一句写得很深刻。深刻不仅仅在于,写出了小人书在儿童心目中的价值,而且写出了母亲的人格,母亲的个性。这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女人,虽然很疼爱自己的孩子,为了孩子挺身而出,代替孩子说了好多好话。但是说好话无效时,她就不再啰唆,不再说任何话。这表明她自尊心很强,不因为疼爱孩子就委屈自己,作可怜相。她唯一的抗争姿态就是坚定地静坐,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抓住“自尊”这两个字,就抓住了母亲人格的核心。忽略了这两个字,对文章的理解,就可能流于皮毛。懂得了这两个字,才能深深地透视到这个贫穷的、没有多少文化的女人的高贵和坚强。正是这种坚强,让这个弱势的、贫穷的女人抗争取得了胜利。这是意志的胜利,自尊的胜利。

抗争坚持了四个小时,这个过程写得挺生动。时间的推移,本来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作者通过灯光的影子,在特定地点的特殊细节,让读者有了形象的感觉。

这种坚强,还因为警察前后截然不同的表现而得到突出。文中的“葛里高利”,起初很是蛮横。作者描写他用了不多的细节。开头,大檐帽歪戴着,动作粗暴,把母亲和我推出来。冷笑、不屑。后来,他顶不住了,把小人书“扔”在孩子的怀里。警察的行为有鲜明的对比,然而母亲的行为却一如既往,一点变化也没有。

警察输了,母子两个赢了,母亲却没有任何变化,既没有表示起码的感谢,也没有显示高兴,而是叫孩子清点一下小人书的数量。在这里,关键词语是:语调很平静。

这就表明这个妇女在逆境中和在顺境中一样是沉着的、自尊的,对强势者的前倨后恭,无动于衷。管你什么鬼样子,我只要达到我自己的目的,百分之百地维护我儿子的权益,一点也不能少。我只要保持我的尊严而已,不管你的表现、你的心情有多大的变化,都与我无关。

警察实际上是屈服了,但母亲不管他。只顾自己“昂然”走下警察局的台阶。“昂然”这两个字很传神,写透了自尊的、无声的威严。正是这种旁若无人的威严,把原来傲慢的、有点流气的警察感动了。他拦了一辆小车,让司机把母子两个送回家。弱势的母亲不但没有丧失尊严,而且赢得了强势者的尊重。

文章没有明白说,母亲是一个刚强的女人,但刚强的形象却留在了读者的印象中。

文章其实是讲了两个互不相干的故事。但由于都是写母亲和儿子的书的,因而很自然地构成一个统一体。后一个故事写的是,孩子想要买一本小说,向极端贫困的母亲要钱。母亲已经被原来的工厂辞退,只能在一个街道小工厂上班。作者用了很多细节写这个手工作坊劳动条件的恶劣,母亲工资的菲薄。而自己索要的买书的钱在工资中的比例又是相当巨大的。文章中的对话,几多重复,强调了作坊里震耳欲聋的噪音,让人连说话都听不见。文章写自己没有勇气开口要钱,而妈妈却毫不犹豫地拿了出来。作为陪衬的其他工人,也写得相当到位,一个工友反对母亲给钱,而母亲却说,谁让我是他妈呢?

这就是说,不管多么穷困,妈妈的爱,是无条件的。

文章写到这里,已经把母亲的个性刻画了出来。应该说,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但这篇文章的精华,却不完全在这里。后面,母亲这样无私的爱感染了孩子,使孩子在精神上长大了。下面几段是全文的高潮。

写受到感动的孩子在精神上的顿悟,最忌直接升华,因为那样容易脱离孩子的心理特点。本文的精彩,就在于写得很有层次,因而很自然。他不先写自己思想上的升华,而是先写自己对母亲感觉的变化。不是写她精神高大,而是写自己突然发现母亲原来是那么瘦小,那么衰老。这是暗示,母亲年轻的生命都无私地奉献给了孩子。接着,才直接表白:

那一天我第一次觉得自己长大了,应该是一个大人了。并因为自己十五岁了才意识到自己应该是个大人了而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写到这里,思想闪光点是有了,文章的主题也提升了,如果就此结束也未尝不可,但作者的才华在于,在这一般人是强弩之末的地方,他又上了一个新层次,让孩子用自己的行动来表现自己的觉悟。这不但是一个思想的升华,而且是一种结构的转折。孩子因为被感动而不忍心为自己买小说,而是为母亲买了一盒水果罐头。

这个转折本来已经相当精彩,但还不是高潮的顶点。母亲又凑足了一块多钱,叫他去买他神往的书。

从情节上来说,全文两个故事,前一个故事有两个转折,一个是警察把书还给了他们,一个是警察为他们叫了小汽车。后面的故事,有三个转折,一个是向妈妈要到了钱,第二个是要到了钱却没有买书,而是给妈妈买了水果罐头,第三个转折是妈妈又给了钱让他去买书。故事的生动全在转折。但是,写转折的笔墨却不一样,前面的转折,用的笔墨比较多,最后的转折,用的笔墨就比较少。尤其是后一个故事的最后两个转折,只花了五六行文字。前面不管多少转折,往往没有独立的价值,大都是为了最后的转折蓄势的,情节往往比较缓慢,而最后的转折,则是文章的精华所在,情节进展往往比较快,文字越是精炼越是耐人寻味。

这种结尾的特点,在情节性小说(例如欧·亨利的小说) 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更值得注意的是文章的最后一句:“我想我没有权利用那钱再买别的任何东西,无论为我还是为我母亲。”这句话说得很有分量,又很含蓄。和前面的“长大”形成呼应,实际上解释了“长大”的内涵,也就是理解了母亲,懂得了母亲的心:只要为儿子的智力的成长,不管付出多大代价,在所不计。在这之前,“我”买了水果罐头给妈妈,就是不理解妈妈,就是没有“长大”.现在懂得了不买东西给妈妈,才是“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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